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广发证券开展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接229版)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广发证券开展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广发证券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广发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扣款成功,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手机证券委托软件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享有1折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广发证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国泰君安协商,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非柜台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非柜台渠道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通过国泰君安非柜台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国泰君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国泰君安非柜台渠道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定投定额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君安各基金销售网点
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
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申购
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以及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享有以下优惠:
1、自2017年9月1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申购该基金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7年9月1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客户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3、自2017年9月1日00:00至2018年6月30日15:00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费率统一为8折,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自2017年9月1日00:00起,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开通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如投资人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登陆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 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4)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交通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申万宏源证券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申万宏源证券协商,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网上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申购费率4 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申购费率 5 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申万宏源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申万宏源证券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申万宏源证券网站: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申万宏源西部协商,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申万宏源西部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申万宏源西部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网上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申购费率4 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申购费率 5 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西部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申万宏源西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申万宏源西部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申万宏源西部各基金销售网点
申万宏源西部网站:www.hysec.com
申万宏源西部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兴业证券开展定期
定额申购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兴业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兴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手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手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手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兴业证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兴业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银河证券开展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银河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银河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银河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银河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银河证券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银河证券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银河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招商证券
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招商证券协商,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招商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证券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
3、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招商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招商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通过中信建投证券
开展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
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信建投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柜台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7年9月1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上的《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和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0 元(已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基金份额的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申购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50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
注:1个月为30天,1年为365天,N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957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7年9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销售网点、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基金交易等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下载基金业务表单和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2)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