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公司实施3*3战略发展规划的攻坚之年,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订的2017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聚焦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两大高成长领域,致力于智能技术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轨道交通、政府治理及交通服务等行业场景的应用。
报告期,公司新签合同额19.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同比增长48.22%;营业利润3819.1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7.1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35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25亿元。
1、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智能化技术正在不断改变着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为城市治理、政府服务、公共安全、智慧出行等领域提供了更高效、智能的技术支撑。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规划指出,要构建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在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高级机器学习、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技术等关键共性理论及技术上实现突破;在应用层面,着重提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安全便捷的智能社会,推进智慧城市、社会治理、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规划要求。
公司重点布局的机器视觉和智能大数据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在安防、交通、教育等行业有巨大的应用潜力,公司持续投入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特征识别等机器视觉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进一步形成完整的可视化技术体系,支撑公司各线条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迭代升级;加快大数据技术的布局,加大对适用于公共安全和智能交通行业应用的大数据存储、大数据架构、大数据清洗及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的研发投入;在“感知互联、数据驱动、智能应用”的技术理念下,促进多种信息技术的融合和深度集成,为公司在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创新奠定基础。
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市场应用需求导向和价值创造为目标的技术研发策略,聚焦社会治安防控和城市治理需求,深化垂直应用,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视频联网、视频大数据等机器视觉基础共性技术的同时,更注重贴近公安、交通、城市治理领域的业务需求,整合情报、网格、车辆、人口、案件等多源数据,进一步梳理形成涵盖治安监控、情报分析、视频图像侦查、警务勤务等应用需求的智能化产品体系。
公司在人脸识别产品上加大了研发和应用力度,基于大规模人脸识别和比对的嵌入式系统已经应用在公司的警务视频云平台等成熟产品中,而人脸单兵系统等多个独立的解决方案也已在广州、湛江、江门等地得到落地检验。
在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公司持续优化升级四大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的产品体系、核心软件及关键模块,加强产品在城际轨道、有轨电车、轻轨、BRT等细分市场的适用性。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在机器视觉技术方面的优势,加强技术的跨领域协同应用,在宁波、厦门等地的地铁视频监控系统中实现了人脸识别、模糊图像处理、热力图人数统计、行为分析等技术功能,持续开展轨道交通行业的智能化应用创新。
2、行业和市场情况
(1)智能轨道交通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呈现持续、爆发式发展。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0座城市总计新增运营14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合计里程217.39公里,投资额1433.91亿元。目前,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已达到4066.39公里,车站数2794座,预计至2020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成总里程接近7,000公里,覆盖城市55座。
2017年3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广州未来将新建设10条地铁,全长258.1公里,总投资约为2196亿元;预计到2023年,广州将形成18条线路、总长800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通车里程达到现在的2.5倍。
同时,在北上广深之外,武汉、天津、成都、青岛等“准一线”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爆发增长之势,其“运营+在建+规划”线路里程均达到500公里以上,成为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的热点地区。
公司同时拥有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屏蔽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含视频监控子系统)四大核心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和应用业绩,面向地铁、城际轨道、有轨电车、BRT快速公交等细分市场,已累计覆盖广州、青岛、天津、厦门、武汉、宁波等17座城市。公司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延续了2016年的良好发展态势。市场方面,公司在全国区域快速扩张的基础上稳扎稳打,紧盯广州、武汉等热点建设地区,不断夯实和巩固上述地区的业务基础,发挥产品线丰富的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2017年3月,武汉分公司成立,标志着公司继广州之外又一个根据地的确立,形成了“以广州和武汉为立足点向全国辐射”的轨道交通业务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武汉地区已相继中标21号线AFC系统、清分中心二期工程等多个项目。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的“内功”修炼。报告期内,公司以信息化建设带动流程优化,对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进行了针对性的梳理和提升,有力地保障了2016年近15亿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落地。
(2)智慧城市业务
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智能化技术的深入推动下,基于视频监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行业可视化管理系统建设如火如荼,特别是新疆地区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公共安全建设呈现投资高企,迎来爆发发展“窗口期”。
与此同时,中央提出“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将天网工程、平安城市向农村延伸和深化,形成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加速了视频监控建设从城市向广大乡镇地区的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与公共安全保障、城市治理的结合愈加紧密,公安大数据体系、移动警务体系、互联网+公安政务体系等新的信息化建设需求逐步兴起。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城市业务进一步梳理形成以视频监控为基础,以公共安全、智能交通、城市综合治理和可视化管理为应用的业务布局,并坚持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研发上持续投入、形成特色产品。同时,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继续加大全国化业务拓展,在巩固华南地区的同时,新疆、贵州等地的业务实现战略性突破。
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前瞻性布局取得丰硕成果,控股子公司新疆佳都健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成立以来已在巴楚、塔县、伊犁察县等地连续中标多个平安城市和公安信息化项目;2017年7月,佳都健讯中标《巴楚县城区、乡村视频监控、卡口及高空瞭望机采购建设项目》,中标金额高达2.38亿元。本年度截止本报告公告之日,公司在新疆地区中标/预中标项目总额近4亿元,新疆成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根据地。
(3)服务与产品集成业务
报告期,公司抓住上游厂商业务调整的契机,发挥公司整体产业链长、业务范围广、业务协同密切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合作关系,并新增多条新产品线,扩大业务范围;同时着力强化面向下游终端客户的IT咨询、网络集成、IT维保等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不断优化运营体系和业务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运营效率、风险控制能力和项目实施交付能力,整体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3、 员工股权激励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优秀人才和团队不断加入,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并拟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较之前一期扩大了激励范围,251名技术专家、管理精英和业务骨干总计获得限制性股票1849.50万股,有效提高公司团队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未来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4、公司能力建设
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以能力建设打破发展“天花板”的运营管理策略,通过在营销、交付、研发、运营等六大方面的流程优化计划,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成本控制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
另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佳都创汇投资有限公司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佳都创汇是公司开拓PPP等业务的重要平台,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后,将有利于加快PPP业务、资本合作方面的进程。
5、 下半年经营思路
展望下半年,公司将再接再励,在上半年取得良好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和服务与产品集成三大业务稳健较快增长,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表明,人工智能技术将成为未来信息经济发展的长期推动力,公司下半年将重点研究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的发展趋势,调整优化公司技术研发路径和技术体系,寻求人工智能与公司优势业务领域的价值创新结合,形成具有佳都特色的人工智能发展战略。
在智能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将坚持根据地战略,依托广州和武汉深耕地区轨道交通市场,并依托公司已有业绩案例的17个城市区域,加大新根据地的开拓,力争形成多点开花的新局面。重点关注轨道交通行业“智能化、数据化、平台化”的升级趋势,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和运营的结合,对新一代站台屏蔽门、移动支付售检票系统、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方案进行研发优化,积极探索从智能化建设向服务运营延伸的发展路径。与此同时,公司高度关注优势区域的PPP规划进程,依托佳都创汇,布局轨道交通PPP业务,实现商业模式的升级。
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将结合业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在人工智能规划中提出的大数据智能、跨媒体计算感知、生物特征识别、知识计算引擎与知识服务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着力优化警务视频云平台、视频联网平台、视频图像侦查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等拳头产品,重点强化产品的互联规模、多源感知、数据研判、情报碰撞分析、可视化和移动化能力,结合基层实战需求推出更多单兵智能产品,形成立体的产品体系。人脸识别、车脸识别技术和市场基础逐渐成熟,公司将加大对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出更多人脸大数据、人脸核验、车辆核验通关等新品。市场方面,公司将加强成熟产品和方案在已经布局市场区域项的输出落地,依托广东和新疆两大优势市场,进一步开拓市场疆域,确保全年业务的快速增长。
在服务与产品集成领域,公司将持续丰富服务产品的结构,精耕基础建设,完善区域覆盖,加强综合服务能力,保持业务的稳健增长。
下半年,公司将在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同时,重点研究内部员工创新创业机制,通过多种手段激发员工创新热情;同时,公司也将加快外延发展的步伐,通过良好的产融互动,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中的优质资源,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采用新会计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额为:“其他收益”项目增加7,470,000.00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7,470,000.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以及2017年1-6月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胡少苑、王立新、顾友良、刘敏东,独立董事李定安、叶东文、谢克人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万元,期限一年。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延期,继续由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58,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延期,继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伟、胡少苑、王立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采用新会计政策。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累计影响额为:“其他收益”项目增加7,470,000.00元,“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7,470,000.00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以及2017年1-6月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文件
(一)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5号),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4,745,7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12,929.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987,070.9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97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2017年度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号),公司向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26,72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099,999.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069,999.0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6年1月28日,公司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2月13日,公司就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63,266.75万元人民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说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注2: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两核心业务的发展。
附表2:
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说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已实现的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可比。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 佳都科技 编号:2017-06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8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伟、胡少苑、王立新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详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金额和类别”)。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会议材料,就公司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17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预计,上述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17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预计,上述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按招标价或市场价),定价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已于2017年初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对2017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如下:
■
注:广州云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7年8月新参股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注:广州云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成立,无2016年度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均参考公司同类服务的对外价格,以及市场交易价格定价。关联租赁参照非关联租户租赁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为公司正常因为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关联租赁为公司物业的正常租赁,不会对公司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91,439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957.42万元,公司专注于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在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867.31万元、净资产275,348.90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819.49万元,营业利润11,283.70万元、净利润12,470.65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5,684.90万元、净资产74,974.2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189,386.02万元、营业利润6,691.88万元、净利润7,433.4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科佳都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的58,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0,5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6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8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34%股份的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延期,继续由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58,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延期,继续由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8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9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6日
至2017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佳都科技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佳都科技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7-058)。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佳都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2、 特别决议议案:3、4、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9月5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9月5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