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51,350,000.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78,107.42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科引领,多元发展”的战略,着重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进入建设完成期,助力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供应链业务在平稳发展的基础上锐意创新,通过境内外平台的建设,丰富业务模式,拓宽业务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2.81万元。
电子信息产业
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白光封装产品价格稳定,市场需求量提升,通过成立信达光电白光事业部,全面整合灏天光电与福建光电的白光封装业务,实现规模生产,同时通过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经营效益,灏天光电实现扭亏为盈。显示屏封装产品受原材料涨价和产品降价的双重影响,信达光电通过深耕优质客户、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市场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产研联动、内部整合,力争成为国内LED封装领域的龙头企业。生产方面:福建光电的产线投产有效地提升了光电板块产能,厦门、安溪、深圳、中山四地协同合作,规模效应逐步体现。通过对生产线的技改和工序优化,加强对原材料的精细化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市场销售方面:照明板块多渠道布局,室内照明以承接国内外顶尖品牌的代工生产为主,室外照明在完成厦门地铁两个标段供货的基础上,进一步跟进厦门地铁停车场及其它项目,同时开始布局模组市场;国际市场开拓稳中有进,东南亚市场取得阶段性突破,获得马来西亚路灯项目的批量订单。研发方面:与光电物联研究院协同开发超大功率高光效COB产品,超高清户外小间距显示屏封装产品及石墨烯导散热技术。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三大管理体系通过SGS的换证和监督审核,多项产品顺利通过相应产品认证。信达光电网络学院和信达学院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做好人才储备。报告期内,光电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7%,利润总额794.74万元。
物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物联网业务板块继续推进实施“产能规模升级、集成服务转型”的战略目标。
(1)电子标签业务:生产方面:公司标签绑定及复合产量创历史新高,设备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战略规划,拟定二期扩产计划,满足规模性客户订单需求,赢取市场竞争优势。市场销售方面:订单同比增长,尤其是在服装行业应用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公司与国际知名服装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及诸多国内知名大型服装企业建立业务合作,通过提供电子标签、通道机等读写设备及应用软件产品,逐步确立信达物联国内领先的服装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地位。同时,在图书应用、医疗应用、票证管理、食品溯源等应用领域也实现稳定增长。成功中标厦门BRT 圆币卡项目,为后续进入厦门地铁项目打下基础。通过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和对重要客户的重点开发,国际业务大幅增长。研发方面:在系列服装标签、大型通道检测机、门店系列读写设备及系列配套软件的产品开发基础上,围绕鞋服行业客户仓储管理、订单管理及供应链管理等数据应用需求,进行相关系统软件的开发及硬件读写设备升级改造工作,为在该应用领域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安防业务:立足新产品开发,通过产品创新赢取市场需求,完成包括300-500万全景摄像机、200万高清网络一体机、可视门铃产品及具备自主录像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开发。海外业务同比稳步增长,国内项目工程完成四川南江智能交通项目及株洲村村响项目工程实施;与菏泽城建集团设立山东信达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动山东区域项目工程市场发展。通过对产品成本管控及生产工艺的改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良品率。同时重点推动国家明厨亮灶项目国内知名企业在北上广深等8个国内大中型城市的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合作,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报告期内,物联板块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3%,利润总额-1,490.90万元。
光电物联研究院主要针对公司电子信息板块进行技术改良和新材料创新研究,并对前瞻性技术寻求与高校联合研发。目前,已开展小间距屏研发、产品良率提升、倒装焊平台建设、超大功率COB封装、导散热技术研发、2835综合性价比优化、石墨烯导电油墨应用于RFID天线的研究等。
供应链业务
大宗贸易 致力于构建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努力打通贸易、金融、物流通道,提升一体化运营能力。报告期内,大宗贸易业务增长稳定,其中进口业务大幅增长,进出口业务同比增长90%,内贸业务规模在铁矿石和阴极铜两大核心产品的带动下持续扩大,产品归核化战略体现成效,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得到巩固。新设立福建信达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厦门信达鞋业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立足省内,在建材供应链和鞋业出口领域深耕细作,构筑出口和内贸核心业务。进一步强化香港、新加坡平台公司的海外拓展能力,提升境外业务优势。通过梳理风控相关流程及制度,优化业务风险控制和重大项目决策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前期控制。控股子公司信达中天通过与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合作,致力于IP版权的运营。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7.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11%,利润总额11,470.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06%。
汽车销售与服务 汽车集团通过精细化经营应对汽车经销行业的整体调整。报告期内,汽车集团调整经营策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统筹区域销售方案,有效缓解部分品牌销量下滑的不利影响,同时抓住其它经销品牌市场表现强势的有利时机,扩大销售利润。根据精细化分析,寻找高收益细分业务,进行深入挖潜,提高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汽车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5%,利润总额6,84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8%。
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一二线热点城市受政府新一轮调控影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公司在售项目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一期项目通过持续有效的营销策略,库存去化显著,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显著上升。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6%,利润总额-558.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11%。
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金融服务公司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依托衍生品工具为客户开发多种金融创新服务,并通过外延并购打通境内外业务通道。金融服务公司增资后,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通过加强与银行合作,取得更多的银行授信与更具优势的资金来源,提升盈利能力。大商道公司采用“产业+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通过搭建电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金融机构、物流仓储机构,提供委托销售、委托采购、在线融资、现货回购等服务来吸引上下游客户实现线上线下交易服务。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了阴极铜产品委托购销模式下的即期业务,开发了铝产品直销与委托购销模式业务交易系统。目前平台业务开展顺利,市场反响良好,客户数量及成交量均保持稳定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报告期调增其他收益38,543,676.91元,调减营业外收入38,543,676.91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设成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广东安普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信达物联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知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信达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厦门信达鞋业有限公司?
2、本期注销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淮南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杜少华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3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少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60%股权,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持有40%股权。根据上海信达诺发展需要,增资46,000万元,公司与西安迈科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公司增资金额27,600万元。增资后上海信达诺注册资本增至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60%。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拟采用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筹集资金。采用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融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余额不超过12亿元,可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不超过一年;
(3)利率:发行利率随行就市,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承销方式: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
(7)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和归还有息负债;
(8)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两年之内;
(9)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10)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①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② 签署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③ 决定聘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必要的中介机构;
④ 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事宜;
⑤ 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7-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刊载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公司现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年3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95,729,0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6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注1: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存储余额1,058,895.11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补充流动资金存储余额21,945.14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月9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3,425,031.83元。
单位:元
■
注3: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该项目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16-50)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69,617,729.49元。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为:(1)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置换募集资金2,082,272.50元;(2)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置换募集资金11,488,209.43元。2014年7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0,481.93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3,375,554.36元,具体情况为:(1)信达光电LED显示屏封装产品扩产项目30,615,566.35元;(2)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2,759,988.01元。2016年7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3,375,554.36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
2014年9月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27,297.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5月27日,公司已将27,297.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情况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4,418.49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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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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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为了适应物联网电子标签市场发展的趋势,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升级,助力公司成为全国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尤其是服装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95,729,013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78,147,028.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6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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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6,000万元。因平台订单不及预期且增值服务转化率较低,项目进度未达到预期。适逢零售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市场快速发展,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建RFID电子标签绑定生产线、复合生产线、其他配套生产辅助设备若干,同时提供零售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为零售行业提供配套的电子标签产品、读写设备及应用软件开发。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95.4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096.5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983.99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净额80.52万元。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尚需经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020.1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项目运营所需的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全国性技术服务网点的装修、认证、检测设备购置等)、呼叫中心建设及信息平台管理软件、客户端软件开发由信达物联组织实施;深圳市安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尼数字”)负责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具体方式为信达物联以市场价格向控股子公司安尼数字采购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等。
资金投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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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对“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096.53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630.7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使用资金94.79万元;预备费用使用资金141.91万元;厂房装修及场地租赁使用资金229.06万元,项目剩余资金14,983.9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0.52万元)。项目变更后上述资产可继续用于原项目,公司不再新增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项目“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旨在打造引领行业的安防产品(及智能硬件)应用保障服务平台,并通过自营+加盟模式打造线下服务体系,初期借助京东平台庞大的流量入口资源,撬动规模庞大的终端用户市场需求。但在项目实际进程中,由于终端市场和客户消费习惯还需进一步培育和引导,平台订单不及预期且增值服务转化率较低,项目进度未达到预期。若按原计划投入,预计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2、全球物联网RFID应用需求日益增长,尤其在鞋服等零售行业物联网化明显。虽然我国零售行业物联网化仍处于起步阶段,但作为鞋服制造大国,我国鞋服品牌及门店众多,为鞋服零售行业物联网化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进一步扩大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可提高公司在鞋服零售行业物联网应用配套的智能设备、管理系统及其他个性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助于公司成为全国领先的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尤其是鞋服零售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本次变更部分募资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物联网业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物联网业务发展。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一)用途变更基本情况
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建RFID电子标签绑定生产线、复合生产线、其他配套生产辅助设备若干,同时提供零售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为零售行业提供配套的电子标签产品、读写设备及应用软件开发。
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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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本项目总投资14,995.47万元,使用变更募集资金总额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中场地租用和装修1,096.00万元、设备购置费9,688.03万元、前期建设和测试费用1,924.00万元,预备费1,016.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70.80万元。原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本次变更后项目建设周期仍为24个月。
总投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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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1)行业前景
①全球物联网市场持续升温,RFID应用市场前景长期看好
随着RFID技术的成熟以及应用领域的扩展,全球RFID市场持续升温,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②RFID电子标签将在鞋服零售市场的带动下快速增长
从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来看,RFID技术在零售行业尤其是鞋服零售行业应用市场广阔。鞋服零售行业存在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物流效率低、人工成本高等问题,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改善运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鞋服行业物联网化应用将逐渐形成行业趋势。
③国家政策推动自主品牌发展,物联网产业迎来新一轮的战略发展机遇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的有利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公司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物联网产业整体规模呈现较快增长的态势。
(2)RFID应用市场规模及竞争分析
①RFID应用市场规模:
RFID技术在零售领域应用广阔,尤其在鞋服零售领域增长显著。我国作为当前全球最大的鞋服生产基地,拥有众多的鞋服品牌及门店,为鞋服零售行业物联网化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我国物联网RFID技术的发展和政府的政策支持,物联网RFID技术将在鞋服零售领域迅速普及,中国将成为鞋服零售领域物联网化应用增长最快的地区。
②RFID应用市场竞争分析:
信达物联作为国内较早发展物联网RFID技术的领先企业,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完善的生产体系和大批的技术人员,从传统的RFID软硬件产品买卖向零售行业RFID技术服务提供商的转变。信达物联连续多年获评中国“物联之星”电子标签企业奖,是优质的海内外零售RFID供应商。当前,信达物联已经成功中标国内多家鞋服品牌RFID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同时新增洽谈的品牌数量不断增加。新项目实施可进一步扩大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提高公司在鞋服零售行业物联网应用配套的智能设备、管理系统及其他个性产品的开发能力,为公司抢占中国鞋服零售行业解决方案市场占有率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随着RFID技术成熟和应用普及,未来几年国内鞋服零售领域对RFID应用的需求将呈显著上升趋势。公司物联网RFID产品已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扩产,有助于物联网业务加快发展。
2、投资项目的选址:
新项目建设地点在厦门信达信息产业园,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溪南路2-16号。
3、拟占用厂房的面积及取得方式:
新项目拟向外部第三方租用厂房10,000平方米,建设7,500平方米生产车间、2,500平方米仓库和动力站,另外租用1000平方米用于试验室及展厅建设。
(三)风险及对策分析
1、风险分析
本项目风险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即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汇率风险等。
(1)市场风险
目前RFID应用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期的阶段。下游市场需求强劲,中上游的RFID标签封装产品产能明显不足,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面临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规模化生产加速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速度也较快,因此变更后项目涉及到的RFID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和价格风险。
(2)资金风险
资金是项目投资建设的基本要素,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本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变更后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3)管理风险
信达物联在RFID标签设计、封装等方面拥有多年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对人力资源、专利保护、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组织管理模式等管理环节比较熟悉,面临的风险较小。
(4)汇率风险
变更后项目投资建设的生产线设备和主要原料从国外进口,在采购方面存在汇率风险。公司RFID产品未来向国外市场销售时,也会面临汇率风险。
2、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风险分析,有效地控制风险,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市场风险:可通过加强生产线管理、提高产品良品率、降低能耗、降低原材料采购费用、提高企业把握行业周期规律的能力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产品的成本;在市场竞争方面,可通过不断加强自主创新、完善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形象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2)资金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目前资金已经到位。在现金流方面,公司可通过合理有序安排不同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提前做好销售计划,保证本项目能够在合理投资资本报酬率范围内顺利完工。
(3)管理风险:公司对内将在人力资源、质量控制、组织机构、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企业内部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另外,公司对外将加强与各个政府部门、机构协会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公司的外事能力和品牌形象。
(4)汇率风险: 加强对汇率波动趋势研究,调节收付款时间,同时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经济效益分析
变更后总体财务能力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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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预期收益良好,经营成本与销售收入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可控,项目抗风险能力较强,在经济上具备可行性。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物联网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物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五、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物联网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物联网行业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系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募投项目“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前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公司预计对 2017 年全年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4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签订《关于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共同对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增资。
上海信达诺原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60%股权,西安迈科持有40%股权。根据上海信达诺发展需要,公司与西安迈科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人民币46,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27,600万元,西安迈科增资18,400万元。增资后上海信达诺注册资本增至5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60%。
上海信达诺拟更名为上海信达迈科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获得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即可。本次增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0028XN
注册资本:136,72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8日
住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3号迈科国际大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何金碧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除专控、贵金属和重要工业原材料)、化工原料(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销售、代购、代销;计算机及软件的开发、销售(批发),自有房产租赁等。
股东情况: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49.4%股权,张春玲占15.6%股权,SAIF III MAURITIUS(CHINA INVESTMENTS)LIMITED占30%股权,西安盈通投资有限公司占5%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6514307X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267弄8号第17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1年16日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纸制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卫生洁具、矿产品(除专控)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
2、股东情况: 2017年7月,公司向西安迈科转让所持有的上海信达诺40%股权,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上海信达诺60%股权,西安迈科持有上海信达诺40%股权。
3、经营情况:上海信达诺主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及仓储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铅、锌、铝、黄金、白银等有色金属和贵重金属。
(下转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