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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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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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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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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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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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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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中欧骏盈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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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欧骏盈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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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骏盈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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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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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7年上半年经济表现强于2016年,在煤炭、钢铁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下,上游工业品的价格大幅抬升,产能过剩格局有效改善,上半年PPIRM累计同比8.7%、PPI累计同比6.6%,供给收缩带来的涨价预期,加大了补库存的力度,叠加发达国家经济回暖对出口的提振,我国经济有所反弹。上半年实际GDP累计同比增速为6.9%,名义GDP累计同比增速为11.4%,其中,工业表现尤其亮眼,上半年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6.9%,高于去年同期增速6%;而在行政调控和金融监管的影响下,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增速有所放缓,经济整体呈现"脱虚向实"的局面。
今年4月上旬,银监会密集发文,针对银行业"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十乱象"进行专项整治,同业业务、投资业务和理财业务成为治理的重点。4、5月央行也配合以"中性偏紧"的政策。期间,利率迅速大幅上行,一级债券发行受阻。而在6月,监管的力度边际减缓,银监会强调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央行也有意维稳资金面。从成果上来看,银行理财规模和表内同业资产在上半年显著收缩,监管初见成效,但仍在进行中。
债券市场走势震荡,一季度收益率曲线整体向上平移。开年经济数据的平稳以及通胀预期升温令收益率曲线先呈现熊市增陡,步入3月后,资金面紧张程度增强,短端利率快速抬升,收益率曲线随后呈现熊市变平;3月受到资金紧张的影响,短端收益抬升,目前收益率曲线的平坦化明显。二季度前两个月债券市场发生了剧烈调整,在到监管引发的流动性冲击和经济相对悲观的预期下, 4月初到5月底利率债1年期上行68BP而10年上行30BP,收益率曲线呈现熊平态势,利率债期限利差不断压缩至历史低级水平。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则整体上行,信用利差走阔,中低等级总长久期信用债流动性骤减,一级信用债融资也持续负增,发行利率也随之大幅抬升。之后监管态度缓和、央行维稳资金面,市场情绪得以修复,6月份开始随着资金面平稳、同业存单发行收益率回落,债券市场大幅回暖,利率债中5-10年下行20BP左右,期限利差进一步压缩,信用债市场也得到极大的修复,成交活跃,3-5年估值下行30-40BP,曲线形态也更加平坦。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融、同业存款和同业存单,对短期债券进行了波段操作。组合整体流动性较好,期限搭配和杠杆维持适当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2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B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4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7月银行自查结束、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这些事件都会带来政策面的冲击,但是,基本面(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将逐渐成为主导债券市场的因素。从近期的数据来看,基建投资增速已经回落,地产投资虽然保持韧性,但在地产调控高压政策的限制下,投资拐点已经显现。因此,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正在不断加大。但同时我们预计经济回落的速度会比较慢。首先全球经济依然处于复苏态势,尤其是近期欧洲经济复苏整体比较强劲,由此带动的国内净出口增速的回升,对内需下降有所对冲;第二,制造业方面,从实际利率变化看制造业投资大概滞后于实际利率8个月以上,3季度前制造业投资还会保持恢复性增长;房地产方面,由于房地产销售增速仍在高位,投资增速在3季度前会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总体来看,下半年的经济增速虽有所回落,但是三季度仍然难以见到基本面快速下滑的情况,到了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可能会略有呈现,因此货币政策的放开仍然需要耐心。
在基本面缓慢下行及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的背景下,我们坚持下半年震荡慢牛的观点,资金面及政策面的预期差会造成收益率的波动,同时也创造交易的机会。
展望下半年,本基金将继续做好期限匹配,主要投资于收益率较高的短融、同业存款和同业存单,维持适当的杠杆水平,并对短期债券进行波段操作以提高组合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报告期内本基金向A类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329.49元,向B类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24,333,489.19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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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73,738,362.43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18,211.85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473,720,150.5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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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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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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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1826号《关于准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17,131.1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4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17,131.11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份额,其中中欧骏盈货币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131.11份,中欧骏盈货币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0,00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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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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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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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05%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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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对应级别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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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关联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赎回本基金B类份额的费率均为0,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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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58,036,570.11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066,253,434.57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10,601,867.52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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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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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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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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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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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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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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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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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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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机构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比例为99.9983%,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比例为0.0017%,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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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合计比例为0.0012%,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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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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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6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欧骏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决议生效公告日的下一工作日生效,即2017年7月3日起生效。故不予在此份报告内进行详细披露。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公告,顾伟先生自2017年3月30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上海证监局报告。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不存在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表中的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比例为99.9962%,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