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6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虽然公司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但由于受公司地处西藏高海拔区域,公司铬铁矿生产季节性较强,加之年初无库存,铬铁矿较上年同期销量减少;锂精矿从今年五月底、六月初开始下运,影响到白银扎布耶的锂盐加工,致使锂盐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不理想,出现了经营亏损。

报告期公司生产铬矿石6,845.33吨、生产锂盐302.88吨;在公司与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扎布耶草场补偿费支付问题,锂精矿从今年五月底、六月初开始下运。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327,337.1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11,717.34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 戴扬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编号:2017-01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7年8月18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戴扬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西藏自治区国资委2017年5月下发的《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如下:

注:如涉及整条删除或增加的,后续条款序号自动做相应调整。章程文本中所涉及序号指引处亦做相应修改。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公司没有出现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

甘启义 查松

张春霞李双海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