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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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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3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225,377.9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0,693,070.77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4,918,44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总股本117,100,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2017年上半年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8,550,377.5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0,372,270.2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1.5%;实现净利润121,777,975.1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5.4%;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4,225,377.9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537,228.1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2.0%。

2017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线所在细分市场总体平稳增长,TPMS国内OEM市场需求增长较快。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汇率在2017年1-6月与2016年同期相比处于贬值趋势,在公司境外业务占比较高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收入和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不锈钢、铜、锌等金属原材料的价格高于2016年同期,对排气系统管件和气门嘴的产品成本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产品结构方面,排气系统管件、气门嘴和平衡块业务稳定增长,TPMS业务增长幅度较高,TPMS产量规模的快速扩大带来了成本的降低,气门嘴业务中,毛利率较高的TPMS气门嘴及配件的占比进一步提高。在业务类型方面,汽车OEM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9%。在市场区域方面,中国大陆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1.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市场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各市场区域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如下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42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6)。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225,377.9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60,693,070.77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4,918,44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总股本117,100,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2017年上半年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58,550,377.5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通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空气弹簧和空气减震器模块业务和机会日益增多,亟需独立主体进行运作和支撑,以及空气弹簧和空气减震器产品与现有产品属不同的细分行业,销售渠道、技术复杂程度等存在较大差异,为了体现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空气弹簧及空气减震器业务。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洞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223.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829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年6月26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年6月26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1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1-6月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无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17年8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00,534,545.60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及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将有不低于2亿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8日收到董事巫建军先生的书面辞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8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学士;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1998年9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业务经理、部门助理,2005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业务主管,2011年2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公司风控经理、风控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现任上海尚颀祺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证券代码:603197证券简称:保隆科技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公司已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从人民币87,820,755元增加至人民币117,100,75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7,820,755股增加至117,100,755股。

董事会拟对上市前制定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等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工商变更要求将公司经营期限修订成“不约定期限”,以上事项授权相关人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207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寿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7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7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融资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既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也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