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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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44,11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997%。

2、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

一、公司股本及股票发行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447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3,600.00万股。

2、2015年5月,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04,000,000股。

3、2015年9月,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306,000,000股。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16年8月26日。本次发行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0,113,207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50,113,207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3,528,73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彭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基金”)、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信基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盈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证券”)

上述股东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瑞丰基金、菱信基金、宝盈基金、财通基金、创业证券、彭斌承诺: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且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44,11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997%。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名,法人股东5名。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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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彭斌本次解除限售2,981,134股,全部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前需先解除质押。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