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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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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辅仁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医药行业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医药行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也为企业的发展提出了重点的发展方向。一方面,“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行业成为“十三五”规划支持发展的重点。此外,“全面二孩”政策、人口老龄化以及大健康消费意识的提升,都将推动了更为广泛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分级诊疗、医保控费、药品采购价格降低成为常态化趋势。医药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创新发展将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7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深入开展工作,重点在渠道拓展、研发创新、以及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初步取得一定的成效。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6,265.14万元,较上年同期22,036.03万元,增加4,229.11万元,增长19.19%。其中胶囊剂、冲剂产品销售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8.62%、37.09%;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了渠道投入和促销力度,特别加大了对基层诊疗市场的布局,初步效果有所显现;同时公司对营销体制进行调整,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也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毛利率为:43.10 %,较上年同期比上升了6.86%;上升原因主要是胶囊剂、冲剂产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所致。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2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8.88%。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司加大了对基层诊疗市场的渠道投入,销售费用增加支出2,607.38万元,增长117.16%;二是公司加大了研发创新力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1,313.89万元,较年初同期增加7.08%。其中流动资产为42,317.94万元,非流动资产为88,995.95万元;公司总负债为87,583.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3,318.08万元,非流动负债为24,265.88万元。本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6.70%,与上年同期略有上升,处于相对稳健的水平。

在费用方面, 公司期间费用总额为9,711.60万元,其中:管理费用为2,852.23万元;财务费用为2,026.57万元;销售费用为4,83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4.56万元,主要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其中,本年销售费用为4,832.80万元,较上年同期2,225.42万元, 增加费用支出2,607.38万元,增加了117.16%,其中促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77.28万元。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公司重点对基层诊疗市场的进行渠道布局,促销费用增长较多所致。管理费用为2,852.22万元,较上年同期1,969.52万元,增加费用支出882.70万元,上升了8.85%,主要原因为加大创新力度,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本年财务费用为2,026.57万元,较上年同期1,832.10万元,增加费用支出194.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402.5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0.16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2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净额为-945.25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41.7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长明显,同时公司加大收款力度,收到的经营活动资金较上年同期增较多所致;投资活动支付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476.76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存在较大规模的车间改造;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较上年同期减少5,145.81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投资活动支出相对较多。

公司将继续加大创新研发力度,对新中成颗粒、保健食品的加强研究和开发工作。积极推进加强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积极开发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及时掌控市场信息,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重组并购工作,逐步减少同业竞争,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总资产129,961.96万元,净资产42,925.68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6,265.14万元,净利润1,382.62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现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7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辅仁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19))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辅仁药业关于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20))

2016年5月17日,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5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66号)。2016年6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66号),并于2016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66号),公司已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由于公司涉及有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核的议案》,并于2016年10月1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66号)。

鉴于公司涉及的相关事项已落实,公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

关联董事朱文臣、朱成功、朱文亮、苏鸿声回避表决,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7-018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7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兼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19)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经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编号:临2017-019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现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 1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其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4.本期政府补助变动情况

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递延收益”中应分期计入损益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政府补助1,804,895.46 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调整后不影响当期净利润。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0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7日,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5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66号)。2016年6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66号),并于2016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66号),公司已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由于公司涉及有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核的议案》,并于2016年10月1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66号)。

鉴于公司涉及的相关事项已落实,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