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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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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公告编号:2017-08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8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朱一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朱一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一) 增持主体:朱一明。

(二) 增持时间:2017年8月28日。

(三)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四) 增持价格:65.05元/股。

(五) 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

二、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后,朱一明先生直接持有和实际控制及影响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朱一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朱一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公告编号:2017-08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受让人增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7年8月28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收到股东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中海”)、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富泰克”)通知,启迪中海、盈富泰克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共计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2,295,000股。同日,公司收到股东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若慧”)、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孵化器”)的通知,泰若慧、启迪孵化器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陕国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共计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450,000股。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启迪中海、盈富泰克和大基金于2017年8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启迪中海拟将其所持公司15,808,06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盈富泰克拟将其所持公司6,486,93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转让予受让方大基金。

泰若慧、启迪孵化器和陕国投于2017年8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泰若慧拟将其所持公司10,1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启迪孵化器拟将其所持公司4,3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转让予受让方陕国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注:在本次协议转让前,泰若慧已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减持股份3,09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减持价格65.05元/股。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 协议一各方基本情况

1、启迪中海

2、盈富泰克

3、大基金

(二) 协议二各方基本情况

1、泰若慧

2、启迪孵化器

3、陕国投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一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启迪中海、盈富泰克与大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启迪中海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15,808,061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7.80%)转让给大基金,盈富泰克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6,486,939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3.20%)转让予大基金。大基金共计受让公司22,295,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0%。

(二)转让对价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兆易创新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确定每一股兆易创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启迪中海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28,314,368.05元,盈富泰克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975,381.95元。

(三)转让对价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大基金。各方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至大基金的登记手续后5个交易日内,大基金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的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 协议二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泰若慧、启迪孵化器与陕国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协议转让方: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协议受让方: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泰若慧拟将其所持公司10,1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启迪孵化器拟将其所持公司4,3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共受让公司14,4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3%。

(三)转让价款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2017年8月25日兆易创新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确定每一股兆易创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3,997.25万元,其中泰若慧转让股数为10,150,000股,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6,025.75万元;启迪孵化器转让股数为4,300,000股,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7,971.50万元,受让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转让方应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受让方。自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完成后7个交易日内,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启迪中海发来的《兆易创新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后,于2017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启迪中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4,053,879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2,026,939股;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4%,即8,107,759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4,053,879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10,134,699股。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收到启迪中海发来《关于兆易创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相关协议转让完成后,启迪中海将出让公司股份15,808,0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转让完成后,启迪中海持有公司股份2,026,9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启迪中海减持数量已超过其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一半。

启迪中海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 交易的影响

大基金本次收购兆易创新的股份,是为了发挥大基金支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兆易创新成为国际领先的存储芯片和MCU设计公司,进一步提升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兆易创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形成良性自我发展能力,带动国家存储产业的整体发展,同时为大基金出资人创造良好回报。

陕国投本次交易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持续看好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

上述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启迪中海、赢富泰克、大基金、泰若慧、陕国投将分别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启迪中海、赢富泰克、大基金、泰若慧、陕国投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的相关披露。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七、 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转让存在可能因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公告编号:2017-08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朱一明先生通知,朱一明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27.5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出质人:朱一明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7年8月25日

质押股份数量:62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

(二) 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限:2017年8月25日至2019年9月25日

(三) 截至本公告日,朱一明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752.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58%,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1,318.51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47.89%,占公司总股本的6.50%。

二、 股份质押的目的

朱一明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是为正常融资需要。

三、 资金偿还能力

朱一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本次质押期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朱一明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兆易创新

股票代码:603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国投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它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持续看好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兆易创新14,450,000.00股,约占股份总数的7.1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14,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7年8月28日,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陕国投以现金收购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所持有14,450,000.00股兆易创新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兆易创新的权益增加至7.13%。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协议转让方: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协议受让方: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兆易创新14,450,000.00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13%)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

(三)转让价款

双方协商同意确定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939,972,500.00元。

(四)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转让方应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受让方。自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完成后7个交易日内,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信托协议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

2、管理方式:事务管理类

3、信托计划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河南国新启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认购信托计划总金额:941,800,000.00元

持有信托总份额:941,800,000.00元

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的股票的表决权由委托人河南国新启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质行使,由受托人陕国投根据表决权指令进行表决。

4、管理权限、涉及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信托计划持有股票的表决权人为委托人指令权人,持有股票的表决权由表决权人自行行使,受托人届时根据表决权人关于行使表决权的指令进行表决,若表决权人未对持有股票表决事项向受托人发出表决指令,则受托人将不参与表决。

涉及股份数量为14,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 %。

5、涉及股份种类:涉及A股流通股股票兆易创新(603986)

6、信托管理费年费率:0.175%/年

7、合同期限:本信托期限预计为60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

8、签署时间: 2017年8月28日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无重大交易行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其他安排。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交所、中登公司申请办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年月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陕国投与TeraHertz Limited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购买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兆易创新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7年月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易创新

股票代码: 603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大厦 19层1901室

通讯地址: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大厦 19层1901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泰若慧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兆易创新外,香港泰若慧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香港泰若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150,000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泰若慧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0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香港泰若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150,000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5.0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香港泰若慧、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三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香港泰若慧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10,150,000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5.01%),启迪孵化器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4,300,000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2.12%),转让予陕国投财富28号;

(二)转让对价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2017年8月25日兆易创新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确定每一股兆易创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香港泰若慧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66,025.75万元,启迪孵化器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7,971.50万元。

(三)转让对价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香港泰若慧和启迪孵化器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陕国投财富28号。各方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至陕国投财富28号的登记手续后5个交易日内,陕国投财富28号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香港泰若慧和启迪孵化器的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兆易创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

李 军

2017年 8月28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香港泰若慧、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陕国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三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23层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泰若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

李 军

2017年8 月28 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易创新

股票代码: 603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B座1701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主要股东情况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兆易创新外,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653,650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5.75%。本次权益变动后,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166,711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2.5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486,939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3.2%。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启迪中海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15,808,061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7.80%),盈富泰克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6,486,939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3.20%),转让予大基金。

(二)转让对价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兆易创新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确定每一股兆易创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启迪中海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28,314,368.05元,盈富泰克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975,381.95元。

(三)转让对价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大基金。各方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至大基金的登记手续后5个交易日内,大基金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的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兆易创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兆易创新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

刘廷儒

2017年8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23层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

刘廷儒

2017年8月28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易创新

股票代码: 6039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兆易创新外,大基金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15.91%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9.89%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1.3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9.5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4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5.79%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0%的股份;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大基金本次收购兆易创新的股份,是为了发挥大基金支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兆易创新成为国际领先的存储芯片和MCU设计公司,进一步提升其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兆易创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形成良性自我发展能力,带动国家存储产业的整体发展,同时为大基金出资人创造良好回报。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基金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将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295,000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11.00%,为兆易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大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启迪中海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5,808,061股,受让盈富泰克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486,939股,占兆易创新总股本的11.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28日,大基金与启迪中海、盈富泰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股份

启迪中海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15,808,061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7.80%)转让给大基金,盈富泰克拟将其所持兆易创新6,486,939股股份(占兆易创新股份总数的3.20%)转让予大基金。

(二)转让对价

各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兆易创新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依据,确定每一股兆易创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5.05元,启迪中海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28,314,368.05元,盈富泰克所得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975,381.95元。

(三)转让对价支付

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将指定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通知大基金。各方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至大基金的登记手续后5个交易日内,大基金将全部转让对价一次性支付至启迪中海和盈富泰克的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的兆易创新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也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下转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