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着眼于国家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的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战略发展思路,实施企业供给侧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打好了企业上市“攻坚战”;完善管理机制,促进企业规范运行;调整企业管控模式、营销模式、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推动公司有序平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76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85 %,下降的原因主要为本期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工程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并结转收益部分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资产总额620.29亿元,较年初降低2.57%;净资产51.98亿元,较年初增长15.13%。

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回顾:

(一)抓市场开拓,提高企业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积极承揽工程,上半年公司承接建筑业务305.82亿元,同比增长33.27%,其中,房建业务新签合同147.87亿元,同比增长4.55%;基建业务快速增长,新签合同130.00亿元,同比增长107.83%;专业工程业务新签合同21.19亿元,同比增长12.43%;装饰业务新签合同6.70亿元,同比增长34.31%。上半年,签订了四川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工程、凉山州教育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开阳紫江地缝旅游区国家级地质旅游特色小镇工程、蔡家嘉陵江大桥工程、S252、S254泸溪能滩至浦市公路工程、快速路一纵线狮子口立交至农马立交段工程等重大项目,并认真组织施工建设。

(二)抓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公司加快推进两级研发平台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修订了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实施办法,建立了与贡献相匹配的创新收益制度;以公司在建工程为依托,与高校等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实施公司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提升钢结构、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幕墙等建材工业产品的生产研发能力;建立了首席专家、“建工工匠”等管理制度,以各类首席专家工作室为平台,创立公司各专业技术研发体系。报告期内,获得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获得授权专利13项,其中7项发明专利;主编地方标准2部,参编3部;组织了公司所属子公司18个技术创新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

(三)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运行质量。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管理措施,报告期内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有效保证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职工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等各方面的费用支出;通过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控与分析,努力提高各项目的经济收益。

(四)抓“智慧工地”,推进企业生产标准。在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战略进一步落地实施的背景下,公司结合建筑业的自身特点,立足互联网+,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四化融合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努力打造现代化“智慧工地”,在沙磁广场、儿童医院等项目得到有效运用,在促进企业传统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6,2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320,000.00元(其中,保荐费用65.00万元、承销费1,245.82万元、律师费用70.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950.00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151.18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35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96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2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2月15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21号)。

(二)2017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8,612.99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8,528,612.9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监会《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支行于2017年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于本公司子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相关子公司已与华融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于同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17 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38,528,612.99元(含利息净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合计143,805,283.06元,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2017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805,283.06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置换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1055号)。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同意本次置换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的发布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尚未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3日的发布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未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5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

● 增资金额: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对工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40,000,000.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工业公司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钢结构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工业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元。截止2017年2月15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66,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3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7,96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2月15日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21号)。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钢结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工业公司。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1-01055号,以下简称“《募资置换审核报告》”),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钢结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43,805,283.0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置换钢结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37)。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法定代表人:朱洪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A级普通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改造:A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维修、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加工、销售:普通机械零配件;安装:GB1级压力管道;销售、租赁:塔式起重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凭资质证书执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工业公司资产总额为2,565,081,254.07元,净资产为245,589,723.45元,营业收入为430,328,440.56元,净利润为-1,848,072.92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由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工业公司增资143,805,283.06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40,000,000.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工业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000.00元增至290,000,000.00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款将用于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工业公司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工业公司增资143,805,283.06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40,000,000.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增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2号监管指引》及《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华融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即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申万宏源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建筑工程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包括利息、罚息、手续费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本公司为本专项计划的唯一原始权益人。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初始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级、优先B级和优先C级,期限预计为3年。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建筑工程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包括利息、罚息、手续费等)。

(二)交易结构

申万宏源作为管理人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初次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本次专项计划期限预计为3年,引入循环购买安排,由本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后续管理,包括提供新的基础资产、应收款的归集(含催收)与划转等工作。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3%(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不设预期收益率。

(四)对董事会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实施。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介绍

申万宏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目前,申万宏源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1072000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申万宏源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达6,865.58亿元,累计集合资管产品发行规模332.10亿元。

四、专项计划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实施后,满足入池条件的应收账款在转让给专项计划后将在公司账面终止确认。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因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发布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月修订)》。

二、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面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发布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即日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时废止。

三、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8月修订)》

(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

(三)《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

(四)《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8月修订)》

(五)《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 年8月28日下午2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对工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注册资本14,000.00 万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增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即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3%(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不设预期收益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融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由于本次资产证券化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认购,公司董事长魏福生系控股股东董事长,董事陈晓、刘克伟、石怀强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以上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修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包括修订《公司工程收入、成本结转管理办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公司总分包工程收入确认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以及新增《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的经营能力,支持该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公司拟向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公告编号:2017-04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8月28日下午4点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国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公司将以募集资金143,805,283.06元对工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注册资本14,000.00 万元,剩余金额进入资本公积。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 号监管指引》《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增资。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即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认购,认购规模不超过总发行规模的3%(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不设预期收益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附件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5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7年9月13日 9:00-15:0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00313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