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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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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90           公司简称:五矿资本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但中国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17年上半年中国GDP增速达到6.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9%,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6%,社会融资规模166.92万亿元,同比增长12.8%,短期反弹初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真抓实干厚积薄发、脚踏实地稳中求进。

1.优势业务稳步前进,培育业务蓄势待发,运营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全面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48亿元,同比下降6.6%;实现净利润11.75亿元,同比下降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亿元,同比增长3.5%。

2.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业务进一步开展得到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已经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五矿资本控股已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旗下的信托、金融租赁、证券、期货、基金、商业银行等金融业务的营业收入已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公司将原有名称变更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为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及业务发展保持一致,公司A股证券简称变更为“五矿资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团队顺利交接,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 电池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电池材料两个募集资金项目进展顺利,金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基本建成投产,公司7000吨正极材料项目也逐步投产,公司电池材料产能逐步增大,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在电池材料市场形势较好,产品价格均同比大幅上涨的有力市场情况下,公司采购部门把握市场趋势,适时把握采购时点和节奏,利用公司资金优势和国内国际金属价差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利,极大的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产品利润,公司电池材料产销量和盈利能力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成为国内动力三元正极材料的领先企业之一。

4. 锰及锰系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锰系材料企业克服市场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通过节支降耗、调整产品结构、抓住市场波动创造超额利润等举措一举实现盈利约2000万元。其中,氧化锰厂抓住有力市场时机,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盈利水平创近几年新高;电解锰企业经营情况平稳,上半年保持微利状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将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公司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450,700.00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珠峰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17-087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89)。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根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调增9,450,7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调减9,450,700.00元。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90)。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公告编号:临2017-09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调增9,450,700.0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调减9,450,700.00元。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没有发现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公告编号:临2017-089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6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78,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8元,共计募集资金404,999,992.6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6,999,992.6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84,48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3,815,512.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湘 QJ〔2013〕48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83,597,881.43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06.31元;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2,598.83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5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3,720,480.2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210.81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5,243.1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598,91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2元,共计募集资金667,799,999.2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677,999.9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8,121,999.23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542.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510,456.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10644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355,360.9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027.41元;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570,319.93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95.5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6,925,680.8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222.99元。

截至 2017年6月30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175,000,000.0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3,693,999.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于公司的银行账户。

(三)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9号文《关于核准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7,832,50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10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1-3号《验资报告》。本次共计募集人民币14,999,999,966.35元(包含中介费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49.20亿元对五矿资本控股进行增资,五矿资本控股再以上述增资资金向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增资59.20亿元、向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资45亿元、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30亿元,以补充上述公司资本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五矿资本控股已完成上述149.20亿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59.20亿元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15亿元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45亿元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配套融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现金管理,总计可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30亿元。

本公司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20亿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3,762,351.3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20亿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762,351.33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33,762,317.68 元(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根据《管理办法》,2013年4月18日,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公司贵州省铜仁市金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9月,更名为“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瑞锰业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支行于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金丰锰业年产3万吨电解锰技改扩产项目已经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于2013年9月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账号为731903958710602)予以注销。销户时账户余额仅剩利息11,949.11元,公司已将该部分资金转入项目承担公司铜仁金瑞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该项目永久流动资金。

3、根据《管理办法》,2015年7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在湖南省长沙市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4、根据《管理办法》,2017年2月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项目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共有1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共有2个,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共有8个,其中存放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户名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于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户名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管理工具为银行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滚动存储。

1、 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为4,714.225万元,2017年1~6月份已到期的具体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如下:

已到期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未到期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金丰锰业年产3万吨电解金属锰技改扩产项目由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贵州省铜仁市金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该公司原有1万吨生产线,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与1万吨生产线统一采购、生产、销售,故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期间费用,上表中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根据实际销价、成本计算毛利,根据3万吨生产线和1万吨生产线产量分摊期间费用测算所得。

附表2: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对该项目单独核算利润,项目建设根据市场情况分期投入,报告期内已部分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

[注3]: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按照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确认各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表3: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17-088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5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通过认真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