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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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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33           公司简称:桐昆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行业的总体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聚酯涤纶行业延续了2016年的行情,行业供需矛盾继续改善,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的效益大幅增长,但企业间的分化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行业新增产能投放放缓,运行质量明显好转。行业新增产能的释放主要集中在几家大的龙头企业,产能释放和市场竞争有序,行业外的企业进入聚酯涤纶行业几乎没有。

二是产业链去产能之余,停车装置复产增多。2017 年随着效益改善,兼并重组加快,原有停产的聚酯装置复产增多。今年以来,已有同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在江浙两地收购了三四家较有一定规模的原来停产的聚酯企业,装置复产对于总产能的影响比较明显。

三是行业分化依然存在,行业集中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虽然行业中部分企业重回扩张,但目前来看,这种有扩张计划的工厂,还基本上是一些主流大厂,而多数中小型工厂没有扩产的能力和意愿。可以看到,未来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大厂市场份额继续扩大,部分老旧装置或因成本或其他问题,而处于退守状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聚酯聚合产能约为410万吨,涤纶长丝产能约为450万吨,连续十多年在国内市场实现产量及销量第一,涤纶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13%,全球占比超过9%。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多年经营发展积累的领先优势,依托新建项目投产,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品质,利用技术优势、装备优势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科学合理布局好市场,产品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总体效益相比2016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12月启动的1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明显进展,该行政许可事项已获得证监会反馈意见,并在公司回复该等反馈意见后,正等待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项目顺利推进,并实现较好经济效益。恒邦二期CP1项目在2017年4月份聚合装置开始试生产,6月份后接长丝装置全部顺利开车,并取得良好效益;恒瑞项目二期逐步试投产,剩余设备陆续安装,并启动三期项目建设;恒邦二期CP2项目8月中旬聚合装置已试生产开车,预计将在年内实现长丝装置全线开车;恒邦三期年产20万吨高功能全差别化纤维项目、嘉兴石化年产30万吨FDY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预计将于2018年一季度末或二季度初实现聚合装置开车;嘉兴石化二期PTA项目也按计划推进,预计将于2017年四季度初进入试生产阶段;各厂区通过实施多重小改小革提升了装备水平,优化了产品质量和布局,降低了能耗、物耗,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节能降耗、优化岗位减员增效,提升了劳动效率,强化了人员管理,降低了企业的各项消耗和成本,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做出了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持续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营销创新、两化融合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物流创新等活动,使得公司的管理优势进一步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03亿元,同比2016年上半年上升28.79%,实现利润总额78,425万元,同比2016年上半年上升9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46.6万元,同比2016年上半年上升77.49 %,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0元,与2016年上半年相比上升42.8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期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5,584,831.10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该议案及有关资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该议案内容,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8)。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拓宽公司的经营渠道,提升盈利能力,经初步研究,决定对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1)。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 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沈昌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8)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7-05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任一时点使用资金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止。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资金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公告如下:

一、理财目的: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三、理财金额

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16亿元的总额。

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止。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议案内容及有关资料,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2017年以来,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余额为4.50亿元,累计实现收益为2211.89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 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5,584,831.1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5,584,831.10元。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336,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8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834.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999,997.8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0,999,836.1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8,336.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9,491,499.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9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0,977,718.24元,2017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730,317.5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39,789,691.5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071,673.11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5,773,481.4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差别化)于2016年6月13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由于公司董事会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故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恒腾差别化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购买1个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6年6月16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2017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4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于2016年3月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工程尾款未支付。

[注2]:公司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4月2日达到可使用状态,一期工程投入48台加弹机、2条流水线打包机、4台织袜机、500辆丝车。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投入加弹机48台,于2018月2月份完工。三期工程仍在规划中。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3] 根据公司子公司恒腾差别化《年产4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正常生产年效益为58,907.6万元,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73.45%测算,预计募投项目效益为43,267.63万元。2017年1-6月该项目实现效益5,600.08万元。

[注4]:根据公司《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正常生产年效益为32,802.90万元。公司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4月2日达到可使用状态,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三期工程仍在规划中。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30日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一期工程产量占整个项目产量的比例约为22%,以此测算,预期一期工程每年实现收益为7,216.64万元。其中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60.15%测算,一期工程预计募投项目效益4,340.81万元。2017年1-6月该项目产生效益(即一期工程产生的效益)1,075.53万元。

[注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优先投入年产4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和年产38万吨DTY差别化纤维项目,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扣除以上两个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后86,003.70万元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后补充流动资金。

[注6]: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计算。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 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 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拓宽公司的经营渠道,提升盈利能力,经初步研究,决定对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对二甲苯

一般经营项目: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指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对二甲苯

一般经营项目: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工;缠绕膜、薄膜袋、集装袋、整理废料袋的生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指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

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 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庆丰南路 桐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联系人:周 军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