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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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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成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湘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李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受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健,经营业绩平稳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859,128.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8,923.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5%。

公司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基于客户需求,逐步建立在企业级信息化解决方案领域的综合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样化、更智能、更互联网化的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商业成功。

(二)主要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

1、主营业务稳健增长,发展势头良好,业务方向始终保持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得益于企业级服务市场快速增长的势头,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公司预期随着云计算、产业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新型企业级服务模式将不断涌现。新技术的不断成熟将促进企业业务模式的变革,大中型企业将持续加大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以更新、升级或替换现有业务系统,从而适应新时代下的挑战。新型的信息化需求增长将为公司带来发展机会。

2017年上半年,企业级服务市场在如下三个领域的需求明显加速。

(1)突破企业内部供应链边界,实现更强大的供应链协同能力。大中型企业越来越倾向于与包括客户、制造商、供应商、运输商等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间更开放地共享生产数据、物流数据及市场数据,以及更广泛地通过应用社会化数据、社交化工具及采用电子支付等手段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协同开展供应链执行,从而提升整条供应链的运作效率,赢得长久的竞争优势。

(2)企业移动信息化需求升级。根据易观智库预测数据显示,预计到2018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将达到8.9亿人。移动互联网的使用习惯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在改变消费领域生活形态后,移动互联网将进一步在企业级领域重塑工作模式。移动办公成为员工提高效率、企业提高效益的主要手段,企业级移动应用需求将从简单的协同OA审批办公、外勤管理等业务场景移动化向财务、销售、生产、物流等更核心的业务流程场景移动化升级演进,形成丰富的更高度定制化、更多样化、更社交化的需求;同时,建设模式从独立的多个移动应用向统一的应用入口转型,并且在安全访问与便捷分享之间做到更完美的平衡。

(3)生产流程集成化、智能化提升意愿日益强烈。国内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领先制造型企业日益期望通过采用RFID、GPS、多样化的传感器、AGV柔性配送等技术或设备与应用软件集成,并通过更先进的程序算法引擎建设更加智能、更加敏捷的柔性制造体系和供应链优化体系,从而打造计划到执行一体的、实时透明的可视化工厂。

回顾2017上半年,公司在业务发展主航道上始终与行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在研发端,公司积极在新架构、新技术研究等方面投入资源,并重点在供应链协同、移动互联及智能制造领域持续集成创新,为市场提供技术领先、平滑演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并在部分企业级龙头客户中取得了长足突破。

(1)供应链协同领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无限极、宝供物流等多家重量级客户签约,为其提供基于INFOR WMS的流程优化咨询服务及作业系统解决方案,从而提升客户的仓储及物流精细化管理能力。

(2)企业级移动互联领域方面,公司于上半年陆续获得大族激光、碧桂园橙家装饰、光大地产等优质客户,并获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及中国工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17年度中国企业移动信息化市场领军企业奖。下半年移动产品研发团队将通过持续的产品迭代升级,不断适应企业级客户的动态发展和的快速变化的业务需求。

(3)智能制造领域方面,公司在手机终端、太阳能、半导体等行业取得重点突破,在MES及自动化设备集成领域获得多个基于自主研发产品的产品实施服务合同。

(4)云端应用交付领域方面,公司凭借在企业级云应用交付业务领域的丰富经验及多个成功案例,获得甲骨文公司颁发的华南区ERP云最佳合作伙伴奖项。进一步地,公司在采购云、财务云、人力资源云、售后服务云等甲骨文应用云领域,成功为多个企业级客户提供SaaS+PaaS的定制化服务。该等服务的特点在于大中型企业级客户在向云端迁移其业务系统的过程中,其定制化需求非常旺盛,同时极具个性化。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为数个大中型企业级客户提供基于PaaS平台的深层定制化开发,同时与上述甲骨文SAAS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流及业务流的紧密集成,帮助客户成功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满足个性化的业务流程,从而协助客户获得更为领先的商业优势。

2、夯实管理基础,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

远程集中交付模式为2017年公司级的战略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布远程集中开发实施标准指导程序、集中交付现场管理规范、集中交付代码管理规范、集中交付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并完善远程与现场顾问满意度评价管理机制,以及进一步细化集中交付收入确认与成本核算规则等手段,把标准化贯穿于项目的开发设计、测试及质量控制整个阶段,在提升项目质量及客户满意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外,远程集中交付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降低了项目的交付成本及差旅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9.94%,去年同期28.88%,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06%。

3、区域拓展缩短服务交付半径,提升客户满意度及降低运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于济南市高新区设立子公司山东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除意图加强销售力量,更有效覆盖环渤海经济发达地区外,亦寄望通过设立子公司进一步扩大环渤海经济区域的实施交付团队,以缩短区域客户的服务半径及响应时间,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团队就近服务所带来的整体差旅费用降低有望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展望下半年,公司全体同仁将坚持稳健经营、持续创新、开放合作,在企业级服务市场继续深耕,构筑领先的、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以务实、专业、诚恳的服务态度为企业级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并致力于使能未来信息社会、为让中国的企业成为世界级的企业这一愿景贡献绵薄之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2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张成康先生,列席人员为监事会主席蔡胜龙先生、监事谭浩先生、监事郭丽珊女士、财务总监欧阳湘英女士、董事会秘书柳子恒先生、拟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倩兰女士。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能够被有效运用,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张成康先生与各托管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柳子恒先生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经公司总经理张成康先生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柳子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柳子恒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李倩兰女士在证券事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倩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4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张成康先生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柳子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柳子恒先生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个人简历

柳子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关键客户总监。2015年6月起在公司任证券投资部总经理,2015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同时,兼任广州意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意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柳子恒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493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0-38878880-619

传真:020-35913701

邮箱:investor@chinasie.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16楼1603-1605单元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5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倩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倩兰女士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个人简历

李倩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生。2014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8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4月通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曾任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李倩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0-38878880-626

传真:020-35913701

邮箱:investor@chinasie.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16楼1603-1605单元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6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6号),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2,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4,826,415.09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414,018,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部分为尚未支付完毕的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4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嘉伟、姜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托管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4号)。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7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蔡胜龙先生,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柳子恒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倩兰女士。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3)于2017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7-009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变更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实施日期:

2016年5月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公司将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二)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变更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实施日期:

2017年6月12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期公司将增值税返还498,903.27元计入其他收益。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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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