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定,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在董事会的正确引领下,在全体干部员工的积极努力下,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3,213.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01%,完成年度计划目标58.54%;基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62.1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11%,完成年度计划目标41.3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产销数据逆势上扬

进入2017年,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等原材料的价格延续着2016年下半年的上扬态势,而轮胎成品的售价涨幅难以覆盖掉原材料的涨幅,企业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此外,伴随着诸如美国轮胎“双反”等海外贸易壁垒的层出不穷,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力度的空前增强,以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入,轮胎行业产销两端的压力也是与日俱增。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凭借“3+3”全球产能布局的天然优势,积极推进产能规模的稳步提升,抢抓机遇,进一步稳定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实现产销两旺,很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截至2017年6月底,完成轮胎产量2,443.64万条,较去年同期增长21.46%,完成轮胎销量2,377.58万条,较去年同期增长21.90%。

2、品牌价值再创新高

2017年3月,德国知名权威杂志《AUTO BILD》发布了2017年夏季轮胎测试报告,公司利奥品牌的LEAO Nova Force 产品获得“满意”评级,综合得分位列参与评测的52个世界轮胎品牌的第17位,被一致认定为“值得选购的轮胎”,事实再一次证明,公司与世界一线轮胎品牌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公司确定了“品牌+资本”的发展战略,借助上市公司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全方位积极推进品牌的多元化推广,继续赞助德国沃尔夫斯堡足球俱乐部,成为冠军俱乐部会员;召开新品发布会,推出利奥及ATLAS旗下的多款高端产品,构建有层次、有质感的品牌战略群;签约IBF迷你轻量级世界女子拳王蔡宗菊,成为公司SUV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伴随公司勇往直前;响应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号召,积极参与第三届“中国绿色轮胎安全周”的路演活动,将“绿色环保、安全出行”的理念普及大众。

随着公司上市之后一系列品牌宣传活动的展开,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得以大幅提高,2017年6月,由世界品牌实验室主办的第十四届“世界品牌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2017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报告,公司玲珑品牌以305.62亿元的品牌价值,第十三次荣登榜单,位列第119位,品牌价值较去年增加了50多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3、配套体系日趋完善

2016年10月,公司正式成为德国大众汽车集团的全球供应商,成为国内第一家具备为德国大众供货的轮胎企业,同时也是唯一一家同时为大众汽车、通用汽车和福特汽车提供配套服务的国内轮胎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已为超过60家的国内外汽车厂商提供直接配套服务,配套车型覆盖美系、欧系、韩系、日系等各大车系,配套体系日趋完善,无论是从配套车企的数量上,还是从配套车企的质量上,抑或从配套轮胎的整体规模上来讲,公司在国内轮胎行业都处于领先地位,对公司的零销市场发挥了很好的拉动作用,这也是公司产销数据逆势上扬的主要原因之一。

进入2017年,公司应德国大众关于境外销售网络渠道建设的要求,先后在卢森堡、墨西哥等国家注册成立子公司,专门负责推进与德国大众在当地的合作事宜。截至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均有条不紊,进展顺利,预计年内将实现对德国大众的直接供货。

4、资本市场崭露头角

2016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历经一年发展,公司无论是在经营业绩上,还是在内部规范管理上,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均位列前茅,得到了海内外的广泛认可。

鉴于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先后被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纳入MSCI中国A股指数,“玲珑轮胎”也因此成为国内轮胎行业第一支被纳入MSCI指数的股票;被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纳入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开启了公司作为指数股发展的新纪元;被中金在线授予“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称号,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增添了新的助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侧,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本报告期与日常活动相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10,300.00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并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4,077,763.9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4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 13:00至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苏波先生、孙建强先生电话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及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将自2017 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其他收益”科目2017 年1-6月金额增加 6,188,063.9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 年1-6 月金额减少6,188,063.9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都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韶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徐韶龙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赵文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截至2017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也已完成注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进一步多维度地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推动玲珑品牌及体育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的影响力与知名度,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拟出资在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考察设立玲珑轮胎全资子公司,新公司名称暂拟定为“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锋,以“体育赛事组织、开展体育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组织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体育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体育赛事票务代理;服装设计;会议服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房屋、场地租赁等”为经营范围,具体的工商注册信息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好推动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紧跟世界轮胎产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进一步缩小与世界轮胎巨头之间的差距,同时也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更有的放矢地开展与蒲公英产业联盟兄弟单位的业务合作,提高科研效率,推进成果转化,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拟在北京通州区出资设立玲珑轮胎全资子公司,新公司名称暂拟定为“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锋,以“蒲公英的种植、加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转让与推广等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为经营范围,具体的工商注册信息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实施海外投资设厂考察的议案》

根据公司“3+3”战略的整体部署,考虑到公司海外生产与销售网络格局建设的现实需要,公司拟正式启动在欧洲、美洲各选一处建设公司海外第二个、第三个生产基地。为了提高对外投资发展考察洽谈的工作效率,公司拟授权董事长王锋先生与公司经营班子对到欧洲、美洲选址投资设厂的相关事宜进一步考察论证,并与相关各方进行商务洽谈,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收益和风险因素及对策等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授权董事长王锋先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与规范文件所要求的投资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关于投资建厂的意向书等相关文件。如前述投资建厂的意向规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伊狄达”)签署试验场的使用协议,玲珑轮胎拟使用中亚轮胎试验场用于产品性能的测试与研发,并按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测试费用,测试费用按山东伊狄达确定的统一对外标准执行,山东伊狄达负责按玲珑轮胎的试验要求提供相应的轮胎试验场地、试验设施以及相应的测试服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与山东伊狄达的控股股东IdiadaAutonotive Technology S.A.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玲珑集团为公司与山东伊狄达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的受益方之一,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 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 14:30至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电话沟通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将自2017 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其他收益”科目2017 年1-6月金额增加 6,188,063.9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 年1-6 月金额减少6,188,063.9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都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截至2017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也已完成注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伊狄达”)签署试验场的使用协议,玲珑轮胎拟使用中亚轮胎试验场用于产品性能的测试与研发,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测试费用,测试费用按山东伊狄达确定的统一对外标准执行,山东伊狄达负责按玲珑轮胎的试验要求提供相应的轮胎试验场地、试验设施以及相应的测试服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与山东伊狄达的控股股东IdiadaAutonotive Technology S.A.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玲珑集团为公司与山东伊狄达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的受益方之一,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伊狄达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 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当期损益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 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7 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同时还要求,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自2017 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其他收益”科目2017 年1-6月金额增加 6,188,063.9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 年1-6月金额减少6,188,063.9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和当期损益等都不构成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韶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徐韶龙先生在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赵文磊先生为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文磊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目前,赵文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赵文磊先生简历如下:

赵文磊,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2000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车间工人、班长、主任,2011年11月任公司项目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至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传真号码:0535-3600085

电子邮箱:wenlei_zhao@lingl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将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5号《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73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7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已在建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一”),初始存储募集资金金额1,785,08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二”),初始存储募集资金金额705,720,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年6月29日,募集资金已按上述规定用途划转完毕。

截至2017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合计259,835元系利息净收入。

注2: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公司在编制上述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时间跨度处于2010-2011年度,彼时公司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及轮胎销售价格正处于上升周期,因此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预测,募投项目达产以后正常经营年份可实现年利润总额较高。但由于在2011-2016年间,受上游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回落影响,主要原材料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的价格均持续大幅回落,轮胎市场销售价格总体亦呈现大幅下跌态势。受此影响,近年来,虽然公司毛利率稳中有升且轮胎产量保持较快增长,但由于轮胎产品价格未实现前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的预测销售价格,导致利润水平低于项目预计。2017年上半年,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如橡胶、炭黑、助剂等)价格大幅波动,且较上年上涨较大。由于轮胎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毛利率有所下滑。未来,随着轮胎产品价格调整到位,公司毛利率水平有望回升到往年平均水平。

除上述主要原因外,2015年1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中国轮胎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调查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存在倾销行为。基于对本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及未来可能发生的轮胎贸易保护政策的考量,2015年以来公司适度增加了泰国玲珑的半钢胎产品订单承接。受此影响,虽然募投项目自达产以来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募投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财务人员因对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已置换资金明细的理解偏差,于2016年12月26日将部分募集资金93,056,444.59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账至公司结算户,公司已于2017年4月12日将上述转出资金及银行利息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了整改和披露。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证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上述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拟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公司拟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以上投资均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上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事项概述

(一)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在山东省烟台市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拟定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组织、开展体育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组织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体育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体育赛事票务代理;服装设计;会议服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房屋、场地租赁等。

成立子公司的目的:为了更进一步多维度地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推动玲珑品牌及体育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拟在北京成立全资子公司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定的经营范围为蒲公英的种植、加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转让与推广等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成立子公司的目的:为了更好推动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紧跟世界轮胎行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进一步缩小与世界轮胎巨头之间的差距,同时也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更有的放矢地开展与蒲公英产业联盟兄弟单位的业务合作,提高科研效率,推进成果转化。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处理后续相关事宜,以上两项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特拉斯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体育赛事组织、开展体育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组织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体育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体育赛事票务代理;服装设计;会议服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房屋、场地租赁等。

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

2、公司名称:玲珑蒲公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蒲公英的种植、加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转让与推广等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在蒲公英橡胶以及体育文化产业等领域设立两家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拓展深层次的专业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与自主研发实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实力。

本次成立的两家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成立两家子公司,是管理层基于对公司“十三五”规划的整体把控、对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理性分析以及对轮胎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研判,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法规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新公司未来在经营管理、业务开展等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予以高度关注,确保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

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

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

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定签署的《试验场使用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合同金额,仅确定了测试服务的单项收费标准,双方需根据实际开展的业务量另行核算具体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年内将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16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伊狄达”)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玲珑轮胎拟使用中亚轮胎试验场用于产品性能的测试与研发,并按照协议约定的单项费用标准,根据开展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测试费用,山东伊狄达负责按玲珑轮胎的试验要求提供相应的轮胎试验场地、试验设施以及相应的测试服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

山东伊狄达成立于2016年4月18日,注册资本300万欧元,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由IdiadaAutonotive Technology S.A.(以下简称“西班牙伊狄达”)独资控股,其他具体信息如下:

2、关联关系

中亚轮胎试验场的全部土地、厂房及附属试验设施等全部资产,均隶属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中亚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为了提高中亚轮胎试验场的施工建设水平与测试管理水平,2015年6月26日,玲珑集团引入西班牙伊狄达公司,并与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

(1)玲珑集团负责根据西班牙伊狄达提供的《试验场建设技术规格》,推进试验场的建设与更新;

(2)西班牙伊狄达需在中国山东省新设立山东伊狄达,由山东伊狄达负责对试验场进行商业化运作及管理;

(3)玲珑集团与山东伊狄达在年度末,根据业务量进行业务收入分成;

(4)山东伊狄达的副总经理、副财务负责人由玲珑集团指定;

(5)山东伊狄达超过五千欧元的支出应由山东伊狄达的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或副财务负责人)签字授权。

玲珑集团作为玲珑轮胎的控股股东,根据前述协议的约定内容,将成为玲珑轮胎与山东伊狄达之间签订的《试验场使用协议》的实际受益方之一,鉴于以上事实,玲珑轮胎与山东伊狄达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框架性协议,仅就测试跑道收费及一般性服务收费等确定了试验场使用的单项收费标准,未约定双方年度合作总金额,双方将依据具体的使用情况确定并结算价款。

3、付款方式

山东伊狄达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会发送给公司上周跑道及其他服务的费用清单,公司收到费用清单的第二个工作日,山东伊狄达会根据费用清单开具官方发票;如双方对发票有争议,须在收到费用清单的第二个工作日前进行沟通,如无异议,公司需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结算相关费用。

4、合同期限

服务期自本公司签字日期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山东伊狄达对外执行统一的市场定价标准,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执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王锋先生、刘占村先生、王显庆先生、张琦先生、杨科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预计全年交易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60万元,该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于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的现实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亚轮胎试验场即将于年内正式由山东伊狄达运营,届时可为本公司提供一系列多样性的道路与车间测试服务,有助于公司提高产品的定向开发能力,提升公司的科研水平,同时,相对于送至境外机构检测而言,在招远本地安排测试还能为公司减少相关的运输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透明、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亦严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试验场使用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产品品质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大等因素影响,2017年第二季度公司每条轮胎产品的价格较去年第一季度上涨8.02%。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7 年二季度天然橡胶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下降26.86%;合成胶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下降39.20%;炭黑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上涨6.47%;钢丝帘线市场价格较一季度变化不明显。2017年二季度公司的天然橡胶采购价格较第一季度平均下降约15.71%;合成胶采购价格较第一季度平均下降约15.82%;炭黑及钢丝帘线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5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韩志广先生、王时中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由于公司正在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安信证券已指定韩志广先生、唐劲松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方便日后保荐工作的开展,王时中先生(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质控部负责人)将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指定唐劲松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韩志广先生、唐劲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唐劲松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唐劲松先生的简历

唐劲松先生,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安记食品IPO、宜安科技IPO、天一科技IPO、隆平高科IPO、力元新材IPO、株冶集团IPO、南岭民爆IPO、国泰君安可转债、中钨高新资产重组、兵器工业集团要约收购辽通化工、科力远收购力元新材、湖南海利与长春一东股权分置改革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