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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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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斯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议案,拟以总股本5,09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37.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31.6万股。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2%。

1、快速布局人口密集省份,渠道布点逐一落地

公司自201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快速启动全国扩张的步伐。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在山东、江西、黑龙江、福建、重庆、广东、天津、河南、北京、江苏等地新设或者收购子公司。公司的布局逐步从优势的两湖地区迅速扩展到东南沿海、西部和东北,公司充分利用合作方在当地的渠道资源优势,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潜在的成熟项目,进一步加大集约化销售在空白市场的开拓力度。

此外,公司在湖北黄石、山东胶州积极参与区域检测中心的建设,通过布局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公司“诊断产品+诊断服务一体化”的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也进一步锁定相关区域的市场份额。

公司与上海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10亿元塞力斯善达医疗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如能成功落地,将大大增强公司布局能力,在行业商业模式快速转换的战略机遇期加速前进,为未来增长储备潜力。

2、提升上游议价能力,加强集采平台建设

公司自上市以来,卓有成效地推进与上游供应商战略合作,与进口厂商的紧密合作关系正在形成之中,上游议价能力获得明显提升。

同时,公司增资武汉华莱信、共友时代,收购京阳腾微、武汉汇信、奥申博股权,通过新并购子公司的较强代理能力,为公司导入了强生、碧迪、伯乐、北京万泰、长春博迅、苏州HOB等品牌的优势采购价格。

通过对上游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公司集采平台的产品供应价格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提高了行业竞争力。

3、合理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加快建设募投项目

公司成功于201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14亿元,主要用于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93.67%。

扩大集约化规模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降低了医院的采购成本、谈判时间成本、库存管理成本;提高了医院的采购效率,供应商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率,将促使公司最大程度上满足医院降本增效的需求;仓储物流供应链项目、凝血类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物流效率和强化产品议价能力。

4、及时启动定向增发程序,为再融资早作准备

公司今年1月23日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不超过10.52亿元(其中7.54亿元用于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1.87亿元用于研发与信息化建设,1.11亿元用于补流),实际控制人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承诺以现金方式,分别不低于1亿元以及不超过1.2亿元认购,充分显示管理层对公司发展信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60人,其中董、监、高持股总量不超过计划的4.08%。

目前,公司定增事项已进入审查阶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如果顺利落地将进一步为公司补充后续资金,形成良好的资金供应节奏,同时显着强化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帮助公司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加速发展。

5、不断优化自研产品结构,扩大研发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立项数94项,其中报告期内新立项目12项。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新产品注册工作,涵盖凝血、临床生化、胶体金、自身免疫等不同的研发产品线,其中胶体金项目隐血(FOB)、降钙素原(PCT)等五个项目取得临床批件;自免项目抗核抗体谱8项和肝谱6项2个项目取得注册检验报告。另二期1500平方米医疗器械GMP万级洁净车间新工厂完成验收即将投产,公司将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并成功实现转产,不断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确立公司在国内的体外诊断行业的研发优势。

6、不断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有效地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7董事会会议、3次监事会会议。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改了《公司章程》、《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体系的日臻完善和提高。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不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严谨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司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本集团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④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1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8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美”)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经营需要,天津瑞美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4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9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12月4日。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瑞美持有本公司股份23,48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480,998股。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股份质押的数量为1,1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本次天津瑞美以股票质押方式进行融资,是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天津瑞美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偿债能力,本次质押回购交易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或平仓线,天津瑞美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部分偿还、提前购回等。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2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13:30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房志武一人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以传真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半年度)》(编号:2017-074)。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编号:2017-075)。

(四)《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编号:2017-076)。

(五)《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营范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7-077)。

(六)《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七)《关于聘任王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王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编号:2017-078)。

(八)《关于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号:2017-079)。

(九)《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7-080)。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3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15:30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孙毅飞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先坤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半年度)》(编号:2017-074)。

2、《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编号:2017-075)。

4、《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编号:2017-076)。

5、《关于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号:2017-079)。

三、备查文件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4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2017年半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833,4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42,02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991,371.0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10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4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9823267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420501266908000003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38320188000194484)等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0月27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等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

注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使用尚未完毕。

注3: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30,429,3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429,666.00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该项目资金效益正在逐步体现。

注4: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5: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3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17,425.91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56.59%,改造尚未完成。

注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未使用金额19,870,173.09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33%。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2016年10月25日,公司按照实际业务需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使用完毕。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募投项目预计2017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募投项目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366元所致;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及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上述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3、募投项目未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所列情形。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012174和众环专字[2016]012225号),截至2016年12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额为179,946,482.82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三)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公告编号:2017-075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6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主要内容:拟以总股本5,09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37.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31.6万股。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未来6个月仍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主要内容

拟以总股本5,09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37.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31.6万股。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二、股东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及理由

(一)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议股东”)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主要理由:鉴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的诉求,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议以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提议股东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董事会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名赞成、0 名弃权、0 名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7] 0127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3,672,186.6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1,712,601.46 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为490,889,564.13元(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为502,193,355.42元),满足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10股的实施条件。经过审慎评估,公司目前合并报表每股资本公积9.64元(母公司每股资本公积金为9.86元);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并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故采用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分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次公告日前六个月,提议股东、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的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二)公司提议股东及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未来6个月仍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2、公司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未来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海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以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7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名称“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另外,若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本增加后,需相应修改章程中与股本变化相关的条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理由

公司自201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快速启动全国扩张的步伐,截至目前已经设立了山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建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北京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目前公司名称的片面性影响了公司的战略布局,已不足以体现公司未来发展定位,为更全面、准确地体现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为公司未来业务整合做好相关准备,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品牌,扩大公司规模化效应,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Inc.

公司证券简称不变,仍为“塞力斯”;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3716”。

公司名称变更后,本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变更公司名称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二、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已经通过了第三方物流的资质认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以对以上第三方物流业务范围加以明确,即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可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的描述。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和销售生物科技产品、医用电子设备及配套消耗品、试剂等(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设备租赁;相关产品技术咨询;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用器械软件开发;生物科技品、医用电子设备及配套消耗品、试剂等进出口业务及批发业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Ⅱ、Ⅲ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的为准。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本议案事项,并在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办理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变更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变更公司名称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8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温伟先生提名,且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王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公司独立董事房志武、张卓奇、李德军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肯定的独立意见。

王文彬先生简历如下:

王文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王文彬先生曾任美国诊断试剂有限公司(DPC)销售经理、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华南区经理、中国通用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锐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以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

备查文件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79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833,4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42,02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991,371.0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10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对照,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注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使用尚未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366元所致;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及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是由于上述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012174和众环专字[2016]012225号),截至2016年12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资额为179,946,482.82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五)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未使用金额19,870,173.09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33%。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2016年10月25日,公司按照实际业务需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使用完毕。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募投项目预计2017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凝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技术改造建设募投项目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对照表

经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对照,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30,429,3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0,429,666.00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该项目资金效益正在逐步体现。

注2: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000,3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17,425.91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56.59%,改造尚未完成。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仓储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主要是提高公司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和物流系统管理电子化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前次募集资金刚刚使用完毕,由于2014年7-12月、2015年、2016年尚未完全达产,2017年该项目资金效益正在逐步体现,因此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有关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17-080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A栋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7日

至2017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3386378-331/332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蔡风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