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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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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地产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市场回顾与展望

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销售规模延续了2016年以来的增长态势。1-6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5.92万亿元,销售面积7.47亿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1.5%和16.1%。但在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入下,行业销售金额和面积增速持续下降,同比增速分别较去年同期下滑21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其中,强调控城市的效果更为明显。一线城市上半年销售面积同比减少25.5%,二线城市同比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28.7个百分点。

行业销售的增长带动商品住宅待售面积持续下降,库存总量降至3.52亿平方米,保持自2016年2月以来持续下滑的趋势。受此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库存的意愿强烈,新开工面积和投资持续增长。1-6月份,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8.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6%,累计增速自3月以来持续回升;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06万亿元,同比增长8.5%。

在行业调控持续深入、金融去杠杆、防风险的背景下,行业资金面持续收紧。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受限,再融资、公司债等融资方式对地产行业定向收缩。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增速也开始放缓。1-6月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总量7.6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同比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按揭贷款增速已连续13个月下降,6月份较最高峰下降51.8个百分点。

尽管上半年房地产行业销售、开工、投资持续增长,但从二季度以来,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加码,限售、限商等调控方式不断升级,行业各类指标的增速呈现放缓趋势。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在坚持房子的居住属性的基本政策定调下,政府的“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思路和决心不会动摇,并且会进一步贯彻执行,继续巩固调控效果。而且,针对房地产行业定向紧缩的监管政策也将继续,资金面仍将保持偏紧趋势,行业下半年将承受一定下行压力。另一方面,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政策的提出,是对“房子是用来住的”方针的落实,将有利于建立房地产行业的长效机制,保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1、 把握市场窗口期,销售规模再创新高

2017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金额1466亿元,同比增长33%,达到上年全年签约金额的70%;实现签约面积10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其中,公司6月份单月签约金额381亿元,创下单月销售新高。

公司坚持普通住宅产品策略,报告期内,成交产品中的住宅类产品销售金额占比达到88%,其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类产品占比达96%。

从区域分布来看,公司继续深耕城市群策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保持核心地位,上半年累计实现签约金额932亿元,占比达64%,同时,受武汉、成都、重庆等城市热销影响,中西部区域销售金额占比较上年同期提升9个百分点至28%。

2、 优化投资策略,积极推进城市群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与中航工业房地产业务的整合工作,土地资源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并购整合、招拍挂、合作等方式新获取项目59个,新增容积率面积1693万平方米,总土地成本62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2%和39%。从资源匹配程度来看,上半年拓展面积与销售面积比值为161%,拓展金额与销售金额的比值为43%。

拓展策略方面,公司重心仍以一二线为主,上半年一二线城市拓展面积1277万平方米,占比达75%。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城市群深耕战略,以核心城市为中心,辐射周边潜力城市。上半年,公司新进入城市7个,其中,长三角区域新布局徐州、芜湖、盐城;京津冀区域新布局衡水;珠三角落子梅州。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城市布局增加至75个城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386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6991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7045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约为68%。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127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84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38%和9%。

3、 抢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笼金额为1207亿元,受行业按揭贷款收紧的影响,回笼率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至82%。

为应对资金紧张及利率上行风险,公司提前抢占信贷资金,锁定低成本贷款。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有息负债768亿元,净增有息负债588亿元(含因并购中航导致合并范围增加所带来的新增有息负债181亿元,净增有息负债138亿)。截至期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1710亿元。公司新增有息负债综合成本5.05%(除中航项目外新增有息负债综合成本4.66%),存量有息负债综合成本4.75%。期末,公司账面现金余额643亿元,占总资产11%。

4、 财务稳健安全,利润率水平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4.71亿元,同比下降1.23%;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6.51亿元,同比增长13.92%。上半年,公司利润率水平有所回升,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30.80%和13.15%,分别较去年末回升1.80和2.12个百分点,主要是受结转区域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再上台阶,总资产增加1143亿元至5823亿元,主要是受中航整合导致合并范围增加的影响。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83%,较去年末上升4.06个百分点。但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仅为176亿元,仅占有息负债的10%,且显著低于账面现金,债务结构合理,财务风险可控。

5、 公司2017年上半年房地产项目汇总表(详见半年报全文)

“(三)主营业务分析”至“(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请详见半年报全文。

3.2 公司的机遇与挑战

2016年四季度以来,房地产行业进入新一轮调控期,调控的深度、广度都进一步升级,行业短期内面临较大下行风险,房地产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另一方面,本轮调控方式也在创新,限售、限商等政策的提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升持有物业经营质量、盘活商业物业资源,是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当然,对于行业未来我们并不悲观。中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单核城市向多元城市群、都市圈过渡也是必然趋势,房地产行业总体规模仍将保持较高水平。而且,随着行业集中度进入快速上升的过程,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将凭借着在融资、品牌、专业开发能力等方面的突出优势,继续巩固行业地位,扩大市场影响力。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2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蓟门壹号大厦1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4)。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蓟门壹号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4)。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6日《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号)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7,890,708.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65号)。

(二)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79号)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78,783.18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上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478,112.98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7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000万元。

(五)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36万元,此外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37,885.88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06年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经2008年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36万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月6日《关于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号)核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7,890,708.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15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65号)。

(二)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28179号)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78,783.18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上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478,112.98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7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000万元。

(五)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36万元,此外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5,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37,885.88元(含相关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06年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经2008年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436万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未承诺募集资金的各期投入金额,因此不涉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及其相关科目。

注3: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会计报表中只反映募投项目已确认的部分收入和利润。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5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就双方房地产开发业务整合事项已签署《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之房地产业务整合框架协议书》,并按照“成熟一批交易一批”的原则,由保利地产分批收购中航工业旗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项目公司股权及在建工程。经过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系列工作,双方逐步推进具体交易方案。前期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7日、7月14日、9月13日、10月10日和12月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号)、《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号)和《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号、078号、088号)。

截至目前,双方相关房地产业务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指定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保利(江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分批收购相关公司股权及在建工程,所涉及房地产项目20个,主要分布在广州、南京、成都等15个城市,项目规划容积率面积约910万平方米,交易标的总金额不超过88亿元,定价以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准,并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均已完成,具体房地产项目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后续,公司经营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上述整体交易范围内,按照双方协议及整合工作的需要,完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