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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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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践行“一体两翼”和流通4.0战略,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防风险、提效益”生产经营方针,保持了较快良性增长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243.62亿元,同比增长44.44%;实现利润总额16.47亿元,同比增长24.54%;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亿元,同比增长28.67%。

工作亮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市场拓展有新作为

1.深耕国内市场。今年以来,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与大客户、大项目、大平台合作,积极拓展终端客户,做专做精细分市场,销售量大幅增长。

2.拓展海外市场。紧扣“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制造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物产金属依托新加坡平台公司,持续稳步获得“全球贸易商计划(GTP)”,并新设马来西亚平台公司;中大国际新拓棉纱出口业务;物产国际钢材出口保持全国领先。

3.发力核心市场。物产元通以提升用户体验为目标,以线上预约为抓手,以在线支付为通道,加大后服务市场开拓,实现汽车后服务产值同比增长7.5%。物产融租继续做专汽车租赁市场,深化厂商租赁模式,商用车新增7500辆,同比增长85%;同时发展商旅公司汽车商务租赁业务,探索研究新能源车分时租赁市场。

(二)模式创新有新进展

1.创新集成服务模式。物产金属优化配供配送业务客户结构,继续加强对中交、中冶、中建、中铁、中天等“总对总”战略客户的开发,新增合同量191万吨,同比增长47%。物产环能加强与上游优质供应商战略合作,深化集购分销服务,延伸筛分、洗选、配比等增值服务。物产化工联合重点客户打造聚酯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推进聚酯板块集成化运作。物产电商积极对接云集、茹涵等新媒体电商平台。物产欧泰着力打造新加坡运营平台。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物产融租创新“前端做深厂商租赁、中端做强服务增值、后端做好租赁资产证券化”商业模式。中大期货获批成立了风险管理子公司;积极“走出去”,香港子公司于1月中旬获得香港证监会经纪业务的经营许可。浙油中心正式成为新交所认证仓库联系方。中大投资聚焦量化对冲、不良资产处置和股权投资三大核心业务。中大地产更名为中大金石,围绕“不动产金融+运营服务”模式,在资产经营、物业服务、养老服务、代建服务和典当金融服务

等业务上实现转型突破。

3.创新产业投资模式。物产健康积极开展合作办医项目;物产公用积极参与污水处理项目。

(三)新业培育有新突破

1.加快发展健康产业。积极争取地方医疗资源,金华市人民医院新址已动工。推进养老养生项目落地,“朗和”国际医养中心预计9月开业。加快搭建高端医药平台,宏元医化加快搭建制剂研发平台和国际高端市场注册认证,向中高端转型发展。

2.加快环保能源布局。物产环能加速热电产业工程建设,同时成功研发生物质锅炉烟气脱硝示范项目,探索对污泥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物产公用在巩固提升江西海汇的基础上,积极与多地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向城市水务环保运营商和服务商迈进。

3.加快发展金融产业。物产融租新增保理业务资质。中大期货第一批通过了大连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业务资质验收,成为第一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财务公司积极争取电票、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等业务资质。

(四)内部整合有新成效

1.推进物产资本分拆重组。将物产资本分拆为金融投资、健康产业、公用投资三家公司,培育专业化经营发展能力,以利于做大做强各产业板块。

2.推进汽车板块融合重组。全面深入推进“汽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促进汽车板块做大做强,提高行业地位,推进完成了元通汽车和云服务两家公司的融合重组。

3.推进生活资料板块战略重组。构建大流通板块项下的外贸供应链业务全新高效的商业模式,对中大国际和物产电商实施了战略重组。

4.推进保险代理业务整合。完成了保险代理业务的整合,发展壮大安心保险代理,并在财险基础上,开展寿险保代业务。

(五)精细管理有新气象

1.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成立了“精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了《精细化管理重点任务清单》,梳理了“三正一反”精细化管理案例。

2.狠抓重点环节精细化。推进成本管理精细化,物产金属将精细化核算作为突破口,逐个环节挖掘价值点;推进财务管理精细化,物产环能试点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推进供应链管理精细化,物产化工推进标准化建设。

3.加快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化。制定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指引》和《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了重大金融、重大投资、重大经营风险大排查和物流飞行检查。

4.强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OA、SAP、ERP系统“全覆盖、真应用”。顺利完成SAP HR模块成员企业的人员信息、薪酬统计的分析报表技术开发工作,完成集团总部费用在线控制系统,建立M1系统运维服务客户评价体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此次调整,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将增加44,853,510.28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将减少44,853,510.28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7-036

物产中大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6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继达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总部职能部门调整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调整如下:原“财务资产管理部”改称为“财务部”;原“资金运营管理中心”改称为“资金运营中心”;原“战略规划部与研究院”改称为“战略规划部、研究院”;原“审计风控与法律事务部”改称为“审计内控法务部”;原“实业管理与安全生产部”改称为“实业与安全生产部”;原“外派监事事务中心”改称为“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事务中心”;其余职能部门不变。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7-037

物产中大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长)刘纯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7-038

物产中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科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此次调整,本报告期“其他收益”科目金额将增加44,853,510.28元,“营业外收入”科目金额将减少44,853,510.28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7-039

物产中大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增资金额: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亿元、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亿元、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7.2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增加公司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为支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融租”)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物产融租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按1元∕股,本次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注册资本变更为2,416,682,720.00元,公司仍占其100%股份。

2.公司对物产融租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对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元通租赁”)增资10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大元通租赁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达到1,757,174,151.00元,物产融租占股92.094%(暂定,最终比例以评估确定后为准),具体方案授权物产融租办理。

3.公司对物产融租增资完成后,物产融租对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典当”)增资7.2亿元,增资完成后,元通典当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达到800,000,000元,物产融租占股98.815%(暂定,最终比例以评估确定后为准),具体方案授权物产融租办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11名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6,682,720.00元

3.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4.增资金额:10亿元

5.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持股100%不变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的租赁、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木材、化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

7.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物产融租经审计后资产总额10,791,445,014.79元,净资产1,857,138,614.94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1,021,944,476.60元,净利润136,774,076.12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物产融租资产总额13,065,275,705.07元,净资产1,970,827,278.23元;2017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502,180,213.40元,净利润93,667,148.48元。

(二)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7,174,151.00元

3.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4.增资金额:10亿元

5.股权结构(变更后出资比例暂定,最终以评估确定后为准):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和设备租赁,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汽车中介服务,汽车装潢,汽车(含小轿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等。

7.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大元通租赁经审计后资产总额7,424,080,022.82元,净资产1,601,519,168.90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841,064,703.04元,净利润115,396,486.43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大元通租赁资产总额9,195,676,230.28元,净资产1,689,781,555.39元;2017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362,186,728.12元,净利润68,240,871.68元。

(三)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

3.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4.增资金额:7.2亿元

5.股权结构(变更后出资比例暂定,最终以评估确定后为准):

6.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7.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元通典当经审计后资产总额488,208,759.69元,净资产96,952,139.59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32,616,902.24元,净利润5,977,868.07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元通典当资产总额473,083,694.84元,净资产100,690,907.83元;2017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20,604,423.85元,净利润3,738,768.24元。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物产融租增资,有利于维持资本充足率,提升物产融租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推进业务转型升级;物产融租对中大元通租赁增资,有利于促进中大元通租赁抓住时机,做强做大汽车租赁、盾构机租赁、工程设备租赁等产业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行业地位;物产融租对元通典当增资,有利于扩大典当的业务规模,提升典当的整体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推进公司金融主业的快速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增资以自有资金方式实施,投资后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7-040

债券代码:136219 债券简称:16中大债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日常监督问(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新增借款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本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为237.47亿元,借款余额为233.05亿元。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借款余额为320.76亿元,较2016年末累计新增87.7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本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的36.93%,超过2016年末净资产的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借款87.71亿元,其中,公司银行贷款累计新增70.93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29.87%;应付债券累计新增-3.99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的-1.68%;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累计新增-0.02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的-0.01%;超短期融资券累计新增10.00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21%;其他借款累计新增10.79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净资产的4.54%。

三、2017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新增借款主要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新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委托贷款及融资租赁借款等,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偿还到期债务,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上述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第43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