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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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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报告期内,随着国内供给侧改革成效渐现,国家煤炭减量置换核增优质产能进度加快,煤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改善。同时,受货币政策趋紧,房地产投资增速高位回落,非化石能源对煤电的替代作用增强,国家调控政策面设定煤价“区间”且设定“天花板”等不利因素影响,煤炭市场行情整体呈高位震荡趋势。对此,公司始终把安全作为保生存的第一目标,坚持实施二次创业,注重优化生产布局,切实加强煤质管理,努力降低吨煤成本,企业呈现出安全稳定、产销平衡、管理规范、利润增加、发展势头良好的特点。

一、严格安全管理。报告期,公司坚持以“三不四可”为指导,以实现“三零”为目标,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认真组织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春、夏季安全监察督查,注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突出重点头面和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做好安全技术培训,狠抓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形势保持平稳,上半年实现安全“三零”目标。

二、注重安全高效生产。抓住市场需求回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采掘布局,精心组织生产,原煤、己组煤、精煤产量均完成任务。加强安全高效采掘队伍建设,制定采掘队伍考核奖励政策,重奖安全高效采掘队,单产单进水平有所提升。不断提升装备水平,首套大采高装备在十一矿实现安全生产。

三、加强瓦斯水害防治。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其他煤炭企业瓦斯事故教训,注重做好瓦斯异常信息预测预警,狠抓瓦斯“五量”指标考核,区域瓦斯治理、瓦斯抽采、区域打钻、保护层开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强化专业化打钻管理,加快突出矿井打钻队伍整合步伐,实现了突出矿井专业化打钻全覆盖。加强水害防治,对受老空水威胁和带压生产的头面,均执行超前物探钻探等措施,上半年解放受灰岩水威胁煤量676万吨。

四、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一是采取灵活销售策略加大电煤市场开发力度,提高省内周边用户销量,扩大省内市场份额,稳定省外市场发运量;二是拓展精煤市场容量,尤其是加大小品种的市场开发力度,做实出口煤市场;同时发挥好内部市场“蓄水池”作用,保证精煤市场整体稳定。三是注重维护老用户,狠抓货款回收,实现了产销平衡。四是物资供应坚持优化储备结构,积极拓展磨帐路径,加大修旧利废回收复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五是坚持逐月分解财务目标,强化成本控制,加强资金管理,积极开展“对标双提”和业绩考核,有效促进了企业盈利能力强劲增长。

五、加大洗选加工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实施精煤战略,加大洗选加工力度,上半年累计入洗1049万吨,同比增加77万吨,入洗煤占总产量比重达到67%以上,实现了产品结构由动力煤和精煤并重逐步向以精煤为主倾斜。利用公司丁戊庚组原煤的煤种优势,加大炼焦精煤的生产,在洗选己组煤的基础上,加大动力煤向炼焦煤转化,上半年累计入洗丁戊庚组煤290万吨,多生产精煤100万吨以上。

六、加强煤质管控。一是加强源头煤质管理,突出煤质管理重点。要求采面合理选择架型,对于薄煤层采面,合理控制采高,对地质构造复杂,生产条件差,影响煤质的工作面逐头逐面制订煤质保证措施。二是加强井上环节煤质管理。发挥煤楼筛选提质作用,定期检查、检修,严防商品煤中有大块,认真研究装车方案,防止装车不均问题。三是提高原煤入洗量,提升洗选效率。根据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洗煤厂优势,加强洗煤厂生产技术精准管理,提高洗煤设备的开机率,增加动力原煤入洗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七、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报告期公司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活动,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关停了12台燃煤锅炉,完成了11座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改造,升级了煤炭储、装、运和加工环节的防尘治污设施,为保护和改善当地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7-6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康国峰先生、副总经理程伟先生、吉如昇先生、陶建平先生、颜世文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补选王良先生、王新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简历如下:

王良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原中国神马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

王新义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二、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邮政储蓄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签署邮政储蓄银行平顶山分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三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签署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平煤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平煤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7-068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6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70号公告)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2017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071号公告)

以上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平煤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平煤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进行修订的,变更后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17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724号文批准,2006年11月8日,本公司以8.16元/股的价格发行3.7亿股A股,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301,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4,8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6年11月14日到账后,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11月14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64号验资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2009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矿区支行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监管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从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矿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将部分未使用资金转为定期存单,派生一个定期存款账户,该定期存款账户自2009年11月11日开始使用。2010年—2013年间,先后共产生6个定期存单,分别为:1、2010 年11月15日—2011年5月15日,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72,620万元;2、2011 年5月18日—2011年11月18日,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73,500万元;3、2011年11月18日—2012年02月18日,期限3个月,票面金额74,600万元。4、2012年02月21日—2012年08月21日,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75,299万元;5、2012年08月22日—2012年11月22日,期限3个月,票面金额76,542万元。6、2013年1月5日--2013年4月5日,期限3个月,票面金额77,121万元。该定期存单到期仅限于续存或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两种方式。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平煤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为该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一个专用账户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矿区支行(账号1707022529021039821),派生一个定期存款账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矿区支行(账号1707022514000000546)。本公司严格按照《平煤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储、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平煤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账号1707022529021039821)79,180.83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款本金及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终止及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将首发上市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成立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和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计划共计投 入 6.024 亿元,已投入 4.518 亿元。公司2017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同时终止原宝丰县原年产2GW 高效单晶硅PERC电池项目;同意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收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批股权转让款16,000.00万元,2017年6月7日募集资金专户收回平宝新能源公司注销后剩余投资款15,033.25万元,2017年6月12日募集资金专户收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股权转让款14,348.70万元。最终,河南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收前期投入募集资金15,033.25万元,亏损金额为26.75万元;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回收前期投入募集资金30,348.70万元,增值额为228.7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79,180.83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平煤股份资产收购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洗煤厂(以下简称“一矿洗煤厂”)、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总厂(以下简称“供水总厂”)的净资产;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煤化”)、平顶山天泰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选煤”)、平顶山双盛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选煤”)、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晟设备”)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原材料;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电力”)100%股权。上述标的出售价格为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共计人民币75,333.90万元。截至目前,本次收购的价款已经支付。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节余资金一次性全部转入公司其他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8,536,800.1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6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

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申请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现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融资规模:注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分期发行,首次发行10亿元。

2、注册有效期:2年

3、发行期限:1年内

4、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视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和企业需求而定,具体利率由发行日薄记建档结果确定。

6、担保方式:无

7、完成时间:根据货币市场形势和公司资金需求,择机安排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融资结构。

9、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聘请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3、签署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备案、发行及挂牌转让手续办理等;

5、如国家、监管部门对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三、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7-07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进行修订的,变更后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平煤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具体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邮编:467000)。

3、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以上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后)。异地股东可在9月12日下午6点前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综合处登记。

4、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综合处投资者关系科,联系电话(0375)2723076传真:(0375)2726426,联系人:薛新奎、曹明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