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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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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化,从医药行业药品领域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到流通领域的两票制,再到医疗领域的分级诊疗体系,及医保目录调整等措施的不断实施,制药企业将加速分化,未来医药市场将会转向以创新药或者高质量的仿制药为主,同时医疗服务将更注重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

公司根据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部署,稳健发展传统制药业务,优化管理架构,加快推进研发创新,推进医院投资项目,拓展医疗服务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动新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

公司继续推进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奥美拉唑碳酸氢钠干混悬剂Ⅱ期临床试验,并确定氟非尼酮、多立培南、替比培南等产品临床研究方案及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筛选的部分仿制药品也正按计划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研究开发工作。

(二)推进再融资项目,为公司后续发展注入资金支持

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5亿元;2017年5月17日完成2017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5亿元;2017年3月22日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5亿元;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募集资金规模13亿元。

(三)搭建投资管理平台,完善内控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管理架构,一方面完善公司投资机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将公司整体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统筹管理,严控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梳理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储备医疗产业项目,拓展医疗服务产业

国家医疗改革进一步深化提速,医疗服务行业迎来健康发展重大时机,公司将把握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机会,加大力气拓展医疗服务业务,发挥产业资本优势,植入新兴的管理和激励理念,促进医疗服务板块与其他大健康业务形成良好的互补。

公司旗下鄂钢医院上半年完成收入5790万元,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购后管理整合初见成效。

控股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上半年持续推动各项工程建设,争取年内顺利开业。

(五)中药产业板块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建设中药材交易和存储平台,整合中药产业上下游资源,通过收购中药饮片厂及中药材公司,并以部分中药材品种经营为突破口,建立行业标准,努力发展成为区域龙头。

(六)互联网医疗板块

参股企业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推进贵州省人口健康平台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参股公司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不断深化和扩大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不断扩大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影像、远程疑难病会诊、远程胎心监护等业务,公司将进一步把握医改和全民健康的政策规划,整合各类医疗信息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打破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医联体模式新通道,同时对个体提供配套服务,带动各板块业务创新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320.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2%;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57.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起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了梳理,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利润表列报项目及结构作出的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上半年,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为新设湖南佰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和桂林海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6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白智全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拓宽银行业务渠道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原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20亿元的基础上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的适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6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2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2017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形。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5亿元。理财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白智全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一)2006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报中国证监会。

(二)2006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三)2007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生效。

(四)2008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07 年11月6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07年11月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

(五)2012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5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35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2月12日,行权价格为20.00元。

(六)公司已于2012年3月6日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发布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期权简称:海药JLC2 ,期权代码:037022。授予数量: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00元,授予人数35人。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条的规定, 若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况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一)2012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2012年上半年利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5元。

(二)2013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90元。

(三)2014年5月1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5元。

(四)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82元。

(五)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545,340,43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20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91元。

(六)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5,979,2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共派发现金红利200,396,889.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7月7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76元。

派息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每股的派息额V=0.15元,本次调整前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1元/份,故,本次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为4.91-0.15=4.76元/份。

经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76元/份。

三、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调整前,授予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为2000万份,由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因此上述期限内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对应的10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200万份期权作废,剩余可行权期权总份数为200万份。剩余可行权期权期数为一期。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对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目前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下达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新修订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财政部发布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大健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桥药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5亿元。海口市制药厂、海药大健康和廉桥药都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245,298,4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4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7,633,429.3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8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8-8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8月25日,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63,703.15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7,346.86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湖南廉桥药都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45,002.79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需逐步投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3、购买额度

海口市制药厂、海药大健康、廉桥药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分别为不超过1.5亿元、不超过14亿元、不超过4.5亿元。决议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适时递减。

4、决议有效期

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事项,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财务部负责投资期间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同意控股子公司廉桥药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4.5亿元。期限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7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药业”)的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担保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大道沈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悉承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1日

注册资本:53,291.637万

经营范围:生产:无菌原料药(头孢曲松钠、头孢噻吩钠、头孢西丁钠、头孢唑肟钠、美罗培南、氨曲南、头孢拉宗钠、多尼培南、盐酸头孢替安、头孢替唑钠、头孢米诺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硫脒、头孢孟多酯钠);原料药(多西他赛(抗肿瘤)、紫杉醇(抗肿瘤)、门冬氨酸鸟氨酸、头孢克洛、替比培南酯、埃索美拉唑钠、卡培他滨(抗肿瘤));生产: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医药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和药品);植物提取物初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地药业81.95%的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天地药业17.45%的股权,自然人邱晓容、邱岭分别持有天地药业0.52%、0.08%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天地药业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公司将根据天地药业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四、董事会意见

天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其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天地药业的其他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不参与天地药业日常经营,不向天地药业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天地药业利润分配,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收取固定投资收益,合同到期后公司按照约定回购天地药业股权。因此本次担保其不提供反担保措施。

为控制担保风险,自然人股东邱晓容、邱岭以其持有的全部天地药业公司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94,3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5.79%。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6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2017年9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8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6、登记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653568

传真号码:(0898)68656780

联系人:王小素、钟晓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