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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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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2017年6月2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关于河南投资集团股东拟发生变更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改委及河南省财政厅同属于河南省政府,因此,本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河南投资集团实际控制关系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亿元,净利润-1,492.42万元。光伏玻璃售价大幅下降、环保限产及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外部环境,公司以统一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以市场化思维为导向,强化采购、销售、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对标提升,改革驱动,在光伏玻璃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7%的情况下,光伏玻璃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仅下降2.62%,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统一思想,优化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实现年度目标,思想统一、机制到位是关键。一是思想统一引领,开展“三讲三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凝聚共识、强化责任、激发作为。二是搞活用人机制,围绕年度目标,推进干部竞指标、带方案上岗,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促进在职干部不懈怠、不失责,全力以赴实现承诺指标。三是优化管理机制,调整组织机构,优化部门职能和人员结构,压缩管理幅度,突出精简高效。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干部考核引入提升性工作内容,促进干部工作效率提升。

2.苦练内功,降本增效,狠抓关键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苦练内功,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向技术创新要效益,优化池炉工艺、提高温度控制精度,光伏玻璃原片良品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解决光伏玻璃废镀膜液回收再利用难题,降低镀膜产品单位成本消耗;持续改进加工工艺,镀膜钢化产能取得突破,加工效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二是改变采购运行机制,引入供应商竞争机制,推进原材料降价谈判,使用部门直接参与采购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变化,灵活调整采购计划以达到降成本目的。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备辅低交旧领新、废热外售、减少外协、自主施工等举措,推进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

3.加强营销建设,持续拓展效益空间

紧抓营销环节,转变观念、转换机制,发挥营销工作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一是强化光伏玻璃海外销售策略,持续提高海外销量,上半年实现海外销量占比约40%。二是利用近距运费优势,扩大周边区域光伏玻璃销售份额。三是燃气板块利用“煤改气”时机,拓展天然气点供销售模式。四是安彩能源积极与气源供给方协商谈判,增加低价煤层气供应量,降低供气价格,同时积极进行下游市场拓展开发工作。

4.聚焦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矛盾

以问题或“短板”为抓手,提升管控水平。一是积极响应政府环保政策,保证光伏玻璃窑炉环保设施稳定运行,通过有效应对,公司被列入第一批环保治理提标改造企业,率先获得解除限产批准,缩短了环保限产周期。二是通过蒸汽专线改造、烟道保温及保证设备稳定性等措施,提升余热发电设备发电量,争取效益最大化。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构成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3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3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7]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增加的“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应当区分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其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新增加的“其他收益”科目。公司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按照前述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3、批准流程

2017年 8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增加的“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具体变更情况见下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增加的“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安彩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彩高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安彩高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2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规范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增加的“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年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2013年5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二)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备注:2013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包含增资给安彩能源的9581万元募集资金,其中:安彩能源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0,000,000元,期末余额为15,838,992.87元。

二、2013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会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账号为7730018800008252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更名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3〕第27号)验证确认。

公司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及光大银行于 2013 年5月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3年5月9日予以公告。

201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公告2015-085号),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原证券)担任公司2013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公司于 2015 年12月24日与保荐人及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对安彩能源增资资金1亿元(含2013年募集资金9581万元)到位,安彩能源对本次增资的 9,581 万元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银行账号:8111101011900494993,中勤万信对上述增资资金出具了《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豫验字〔2016〕第1016号)验证确认。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安彩能源、中信银行及保荐人国金证券和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3年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实际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2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37,0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42,200万元建设年产1440万平米电子信息显示超薄玻璃基板项目(以下简称“超薄玻璃项目”或“原募投项目”)。

2013年5月,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20,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37,040万元补充了流动资金,2014年使用10万元补充了流动资金。另外,公司使用53,910,992.96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超薄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原计划建设超薄玻璃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200万元。2013年10月,公司将超薄玻璃项目变更为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以下简称“液化工厂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27,227.9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拟使用资金额的64.52%,占总筹资额的27.43%,加上前期以募集资金5,391.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原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619万元。

公司原募投超薄玻璃项目变更为液化工厂项目,合计利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32,619万元,剩余9,581万元募集资金暂未确定用途。2016年1月29日和2016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控股子公司安彩能源增资1亿元,由安彩能源组织实施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5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2月19日、8月27日及2017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建设项目使用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液化工厂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9.70元,截止目前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273.12万元。此外,2016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81万元增资安彩能源进行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3年到位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0,323.12万元。

公司2013年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2013年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5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1,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6年5月10日,公司将2015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6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799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6年6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日全部归还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6年12月29日,董事会通过安彩能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年4月26日,公司将2016年5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募集资金9,799万元归还至募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分别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以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2013年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2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规范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新增加的“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