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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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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承接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4)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5)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6)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参股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7)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关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此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0,000,000股(含200,000,000股)到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核准的数量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核准的数量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因此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将部分内容更新至2017年6月30日。具体详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全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项目承接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17年8月28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12,928.87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金额46,35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日前,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投标卡塔尔卢塞尔体育场制作安装项目。卢赛尔体育场位于卡塔尔国家的卢赛尔城市,是2022年世界杯决赛举办场地,可容纳观众9万人。公司拟中标该项目,拟中标金额不超过25,750万卡塔尔币,(按汇率1:1.8折算,人民币金额约为46,350万元),中标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7.63%。根据总包HBK Contracting Co. W.L.L and 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Limited.要求,精工国际的股东需对上述项目进行全额责任担保。

精工国际的股东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分别持有其75%及25%的股份。根据股东所占比例,公司将为其担保不超过19,312.5万卡塔尔币,浙江精工将为其担保不超过6,437.5万卡塔尔币。该担保属新增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6-8 号瑞安中心 33 楼 3306-12 室,董事:陈国栋,主要从事贸易和投资控股,钢结构及建筑产品设计、研发、施工、劳务输出。截止目前,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82,998.94万元、净资产33,491.81万元、净利润5,771.54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自项目开工至工程质保期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给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2,928.87万元人民币,其中因股权资产出售形成的关联公司担保共计9,408.69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因转让形成的担保事项已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约46,350万元人民币,合计159,278.8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2.3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风险提示

上述担保所涉及工程项目为精工国际预中标项目,能否取得正式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以下简称“该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该工具定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系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2、发行该工具相关内容

1)、该工具将由公司聘请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并由其作为该工具及其份额的登记、托管机构;该工具在工具业务平台流通交易及结算;

2)、该工具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额度一年内有效。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需在获得注册登记额度后3个月内(90天内)发行完成,否则注册登记额度失效;

3)、该工具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壹年;

4)、发行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5)、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即: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并取得产品登记编码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6)、发行利率:具体参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7)、付息及本金偿还方式:按季度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偿付;

8)、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权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政策、市场条件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方案、聘请银行等服务机构、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该工具的申请报告、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及各种公告等),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2,100万美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是公司发展工业建筑板块业务的重要子公司,主要承建工业厂房、物流中心等工业建筑类项目。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反映企业实力的重要标志,在招投标业务承接中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性,故,为了增强精工工业的业务承接能力、抓住市场契机,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增资2,100万美元,精工工业另一股东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承诺放弃增资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

法定代表人:洪国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技术咨询、钢结构维护保养、钢结构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围护设计安装;承包建筑钢结构工程及与其实力、规模、业绩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公司直接持有精工工业75%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持有精工工业25%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79,566.05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23,365.4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47.87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内容

公司向精工工业增资2,100 万美元,认缴后,精工工业注册资本由 900 万美元增加至 3,000 万美元,公司持有其92.50%股份,香港精工持有其7.50%股份。根据最新的《公司法》条款,公司在认缴后精工工业可先行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增资金额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缴足。

四、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精工工业是公司发展工业建筑板块业务的重要子公司,本次对精工工业增资,有利于缓解精工工业的资金压力,促进精工工业业务的持续开展,增强公司在钢结构建筑主业上的综合实力,对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增资,故就增资事项本身,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构成重大影响。精工工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增资的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2017-07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参股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与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孙关富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65%。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参股企业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精工”)基于前期在奥运体育馆鸟巢等品牌工程中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拟加大双方的业务合作和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钢结构业务开展。2017年,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65%。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孙关富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 2004年8 月13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66281360R,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4号楼三层 ,经营范围为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专业承包)。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28亿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城建精工系公司联营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份,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份,因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在北京城建精工任职,故本次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城建精工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北京城建精工通过联合投标或专业分包等多种模式,在相关领域展开加工制作和安装等合作。

2、双方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合作项目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此范围内,具体金额在相应的实施合同中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城建精工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是双方加快合作把握外部市场机遇的积极行动,有利于双方在钢结构业务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利用各自优势,共享资源,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共赢,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大双方的业务合作和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钢结构业务开展,合作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工钢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17年1月24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与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7年3月28日,公司就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宜与精工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此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数量

精工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核准的数量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二、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如上述任一条件未获满足,则本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三、本补充协议是《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但《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有约定的,以《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一)》的约定为准。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因此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7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或“公司”)拟向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7年3月28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8月28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精工投资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

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一方面可增加公司资本金,另一方面体现了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精工投资。

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17年3月28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8月28日,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精工投资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

精工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精工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认购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精工投资于2009年12月18日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朝阳,公司注册地为绍兴斗门镇菖二村(中兴大道西侧)1幢4层,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纺织面料。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0,514.91万元,净资产244,372.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一)主要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含300,000,000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监会核准的数量及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等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定价,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履行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改本次发行数量等相关议案。前述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所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和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发行方案调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具体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精工投资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方面增加公司资本金,另一方面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前景的良好预期,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健持续发展。公司与精工投资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公司与精工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8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

2、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变化、证券行情等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需要所作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公司2017年及2018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16年度持平,即分别为10,957.31万元和9,403.20万元。

4、假设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3亿股。

5、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6、在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2017年度、2018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和时间安排与2016年度相同(上述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预测)。

9、公司目前不存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潜在稀释普通股的情况。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2018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摊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相应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所募集资金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出现闲置情形,不能立即带来收入和利润,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1、建筑钢结构行业的基本情况

钢结构建筑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工字钢、H型钢、圆管、压型钢板等)通过连接件(螺栓、铆钉等)连接而成的能承受各种静动力荷载的建筑结构形式。目前,钢结构建筑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用广泛。我国的钢结构建筑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主要是前苏联援建的工业厂房),在60、70年代由于钢铁产量的原因受到抑制,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恢复,自9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目前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多高层建筑、大跨度文体场馆、会展中心、机场车站等建筑领域。钢结构在制作、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具有节能、环保、安全、抗震等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属于我国建筑领域的新兴产业,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建设部十大新技术之一。现阶段,我国工业厂房、空间大跨度建筑领域普遍采用钢结构建筑形式,在高层、超高层建筑领域钢结构使用比例在逐步扩大,在普通住宅和多层商用建筑领域,钢结构的使用处于逐步推广阶段。在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导向下,随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增加,建筑钢结构及相配套的高端金属屋面系统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与其他建筑结构相比,钢结构建筑的优点总结如下:

2、公司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保障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钢结构业务。公司所属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钢结构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逐步收取工程款,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包括项目承接、采购、加工制作、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都会发生大量的资金占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后,将保障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钢结构行业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品牌知名度

受益于产业转移与中西部开发、民生工程建设的兴起、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兴经济体不断发展和政府明确的政策导向,我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间较大。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建筑行业朝环保节能、集成化方向发展,业主方对绿色集成的建筑方式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并产生相应需求,这为建筑钢结构行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在此大背景下,公司有必要大力参与中大型、知名的钢结构工程建设及其配套项目,以及时适应市场需要,并享受国家政策支持所带来的市场红利。

本次募投项目“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各个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场馆、艺术中心、办公园区及高级写字楼等,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项目完成后均将成为国家或地方知名地标类建筑,承建该类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品牌实力和客户口碑,有利于促进未来业务承接能力的提升。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对于承接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公司具有以下优势可以保障项目实施:

1、领先的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

公司具有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精湛的加工制造能力,先进的技术安装水平和一流的技术团队。公司先后数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的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委评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通过多年积累探索,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八大技术体系,包括“双向预应力张弦桁架施工技术”,“可开闭屋盖系统综合技术”、“弦支穹顶结构施工技术”、“数控无模成型-弯扭构件制作技术”、“金属屋面光伏一体化技术”、“多层预制商业办公楼建筑系统”、“直立式咬合缝金属屋面防水技术”、“大型铸钢节点的应用技术”,分别应用于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南通体育中心、广州新火车站等多个项目中,其技术和工艺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2年公司以增资方式实现了对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收购,使公司的研发实力进一步加强,并拥有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此外,公司还自主研发了预制装配式GBS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系统,制定了《GBS预制装配式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应用技术规程》,并进行市场推广。目前,公司已经使用GBS体系承接了梅山江商务楼工程、钱清中学新建工程、绍兴县鉴湖中学迁建工程等多个市场化项目,对开拓潜在的钢结构建筑市场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2、先进的管理水平和流程控制

公司按钢结构及金属屋面产品的各业务环节建立管理体系结构,以营销、技术、采购、制造、项目为业务主线,建立财务、人力资源、行政、法务、安全、技术、信息七个支持模块,共形成了数百份制度、流程以及标准。其管理特点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营销管理、集团管控与业务支持、流程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在先进的管理体系下,公司已经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并多次获得了包括“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全国最佳企业资源规划(ERP)应用奖”在内的多项国家级、省级管理类奖项。

3、优秀的团队

公司的高管与技术团队专业、敬业、合作良好,人才结构搭配合理,团队文化积极向上,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高管团队整体人员素质及学历水平较高,包括清华、同济等高校的博士、硕士,长江、中欧商学院的EMBA等。公司是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多层次的人才团队。

4、高端的品牌

公司凭借良好的综合实力参与钢结构业务的市场竞争,承做了“鸟巢”(国家体育场)、上海环球国际金融中心、“小蛮腰”(广州新电视塔)及世博阳光谷等一系列知名工程,树立了高端市场的品牌形象。公司承接的轻钢项目的客户群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承接的空间和多高层项目以大型的国家级及省、地市级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机场、高层建筑等为主。

公司是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建了近百项国家标志工程、重点工程和品牌工程。公司的品牌优势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打开了新的局面,树立了高端、高技术、高质量的市场形象。公司已数次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工程大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鲁班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金奖,并获得钢结构空间领域最高奖项“综合金奖”及“综合银奖”,以及“国家优秀工程奖”。

5、业务协同与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是钢结构行业中的综合性企业,具有满足客户各种实际需求的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取得了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制造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专业资质。与单纯的制造、施工类企业相比,公司的产业链更为完善、产品线更为丰富、更为接近客户端。在设计、制造、施工等各个环节,公司能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力求在项目初期就通盘规划,优化设计、制造、施工及维护等各环节,努力为客户提供工期短、总成本低、维护响应迅速的钢结构产品。

金属屋面是钢结构建筑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下属的上海精锐是国内领先的新型建筑金属屋面提供商,承建了大量地标性建筑的金属屋面工程,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广泛的客户资源。

综上,公司以其拥有的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先进的管理水平和流程控制、优秀的团队、高端的品牌、业务协同与综合服务能力等竞争优势可以保障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高质高效地实施,本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钢结构业务。其中钢结构业务包括轻型钢结构、多高层重型钢结构及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现阶段公司的主要产品与服务的用途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建筑钢结构业务方面的开发和实施能力,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知名度,夯实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的高管与技术团队专业、敬业、合作良好,人才结构搭配合理,团队文化积极向上,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和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高管团队整体人员素质及学历水平较高,包括清华、同济等高校的博士、硕士,长江、中欧商学院的EMBA等。公司是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多层次的人才团队。

技术方面,公司具有卓越的设计研发能力,精湛的加工制造能力,先进的技术安装水平和一流的技术团队。公司先后数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的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委评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多年积累探索,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八大技术体系,包括“双向预应力张弦桁架施工技术”,“可开闭屋盖系统综合技术”、“弦支穹顶结构施工技术”、“数控无模成型-弯扭构件制作技术”、“金属屋面光伏一体化技术”、“多层预制商业办公楼建筑系统”、“直立式咬合缝金属屋面防水技术”、“大型铸钢节点的应用技术”,分别应用于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南通体育中心、广州新火车站等多个项目中,其技术和工艺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2年公司以增资方式实现了对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收购,使公司的研发实力进一步加强,并拥有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此外,公司还自主研发了预制装配式GBS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系统,制定了《GBS预制装配式多层钢结构集成建筑应用技术规程》,并进行市场推广。目前,公司已经使用GBS体系承接了梅山江商务楼工程、钱清中学新建工程、绍兴县鉴湖中学迁建工程等多个市场化项目,对开拓潜在的钢结构建筑市场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市场方面,公司凭借良好的综合实力参与钢结构业务的市场竞争,承做了“鸟巢”(国家体育场)、上海环球国际金融中心、“小蛮腰”(广州新电视塔)及世博阳光谷等一系列知名工程,树立了高端市场的品牌形象。公司承接的轻钢项目的客户群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承接的空间和多高层项目以大型的国家级及省、地市级的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机场、高层建筑等为主。公司是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建了近百项国家标志工程、重点工程和品牌工程。公司的品牌优势为公司后续业务拓展打开了新的局面,树立了高端、高技术、高质量的市场形象。公司已数次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工程大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鲁班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结构金奖,并获得钢结构空间领域最高奖项“综合金奖”及“综合银奖”,以及“国家优秀工程奖”。

公司在现有业务领域深耕多年,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具有较好的储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为公司现有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公司促进主业做大做强等提供支持,更好地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主营业务为钢结构业务。其中钢结构业务包括轻型钢结构、多高层重型钢结构及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达到688,577.99万元、720,533.74万元、607,076.18万元及303,269.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达到26,651.09万元、19,159.06万元、10,976.46万元及5,552.87万元,2014年至今,受宏观调控及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有一定程度的波动。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情况如下:

1、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风险

钢结构产业具有建筑业及制造业的双重属性,是国家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调控政策直接影响并不大,但是宏观调控会影响钢结构的上下游行业,而对钢结构产业产生一定的间接影响,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钢结构产业的业务机会和经营成本等方面,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整体利润水平。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精工工业建筑、美建建筑、上海精锐、广东精工、湖北精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按照15%执行。其中,公司、浙江精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有效期到2016年,湖北精工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有效期到2018年,其他公司认定有效期到2017年。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如果未能获得复审通过,相关主体执行的所得税率将会由原来的15%上升为25%,从而影响净利润水平。

如果未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净利润水平将因此受到影响。

2、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机场航站楼和火车站等,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及货币政策的宽松程度等直接相关,亦受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的长期影响。

总体而言,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钢结构市场需求将会提升,有利于公司业务订单的增长和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的提高;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下降,不仅市场的整体需求受到影响,在建项目的施工周期和应收账款的回款期延长,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增加公司坏账风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尽管工业化、城镇化等因素将对我国钢结构行业形成长期支撑,但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影响钢结构行业发展,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一定程度的波动。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钢结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包括钢板、焊管、型钢、无缝钢管等。2013年至今,公司钢材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27%-52%,总体占比较高。公司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且以闭口合同为多,故钢材价格的上涨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毛利率等带来不利影响,并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造成更大的压力。

2012年至2017年上半年我国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钢材作为全球各个国家战略性大宗商品,受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其价格波动的幅度和频率较大。尽管公司已经采取包括统一采购以提高议价能力、与部分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必要时签订开口或半开口合同等措施来抵御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工程合同签约后钢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又没有在恰当时机安排采购,对于公司已签订闭口合同的订单而言,将形成一定风险敞口,可能对公司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则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资金,从而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3)市场竞争风险

钢结构行业在我国仍是一个新兴行业。近年来,我国钢结构产业市场发展较快,由于钢结构产品应用广泛,行业发展空间广阔,新建和从相关行业转产过来的钢结构生产企业迅速增多。大部分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

尽管钢结构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在低端市场(特别是一些普通厂房类项目),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出现下降。而技术含量较高的重型厂房、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空间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中高端市场,会逐步集中到一些品牌企业中。如果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不能继续巩固并提升自己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公司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4)境外经营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的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59,948.52万元、41,346.10万元、35,417.28万元及43,033.1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6%、5.77%、5.87%及14.30%。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境外业务拓展,随着在中东、澳大利亚、巴西、新加坡等地的相关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品牌在上述地区逐渐建立。

与境内业务比,境外业务通常毛利率水平较高、收款情况较好,但同时其对钢结构件工艺要求高、对工期的要求也较为严格,因此如果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公司可能面临对方的索赔风险。此外,相对于境内市场,公司对境外市场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的了解亦相对有限,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项目不同的工期、施工标准等仍需要不断深入了解和适应,因此目前阶段公司境外项目实施风险仍大于境内项目。

因此,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面临相对较高的经营风险。

3、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2013年至今,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钢结构工程施工大多在露天、高空环境下进行,在施工过程中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如果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均有可能构成安全风险隐患。

公司一贯强调加强质量、安全的事前防范,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文件编制、审批及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基金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股份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过程中予以严格执行。

尽管公司制定了上述规章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但如果因主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并可能对公司的品牌信誉等造成间接损失。

(2)对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有40余家,目前公司的众多业务都是通过子公司来运作。虽然本公司对子公司运营管理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但由于在人员、业务、财务、资金方面管理跨度大、环节多,仍然存在潜在的管理与控制风险。

4、财务风险

(1)偿债能力风险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49%、66.11%、64.60%及62.98%,总体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分别为64.11亿元、69.04亿元、68.78亿元及65.04亿元,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属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钢结构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逐步收取工程款,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包括项目承接、采购、加工制作、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都会发生大量的资金占用。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新接订单分别约为104.7亿元、65.72亿元、70.04亿元及49.90亿元,完成钢结构相关产品产量分别约为57.32万吨、56.73万吨、51.95万吨及28.89万吨,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虽然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亦会进一步下降,但公司总体负债水平较高。大型钢结构企业通常凭借其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充分运用财务杠杆,以尽力扩大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致使其负债水平普遍较高。但是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合理控制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仍然存在公司偿债能力出现恶化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钢结构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逐步收取工程款。目前公司按照通常的钢结构业务的收款进度为:合同签约后业主支付合同额的10%-30%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工前支付的工程款合计约为总合同额的70%-85%,竣工决算后按决算价支付完总金额的95%-98%左右,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在决算后1-2年内支付。由于上述行业特性,公司每年都有占营业收入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达到205,208.21万元、231,464.95万元、203,505.20万元及196,891.67万元。

虽然目前公司以中高端客户为主,特别是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项目客户大多为政府及大企业集团,其商业信用良好,合同履约率高;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减少客户不履约带来的损失,比如在签订合同时设置相应的条款来提高客户的履约率,一旦出现不履约的情形,将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乃至法律手段。但因公司集设计、制作与安装服务为一体,业务链较长,在工程进行中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营运资金,如果出现个别业主拖欠工程款甚至拒付工程款的情形,将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安排产生影响,甚至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的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商誉达33,934.45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因2011年收购亚洲建筑及上海精锐股权(亚洲建筑是控股型公司,其主要经营实体主要是上海精锐),新增商誉33,557.5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精锐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67,576.80万元,净资产为33,838.15万元。上海精锐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5,261.29万元,净利润为5,197.42万元,全年订单量为3.38亿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795.52万元,净利润为-489.56万元,由于项目结算进度原因净利润大幅下滑。虽然2017年上半年上海精锐已新接订单4.54亿元,相较去年全年增长53.90%,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相关商誉不存在减值的迹象,但其未来的资产收益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环境、资产利用率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因收购亚洲建筑及上海精锐股权等形成的商誉未来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4)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88,577.99万元、720,533.74万元、607,076.18万元及303,269.06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6,651.09万元、19,159.60万元、10,957.31万元及5,552.87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34.15万元、16,540.27万元、9,403.20万元、1,782.34万元。

2015年度由于应收账款规模的上升以及账龄的延长同时全额计提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大幅增加,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由于公司项目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上一年度的业务量将影响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业绩,故受到2015年度新接订单同比下降37.23%的影响,加之2016年度钢材价格显著上涨,公司2016年净利润出现较大下滑。2017年1-6月,由于钢材价格持续大幅上升,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下滑,较去年同期下滑79.55%。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新接订单分别约为104.7亿元、65.72亿元、70.04亿元及49.90亿元,完成钢结构相关产品产量分别约为57.32万吨、56.73万吨、51.95万吨及28.89万吨,虽然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订单量较2015年度有所回升,但如果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环境业务量进一步缩减,或钢材价格持续大幅上升,仍存在公司的净利润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5)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精工控股共持有发行人股份365,069,604股股份,其中有362,460,000股股份为精工控股或其子公司银行贷款办理了质押手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29%,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4.00%。尽管精工控股资产规模较大,业务经营稳健,仍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未来精工控股或其子公司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则可能导致精工控股丧失部分对发行人的股权,从而面临一定风险。

5、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6、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国内宏观经济环境、钢结构建筑行业、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分析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发生不可预见事项等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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