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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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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策略,努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市场拓展工作,持续聚焦环境服务产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经营管理,着力打造公司整体实力,经营业绩达到预期。

(一)经营成果分析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8.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8%;实现营业收入17,382.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7%;实现净利润5,27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2%。

(二)主营业务产销情况

公司2017年上半年污水处理量10,369.56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4.68%,实际结算量13,867.46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7.61%;垃圾渗沥液处理量38.95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32.94%,实际结算量38.95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32.9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红庙岭海环在报告期内产能扩容、进水量增加,实现满负荷生产。

(三)主要工作业绩

1、规范公司治理

积极适应从“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转型管理,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义务,合规开展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全面预算管控体系,严格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做好资金使用统筹规划,加强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以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和防范风险。

2、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募投项目“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已由公司在上市前自筹资金先行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11月投入运营,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2017年3月14日《海峡环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3、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于2017年5月份任期届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换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完成董、监事的工商备案手续。

4、业务拓展

在业务领域方面,进一步扩大福州区域内污水处理覆盖面和业务规模,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等;加快拓展固废处置业务,包括污泥处置、危废处置、垃圾收转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在业务区域方面,立足福州布局福建,积极争取省内其它市县业务市场。在运作模式方面,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参与BOT、PPP投标、通过市场化方式并购整合等。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 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 16 号(2017)”),准则 16 号(2017)自2017年6月12 日起施行。采用准则 16 号(2017)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五中列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准则 16 号 (2017) 的规定,对 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采用该准则后,对于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

2、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截至 2017年6月30 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2017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17年6月 30 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6月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0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3、上述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9、议案1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下午3:3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吴宗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同时根据福州市国资委有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精神,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15时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投票时间为自2017年9月14日15时00分至2017年9月15日15时00分。

有关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3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5号)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500,000.00元,扣除券商费用30,178,650.00元后,剩余424,321,350.00元人民币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帐户。资金到位后,扣除应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6,624,117.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697,232.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7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01,171,282.31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9,308,716.8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2017年2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要求,对于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2017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报表项目相比,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3817股票简称:海峡环保公告编号:2017-04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同时根据福州市国资委有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精神,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

《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下转1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