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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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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生效,故无上年可比区间,下同。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0月20日-2017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一季度,经济基本面仍然延续了去年四季度的增长势头。基建和热点三四线地产销售持续支撑着短期经济增长。挖掘机销量、水泥价格等高频数据一直维持在高位。PMI也显示经济仍然维持在扩张区间。但是边际上,宏观环境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城一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码,逐步覆盖到各个房价上涨速度较快的二三线城市,显著影响了房地产相关行业的增长预期。另外一方面,央行的去杠杆决心坚定,货币政策一直坚持中性的格局。经过1月的时点爆发之后,信贷投放受到了显著抑制。受到食品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通胀仍然在低位徘徊。在央行持续的管控下,外汇储备连续两个月守住了3万亿的关键点位,外部冲击的负面影响暂时缓解。

由于工业企业的投资仍然没有见到明显增加,库存周期摆动的过程就仍没有变化到投资周期的启动。短期内,经济增长可能走到了一个相对高点。这种基本面的稳定显著抑制了优质信用债的供给,缓解了债市压力。

进入二季度,海外市场环境主要体现了美联储加息落定后的流动性预期修复。美元大幅走弱,美元指数从101的高位一路下行至95;10年美债从2.4%的高位下行至2.15%附近的近期低点。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人民币贬值压力大幅减小,并且在5月底公布了新的人民币中间价定价规则之后,走出了一波升值行情,有效缓解了前期过于悲观的趋势性贬值预期。外部流动性环境的改善给国内去杠杆的推进留出了充分的空间。

整个二季度,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维持着稳健中性的货币环境。通过暂停和重启操作节奏的方式,紧密控制着流动性投放的节奏。4月中旬之后,SHIBOR利率水平显著抬升,配合银监会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收紧,金融体系去杠杆进一步深化。表现到资产的定价上,债券收益率开始大幅上行,到5初已经出现了各评级及期限的债券收益率全面超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怪相。与此同时,债券一级发行市场却伴随着大量的发行失败,企业大量转向贷款、票据或者非标接续融资。在宏观数据上表现为新增表内信贷和社融规模保持稳定的环境下,M2同比增速持续下台阶,并首次跌至个位数,创出历史新低。

令人欣慰的是,金融体系的去杠杆短期内并未影响到实体经济的高效运作。在超预期的三四线去库存速度以及基建投资托底下,实体经济迅速消化了一季度积累的库存,并在6月重新出现了补库存的迹象。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均维持在相对高位,并且PMI连续11个月保持在50以上的扩张区间。显示"L型"经济走势的强韧与稳定。

在这样的国内宏观环境下,受到冲击最大的就是直接面对金融去杠杆的银行同业市场。通过资金利率的大幅上行,去杠杆的压力逐步传导到长端利率债和信用利差上。二季度10年国债收益率最高上升30bp至3.6%以上,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普遍跃升至6%以上,信用利差大幅走阔。直到5月下旬之后,央行提前布局半年末的流动性局面,主动向市场投放充裕的流动性,才导致债券收益率水平出现明显修复。

总体上,我们在一季度延续了2016年四季度的策略,以低杠杆、短久期的组合套息为主。通过主动调整仓位来参与市场波段。并且在季末MPA考核之前,抓住资金最紧张的时机,大幅增加了中长期高息存款的配置。在3月底到4月中旬的市场反弹中,我们将央行在季末释放的善意误判为短期流动性环境的改善,因此加杠杆买入了一部分2年以上的AAA信用债,主动拉长了组合久期和杠杆。这个策略在4月中旬之后的市场调整中给组合造成了一定损失。我们随后在4月下旬完成了调仓,将债券组合久期普遍降至1年以下,仓位降至100%以下。因此在5月最激烈的调整中,组合净值基本保持着平稳。5月下旬之后,央行再度释放出友善的流动性信号,市场再度出现交易窗口。参考一季度末的情况,本次我们选择了确定性更高短融加仓,将仓位提高至120%以上,在行情伊始并未主动拉长久期。仅在6月末的行情下半段通过长端利率品赚取了一段资本利得。总体获利情况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到半年末,组合重新调整为较有防御性的形态,以备三季度可能出现的监管回"回头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各主要大国的政治与经济环境较2016年均有明显改善,VIX指数持续徘徊在低位,预计下半年仍能延续这一趋势。在美国方面,特朗普就任总统至今,深陷"通俄门"丑闻,且废除奥巴马医改的标志性政治动议持续受挫,都阻碍了他进一步开展财政刺激政策以及推行激进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这就给中国带来了一个相对较为宽松的弱势美元环境,使得国内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和防止外汇储备外逃所需要应对的外部压力大幅降低,给国内的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和经济去杠杆留出了时间和空间。

相对稳定的弱势美元环境解放了国内的货币政策,同时贸易摩擦低于预期则降低了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推进的阻力。自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改革不断持续推进,给国内的工业企业带来了全新的面貌。一方面受益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周期的回暖和基建投资的持续发力,大宗商品、工业品的需求长期居于高位;另一方面环保严查和供给侧改革不断收紧,保证供给端没有发生无序的新增投资。供需两端同时发力,促成了"四万亿"以来从未出现过的新局面:过剩产能企业利润大幅回暖的环境下,过剩产能投资基本不增或少增。展望下半年,这一毛利回暖的趋势正在从煤炭、螺纹钢等少数几个龙头行业全面向化工、有色、纺织等中游行业传导。同时,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经过5年多的持续下滑之后,已于近期出现底部企稳迹象。经过一年多的盈利复苏,企业微观层面普遍具备设备更新甚至边际上扩张产能的冲动。而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暖能够带动机械、建筑等一系列产业链的投资,有望成为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回暖的重要支撑。

受制于财预50号文、87号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退坡是下半年投资领域所面临的最大风险。这两个文件与43号文一脉相承,主要对近年兴起的PPP项目以及政府投资基金的新模式进行规范,要求进一步斩断地方政府信用对融资平台的变相担保。配合新预算法出台以来,财政部对于地方政府债务控制的一贯强硬态度,银行、保险等融资平台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有可能出现类似于43号文出台后的观望期,从而影响到下半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资金到位速度。目前为止,这一风险还没有抬头的迹象。我们将通过观察龙头企业的挖掘机、混凝土机械月度销售情况来紧密跟踪基建投资的实际趋势。

"因城施策"、棚改货币化等政策使得本轮房地产周期明显有别于与"四万亿"以来的其他房地产复苏周期。三线、四线城市的房地产销售热情远没有因为一线和强二线城市的调控而熄火。相反,还有延续到年底的趋势,龙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在超预期的半年销售业绩之后提高了全年销售目标,这就给下半年的房地产销售提供了一个较高的指引。2015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处于去库存阶段中,因此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与当期的房地产销售基本同步。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可能持续超预期地维持在较高水平。

综合来看,下半年工业企业的设备更新周期有望抬头,房地产周期的韧性超出季节性,基建投资退坡的风险又尚未立刻爆发,经济增长的动能较足,尚未有下行的趋势。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盈利回暖持续,融资需求强劲,经济下行的风险明显减小,货币政策易紧难松。

从资产价格上来看,经过6月-7月的修复,债券收益率曲线已经极为平坦,信用利差重回低位。曲线短端受制于3.2%的MLF利率,是银行资金成本的下限,几无下行空间。曲线长端主要受到下半年经济下行的强烈预期压制,因此较长时间内都徘徊在3.6%附近的低位。一旦这种预期被经济增长的韧性所打破,债券长端上行的风险极大。另外一方面,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监管机构的工作重心可能将重新回到同业去杠杆和市场风险控制上,给非银机构的负债端再次带来不确定性;加之上半年银行信贷额度使用较快,可能导致下半年的高等级债券供需面发生逆转,从而带动信用利差重新走阔。为了因应以上风险,我们认为下半年债券组合应保持较低久期,在平坦的收益率曲线上以最小的风险赚取确定性的高票息回报。在债券的发行人选择上,将加大国有企业债券和利率品、地方政府债的投资,以响应习主席的"理直气壮做大做强做优国企"的指示,降低民企特有的不确定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中欧强惠债券基金份额净值0.9951元,中欧强惠债券基金份额总额205,003,680.5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2016年10月20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强惠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9号《关于准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0,001,783.2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3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01,783.2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0.07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强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1.4 债券交易

无。

6.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8,000,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40,001,929.60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9,000,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95,545,179.70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14,000,0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买入及卖出股票的情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占总份额实际比例为99.9977%,个人投资者占总份额实际比例为0.0023%。上表持有份额比例为四舍五入结果。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占总份额实际比例为0.0012%。上表持有份额比例为四舍五入结果。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公告,顾伟先生自2017年3月30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上海证监局报告。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表中单一投资者报告期末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的实际比例为99.9977%,上表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