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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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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77    公司简称:雅戈尔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雅戈尔完成营业收入539,927.47万元,由于周期性因素导致房产结转项目减少,较上年同期降低37.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713.03万元,由于房产结转项目产生的利润以及投资业务账面反映的投资收益减少,较上年同期降低33.33%;其中:

服装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44,98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7%;实现净利润44,56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6%;

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90,315.93万元,净利润45,620.67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降低54.24%、60.97%;

投资业务实现净利润114,459.07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7.68%。

1、品牌服装

报告期内,雅戈尔品牌服装初步探索新零售转型,紧盯绩效指标,以改革促发展,以竞争提效益,为完成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1)主品牌恢复性增长,子品牌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雅戈尔品牌服装实现营业收入239,52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2%,其中:主品牌Youngor实现营业收入204,41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5%;子品牌MAYOR 、Hart Schaffner Marx等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5,114.02万元,销售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3.74个百分点至14.66%;在MAYOR爆发性增长284.97%的拉动下,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43.88个百分点至52.54%。

单位:万元

(2)去库存效果显著,存货进一步减少

报告期内,雅戈尔品牌服装实施商品企划,加强核心面料和新品开发,以销定产,有效去化库存。截至报告期末,雅戈尔品牌服装的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118,567.19万元,较年初减少23,804.33万元,库存去化率达到16.72%。

单位:万元

(3)有效投入拉动增长,大店营销效应明显

报告期内,雅戈尔同步推进“开大店、扩大厅、关小店、优结构”的渠道战略;截至报告期末,营销网点合计2,469家,较年初减少85个,营业面积390,234平方米,较年初增加8,690平方米,并且各渠道户均销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

自营网点572家,较年初减少17家;营业面积169,087平方米,较年初增加4,522平方米;其中新开24家,新开单店平均营业面积从上年的299平方米增加至382平方米;店均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

购物中心网点118家,较年初增加15家;营业面积24,355平方米,较年初增加2,994平方米,新开店铺延续200平方米以上的选址标准;店均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1.90%;

商场网点1,450家,较年初减少54家;营业面积162,082平方米,较年初增加3,432平方米;其中新开44家,增加营业面积5,195平方米,扩厅80余家,增加营业面积5,883平方米;店均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33%;

特许网点329家,较年初减少29家;营业面积34,711平方米,较年初减少2,258平方米。

注:截至报告期末,雅戈尔营销网点合计2,469家,其中包含品牌集合店228家,因此以细分到品牌的口径为3,177家。

单位:万元

注:直营店=自营网点+购物中心网点+商场网点。

(4)改革释放内生动力,探索新零售转型路径

报告期内,雅戈尔着手营销体制改革,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并围绕“三个中心”推进大店战略,助力品牌运营,探索新零售战略转型的路径和模式。

VIP服务中心建设:报告期内,雅戈尔将会员活动与门店店庆紧密结合,开展了以男士穿搭、茶艺等为主题的会员沙龙,并举办了2017婚礼季豪华游轮游等活动,对品牌形象的塑造、店铺业绩的提升和会员粘性的增强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报告期末,雅戈尔全品牌会员人数为324.56万人,较年初增加38.73万人;会员消费金额158,101.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7%。

O2O体验中心建设:报告期内,雅戈尔一方面通过新装、改造店铺视觉形象提升体验功能;一方面通过官方微信“雅戈尔体验馆”做好新媒体传播,在为门店引流的同时拓展线上产品的推广渠道,报告期内,线上销售实现营业收入6,35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4%;另一方面积极考察信息系统供应商及其客户企业,旨在进一步融合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加强总部后台系统建设。

时尚文化传播中心建设:报告期内,雅戈尔携手央视纪录片《穿在身上的中国》联合发布首映礼,引导国民追溯服饰表达、民艺传承,进而激发对民族品牌的关注和认可;同时宣布与服装、摄影、绘画、纪录片、时尚等不同领域跨界合作,将雅戈尔之家打造为“中国创造”时尚发布平台。

(5)围绕“四化合一”目标,推动智能制造落地

报告期内,雅戈尔正式启动智能制造项目,在宁波建设衬衫、西服、时装三个精品车间,由规模化生产向精品化、定制化转型,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精品工艺和高端定制基地。

报告期内,智能制造项目组以“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为目标,在标准化方面已聘任项目管理顾问,在全面质量管理和5S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各环节工作标准化设计;在自动化方面已进入海外设备采购阶段;在信息化方面拟打通排单、工艺、排版、裁剪加工、入库及零售端系统;在智能化方面已完成3D人体扫描试衣系统安装,正进一步协商后续开发等工作。

2、地产开发

报告期内,雅戈尔置业召开了25周年项目回顾会议,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厘定了现行开发节奏,明确了未来发展战略。

(1)有序开发

报告期内,雅戈尔新开工项目2个(苏州织金华庭和宁波雅明花苑E23、E24地块),新开工面积18.34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个(苏州紫玉花园和明洲二期),竣工面积18.78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在建项目9个,在建面积75.80万平方米(合作项目按权益比例折算)。

单位:平方米;万元

注:1、“总投资额”是指计划总投资额;

2、“报告期实际投资额”是指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资额。

(2)加快销售

报告期内,雅戈尔完成预售面积24.30万平方米(合作项目按权益比例折算,订单口径),实现预售金额548,468.2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1.03%、78.75%。截至报告期末,尚余可售面积22.44万平方米,预计下半年新增可售面积25.92万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

(3)合理储备

报告期内,雅戈尔以184,566.93万元竞得天水家园以北地段庄桥河东侧3号地块(新长岛花园地块),楼面价11,863元/平方米,配建保障房面积1,400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雅戈尔土地储备共3个,土地面积42.16万平方米,拟开发计容建筑面积63.42万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4)财务稳健

报告期内,雅戈尔地产开发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121.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1,752.7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现增加127,294.81万元,且购买土地支出减少112,071.9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地产开发板块融资总额51,990万元,整体平均融资成本8.40%,剔除预收房款(543,902.93万元)因素后资产负债率为33.52%。

3、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雅戈尔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188,13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146.83万元,其中:

(1)以权益法核算宁波银行、浙商财险等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产生投资收益49,201.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68.77万元;

(2)处置创业软件、广博股份、金正大、浦发银行等金融资产,产生投资收益81,24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295.88万元;

(3)持有金融资产获得分红及购买理财产品等获得收益57,68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780.21万元;

(4)上年同期公司变更联创电子的会计核算方法、处置长丰热电股权产生投资收益124,891.69万元,而本期无此因素。

截至报告期末,雅戈尔累计投资3,099,655.99万元,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确认为递延收益”变更为“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原会计政策与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对比,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故公司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细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此次变更为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细化,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关于原会计政策与变更后会计政策的对比,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4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慈溪达蓬山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5《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4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慈溪达蓬山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长李如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5《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17-04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4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部分账龄较长、债务人破产、确实无收回可能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35.0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合计35.07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独立董事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4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1,564,9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8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9,999,999.88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76,848.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48,423,140.9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4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01号)。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05.7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5,422.10万元,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927.01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5月13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增加注册资本390,0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O2O营销平台项目”和“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28日,公司、服装控股及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2,905.7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422.10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自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日至2016年4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65,569.51万元。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5,569.51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16 年12月23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50,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将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取得利息收入147.58万元。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购买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5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本期实现的效益包括销售产品给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产生的存货中未实现利润。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4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不影响公司以往各年度定期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等。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依据: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3)、其他说明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关于应收账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故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细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三)变更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对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确认为递延收益”变更为“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报表项目列示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不会对其他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变更

此次变更为公司对应收款项按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进行细化,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