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30 公司简称:岱美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申请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并于2017年7月28日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成功是市场对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与岱美人辛劳付出的肯定,同时也是岱美股份不断砥砺前行的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实现营业收入15.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5%。实现利润总额3.33亿元,同比增长27.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1%。
2017年1-6月,随着全球宏观经济的逐步回暖,全球乘用车消费市场出现一定的向好走势,公司依托覆盖18个重点消费地区及国家的全球性营销和服务网络,对北美、欧洲、亚洲等主要客户所在地进行服务链的深度挖掘,提供更加完备的针对性服务,大大加深客户黏性,为公司业绩提升打下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把握自身优势,不断的巩固和加深与全球范围内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持续加强自身的技术研究和开发设计实力,积极应对下游客户的新车型、新要求。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几项准则的执行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本报告期除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重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经审议认为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2017年1-6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性质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800万股新股后的注册资本由3.6亿元增至4.08亿元,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提请授权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该议案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修改上市前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启用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舟山银岱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该议案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652.61万元对舟山银岱进行增资以支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其中16,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募集资金开立专户进行存管。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舟山银岱增资后,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子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审议的标准进行。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7年9月13日召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前述第2项、第3项、第4项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雪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经审议认为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2017年1-6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经审议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而做出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有利于发挥岱美股份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促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岱美股份所处上海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有利于研发人才的招募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通过以对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进行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增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子公司舟山银岱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性质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批准及顺利完成后,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0,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8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8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0,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800万股。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性质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委派专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0,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8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8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至40,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增加至40,800万股。按照证监会公告[2016]2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要求,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舟山银岱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
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实施情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部分变更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上述募投项目相关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037,735.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122,264.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对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980.06万元,具体包括实验室的建设、研发和测试装置设施及设备的购置等。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水平和检测水平,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况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舟山银岱,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现拟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舟山银岱变更为岱美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
3、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而做出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有利于发挥岱美股份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促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岱美股份所处上海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有利于研发人才的招募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而做出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有利于发挥岱美股份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促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岱美股份所处上海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有利于研发人才的招募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而做出的。“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岱美股份,有利于发挥岱美股份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促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岱美股份所处上海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有利于研发人才的招募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2,652.61万元对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增资,其中16,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舟山银岱的增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037,735.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122,264.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投项目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舟山银岱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2,652.61万元。
为推进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公司拟先使用募集资金52,652.61万元对舟山银岱增资,其中16,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资金将开设专户存储,后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增资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舟山银岱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6年11月2日
2、注册资本: 3,500万元
3、实收资本: 3,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姜明
5、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6、经营范围: 汽车座椅总成组装,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金属制汽车配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禁止限制项目)
7、股权结构: 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通过以对舟山银岱进行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安排,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增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岱美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3日
至2017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于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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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 2017年9月11日和9月12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68945881
传真:021-20250261
邮箱:IR@daimay.com
联系人:郭梦、张文譞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6,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0,037,735.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6,122,264.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舟山银岱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舟山银岱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舟山银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舟山银岱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舟山银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舟山银岱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专项意见
本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舟山银岱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采用未来适用法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根据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8,924,160.00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宝273天期V4号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宝273天期V4号
2、产品代码:SV9838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4、认购金额:人民币14,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4.9%
6、起息日:2017年8月29日
7、到期日:2018年5月28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前期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截止目前尚未有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情况发生。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7年8月8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蔡支行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稳赢”2017年第189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2、2017年8月24日,公司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宝273天期V3号的理财产品,认购金额: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