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1 公司简称:三一重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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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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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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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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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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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同步复苏,中国经济好于预期,工程机械行业在经过近5年的深度调整后,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步入快速增长阶段。公司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均大幅增长,龙头地位更加稳固;军工、高举消防车、智能渣土车等新业务实现突破;公司深耕“一带一路”,推进国际化营销体制转型,海外业务稳健增长;进一步加强逾期货款、存货及成本费用管控,公司风险意识与抗风险能力加强,公司管理运营更加高效、健康、可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08亿元,同比增长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亿元,同比增长74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4亿元,同比增长279.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95.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1.94亿元。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成果显著,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质量、风险管理能力均显著提升。
(一)产品市场地位稳固,销售大幅增长
2017年上半年,混凝土机械实现销售收入66.09亿元,稳居全球第一品牌。挖掘机械销售收入69.05亿元,国内市场上已连续七年蝉联销量冠军,市场占有率超过20%,特别是中大型挖掘机市场份额提升较快。起重机械、桩工机械等产品继续稳固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其中,100吨级以上的汽车起重机、50吨级以上履带起重机产品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192.08亿元,同比增长71.2%,全线产品销售均大幅增长,其中挖掘机械增长102.4%、桩工机械增长226.4%、起重机械增长69.8%。
受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与销售增长影响,公司盈利水平与现金流状况大幅提升,总体毛利率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经营活动净现金流58.94亿元,同比增长279.2%。
(二)国际业务稳步推进
2017年上半年,公司国际业务稳步推进,实现国际销售收入57.99亿元,同比增长25.9%,领跑行业。公司海外各大区域经营质量持续提升,印度、欧洲、中东、亚太等区域实现快速增长。
公司坚决推进国际化、深耕“一带一路”,总体产业布局和“一带一路”区域吻合度高。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国际化营销体制转型,调整海外销售机构及负责区域,提升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反应能力与服务能力。
(三)公司经营质量大幅提升
2017年上半年,公司更加注重经营风险与质量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存货及成本的管理与控制,优化财务结构。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从上年同期的0.52提升至1.04,存货周转率从上年同期的1.41提升至2.15;期间费用费率大幅下降6.3个百分点,其中,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7%,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下降3.5个百分点。
2017年6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9%,较年初下降4.1个百分点,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
(四)业务转型取得实质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军工、举高消防车、环保智能渣土车、创业孵化器等新业务。
2017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五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军用、军民两用水陆两栖特种装备研制开发方面达成合作意向,该合作将推进公司由陆地装备进入水中装备行业。
公司研制的具有国内领先环保节能水平的智能渣土车已实现产品系列化,进入批量生产与销售阶段,已在全国20多个省份实现销售。
公司基于成熟的混凝土泵车折叠臂架技术及泵送技术研制举高消防车已进入批量生产与销售阶段。公司继续加大消防车研发力度,研制系列新品:开发23米长臂主攻消防车,具有消防灭火与破拆两种主要功能,用于解决商场等闷顶式建筑灭火难题;开发冲锋消防车,可以冲入火场内部,实施快速侦查、灭火的特种轮式装甲消防车,填补市场空白;开发62米高喷消防车,适用于大型厂房、港口、石化企业、大型商场、文体中心等大跨度建筑的灭火救援,具有工作幅度大、万升泵、无线遥控、集中控制、多功能、任意支撑等特点。
湖南三一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获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长沙市智能制造孵化基地”,或湖南省经信委授予三一众创“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五)研发创新成果显著
截至2017年6月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7880项,授权专利5338件,申请及授权数居国内行业第一。2017年上半年,公司推出多款极具竞争力的创新产品,代表性新产品主要包括:
1、2017年推出SY395H、SY365BH、SY750H三款矿山重载系列挖掘机,公司重载系列产品已可满足中大型矿山95%以上的型谱覆盖。其中,SY395H工作装置及四轮一带强化,整机可靠性大幅提升,油耗和效率达到同吨级产品国际水平;SY750H挖掘力、作业效率达到同吨位最优,油耗、协调性领先行业产品。
2、SYM5171TPJ30混凝土喷浆车:最大喷射高度17.5m,最大喷射宽度30m,最大喷射能力30m3/h,适用于中型和大型断面尺寸隧道、廊道和边坡的混凝土喷射支护施工。
3、三一30米C8泵车:采用豪华高性能三一底盘及全数字液晶仪表,全系标配发动机功率大(199KW),扭力足(1000Nm),泵送油耗较其他品牌节约20%以上,适合农村工况;臂架最大垂直布料高度30.1米,可覆盖农村5层以内楼房施工需求。
4、SCC550TB履带伸缩臂起重机:行业新领域产品,满足施工环境恶劣,施工空间受限等场合;同载荷条件下,具有更小的的回转半径,具备起重能力强、拆装及运输性能好、作业效率高等优势,是目前同级别性价比最高的履带伸缩臂起重机。
5、SCC3200A履带起重机:全新设计的新一代满足8m-10m盾构机吊装的新机型,超强的盾构吊装能力(10m半径载荷能力217t),全面覆盖目前市场上盾构机的吊装;最大单件运输重量45t,满足全球运输标准;可拓展至风电检修,火电,城市建设等领域,实现一机多用。
6、SSR100-6全液压10吨单钢轮压路机:排放规格、驾驶室及整机均通过国际市场出口产品认证。该产品定位于欧美市场。
7、SAP60C-6履带摊铺机:针对中小型履带摊铺机市场需求,注重高效、低成本的设计理念,投入市场以来,其摊铺效果已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提高整个国内摊铺机行业的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56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马光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从2017年9月起连续5年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与资源用于精准扶贫。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光远先生,1972年出生,甘肃静宁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产业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法律主管、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高级经理及法律主管、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现任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兼任北京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金融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是英国《金融时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经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专栏作家和特约评论员。现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法律领域,主要擅长在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公司治理和私募股权基金等领域,设计交易结构和中国法律的解释。英文专著《Guide to the Acquisition of Companies Listed in China》由全球领先的法律出版机构美国CCH出版。
马光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57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7年半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编号:2017-06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能有限公司、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9月 11 日和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周利凯、樊建军
5、联系电话:010-60738888 传 真:010-60738868
6、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 邮编:102206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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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59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60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6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概述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要求,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从2017年9月起连续5年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与资源用于精准扶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产业发展脱贫
依托公司在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参与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科技扶贫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二)转移就业脱贫
建立员工贫困户档案,对困难员工实施帮扶;为来自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和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支持或资助困难家庭及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三)教育脱贫
以公司下属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平台,在招生、职业教育、学费减免等方面,为贫困学生和贫困人口提供教育精准扶贫;参与贫困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扶贫项目。
(四)贫困地区建设
利用公司在工程机械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优势,参与贫困人口搬迁安置、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扶贫建设。
(五)公益扶贫方向
委托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等公益基金,在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特殊人群扶贫等多个领域实施公益扶贫。
公司授权董事长负责精准扶贫具体计划的制定与管理,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委托北京三一公益基金会等公益基金会具体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是公司响应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实施扶贫工作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审慎选择精准扶贫项目,保障公司扶贫资金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独立意见
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是公司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58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三湘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资产的11.00%,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梁在中先生担任三湘银行董事长,公司高级副总裁段大为先生担任三湘银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赵想章先生担任三湘银行董事,且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湘银行18%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三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9D067R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在中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经营期限自: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湘银行成立于2016年12月21日,截至2017年7月31日,三湘银行总资产38.39亿元,净资产29.97亿元;2017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8047.36万元,净利润3439.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三湘银行办理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4、定价依据: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次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在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单日存贷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