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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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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6           公司简称:中天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倡导绿色生活的经营理念,采用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清洁能源事业”的企业宗旨,坚持打造天然气全产业链布局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实现石油与天然气双产业链协同发展,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1、加大海外油气资产开发与勘探,实现海外油气资源进口

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对海外NEWSTAR及LONGRUN油气资产的资源开发与勘探,并依托于自有海外油气资源,实现自加拿大向国内常规性的原油进口,实现资源回国。

2、加快LNG中转储备站建设进度,完善全产业链物流设施

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稳步推进江阴LNG中转储备站建设的同时,公司控股投资建设潮州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配站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利用潮州华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国家一级开放LPG码头的优良自然条件,在5万吨级基础上扩建成8万吨级LNG/LPG接收储配站,扩大吞吐量,实现海外LNG进口与分销,从而完善公司全产业链中游物流设施,为LNG进口国内提供物流保障。

3、稳步拓展国内天然气分销业务,持续为公司贡献利润

在我国具有先发优势的发达地区,“限煤增气”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选择,公司抓住机遇,在此领域内利用掌握的天然气资源拓展下游分销网络,促进天然气销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5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56 股票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51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监事会保证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5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中泰博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71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88,342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1,378,386.74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258,785.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119,601.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73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483.7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417.2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228.2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89.05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679.5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317.9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9,032.4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85.50万元)。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基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2,178.0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7,857.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7,533.9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23.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

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LNG进口分销项目,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4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青岛四方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安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5年5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工厂项目,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青岛四方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调压计量站及配套管网项目,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青岛四方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上半年,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对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 十里铺安全教育检查和综合培训管理服务中心项目2,581.55万元、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 安山镇50万立方米/日液化天然气工厂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5,025.46万元,预先投入资金合计金额27,607.01万元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003号)予以确认、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截至2017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4日,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款项已经于2016年8月2日归还。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款项已经于2016年10月24日归还。

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笔款项已经于2017年4月20日归还。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笔款项已经于2017年5月16日归还。

2017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累计为1.4亿,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017.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5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3号)核准,由联合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323,229.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9,999,967.10元,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22,999,999.67元、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及会计师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4,191,443.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6,808,524.3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8,96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8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2,96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3,848,524.3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使用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天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东兴证券对中天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以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