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90           公司简称:亚星锚链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航运市场震荡加剧,国际原油价格低位徘徊。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统计,上半年,全国承接新船订单115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9%,截止2017年6月底,手持船舶订单8284万载重吨,同比下降30.5%。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42亿元,同比下降2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39万元,同比下降36.7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手持订单13.21亿元,其中船用锚链及附件9.92亿元,系泊链及附件3.29亿元。

2017年1-6月公司生产船用锚链49049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939吨,同比减幅12.39%;生产系泊链6593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663吨,同比减幅50.26%。本报告期内销售船用锚链及附件51990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1975吨,同比减幅18.72%;销售系泊链6808吨,比去年同期减少9095吨,同比减幅57.19%。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采用新会计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2,721,744.4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 月金额减少2,721,744.4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7-020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0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陶安祥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采用新会计政策。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2,721,744.4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 月金额减少2,721,744.4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公告编号:临2017-021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下午13时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景东华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6,5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95,975万元,于2010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220701040021666。

[注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升级后账号变更,原银行账号为:08093308096001。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31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18,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严承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明确发表意见:对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徐坚、薛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17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注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67330000198账号为浦发银行靖江支行67010154500001423账号的结构性存款账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万吨大规模高强度R4海洋系泊链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71,731.50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则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6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计划在现厂址内以技术改造方式进行实施的年产3万吨超高强度R5 海洋系泊链技术改造项目,由于现有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化的局面,为优化公司生产流程布局,减少物资流转成本,打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将该项目未实施部分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的新征土地处(位于公司南侧临近长江码头,占地约14 万平方米)。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6月2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土地的议案》:为建造世界一流的系泊链生产基地,公司向靖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购置土地的申请,靖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公司南侧临近公司长江码头处新征约14万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超募资金在3,500万元范围内行使决定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7年8月25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采用新会计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2,721,744.4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 月金额减少2,721,744.4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