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66        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傅安平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薛鹤峰董事委托陈锦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5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2.1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3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4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2.2.5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注:1、本表数据为并表前口径,均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2、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3、存贷款比例根据银监会2016年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要求,仅报送境内指标,为保证口径一致,追溯调整往年数据口径。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推动资产负债表重构,稳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经营情况总体符合预期。

(1)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3,846.58亿元,较期初增长4.91%;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082.19亿元,较期初增长11.63%;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2,846.65亿元,较期初增长9.85%。

(2)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01亿元,同比增长7.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1%,同比下降0.85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0.51%,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3)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366.23亿元,较期初增加22.0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1.60%,较期初下降0.0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共计提拨备142.53亿元,期末拨贷比为3.57%,拨备覆盖率为222.51%。

2、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3,846.58亿元,较期初增长4.91%。其中贷款较期初增加2,048.51亿元,增长9.85%;各类投资净额较期初增加236.28亿元,增长0.72%。下表列示公司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

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59,861.06亿元,较期初增加2,546.21亿元,增长4.44%。其中吸收存款增加3,134.68亿元,增长11.6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减少1,702.94亿元,下降9.90%。下表列示公司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负债。

(三)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生息资产日均规模平稳增长,受资产重定价影响,净息差同比下降52个BP,非息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成本收入比保持在较低水平;各类拨备计提充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01亿元,同比增长7.3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公司业务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业务分析

1、客户条线

企业金融业务

企业金融业务围绕“稳发展、补短板、促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各项业务的全面、协调、稳定发展。一是资产负债业务增势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各项对公贷款余额14,591.08亿元,较期初增加1,296.31亿元;各项对公存款余额25,764.53亿元,较期初增加2,361.73亿元。二是客户总量及规模以上客户数实现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企金客户合计56.71万户,较期初增加4.19万户;企金基础客户合计12万户,较期初增加6,308户。优质及战略基础客户较期初实现较快增长。三是交易银行持续升级,以交易银行产品为核心的基础业务稳步推进,国际银团业务取得新突破,FICC业务实现增长上量。互联网支付和收付直通车等交易量稳步提升。四是绿色金融品牌成效显著,影响力持续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在国内外获得诸多殊荣。

零售金融业务

公司零售金融业务在经营方向、营销推动、业务能力、产品创新、协作联动上积极布局转型发展,实现专业业务能力提升,扎实推进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成效提升明显。截至报告期末,零售金融客户(含信用卡)5,034.08万户,较期初增加558.83万户;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余额14,525亿元,较期初增加1,407亿元。报告期内,实现零售中间业务净收入82.9亿元,同比增长2.8%;零售金融业务营业净收入169.1亿元,同比增长9.3%。

在管理方面,一是抓实合规经营、严格风险管控加强合规销售。二是落实流程银行,搭建统一客户信息系统(ECIF),强化客户服务体验。三是结算先行拓负债、巩固低成本优势,强化销售能力提升,优化资产结构。四是实施客户分层经营, 抓实客户综合营销,强化客户交叉销售。五是抓实网点转型,推进提升产能加强智慧银行建设。六是加快细分客群经营布局,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和出国金融业务。

同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人才队伍优势,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和合规意识,积极应对政策和市场的变化与挑战,大力推动转型发展和专业提升,不断加强集团内部的业务联动,为同业客户、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提供更为专业、综合、高效的全方位金融产品与服务。

银银平台作为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的银银合作品牌,为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客户提供包括财富管理、支付结算、科技输出、培训咨询、融资服务、跨境金融、资本及资产负债结构优化等内容的全面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银银平台合作法人客户达1,190家,期内累计销售金融产品10,463.9亿元,办理银银平台结算3,752.7万笔,结算金额21,662.8亿元。

2、公共产品条线

(1)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围绕服务直接融资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企业降杠杆、渡难关、提高实体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等目标,进一步规范创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相衔接的多元投融资体系,切实提高客户综合融资服务水平和优质高收益资产获取能力,提升实体经济服务水平和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销债务融资工具1,440.40亿元;发行两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金额77.04 亿元。

(2)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持续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创新能力,不断完善以市场趋势判断能力、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客户拓展营销能力和风险识别管理能力为基础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充分重视销售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理财产品结构转型,创新推出全市场首支绿色债券指数: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推出“万利宝-绿色金融”绿色债券指数型理财产品,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公司理财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14,773.12 亿元,同比增长11.47%。

(3)资金业务

公司以集团联动为抓手,积极拓展轻资本消耗型的FICC 业务,在境内外大类资产配置、交易及流转上更主动作为,加快国际化平台建设,提高代客服务和交易获利能力。各项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在市场的竞争力保持领先,在银行间市场债券(利率债)交易量第3名、债券做市交易量全市场第6名、债券净额清算金额预估全市场第1名,汇率综合交易量全市场第6名、其中期权排名第4名,利率互换市场第3名,代理贵金属成交金额列银行机构第4名。期末资金营运中心本外币总资产4,431亿元。

(4)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打造业务特色,持续夯实管理基础,持续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着眼于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效率,各项经营指标稳步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线托管产品22,827只,资产托管业务规模101,172.32亿元,较期初增加6,749.25亿元,增长7.15%;期内实现资产托管中间业务收入20.64亿元,同比增加0.30亿元,增长1.47%。

(三)贷款质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366.23亿元,较期初增加22.07亿元,不良贷款率1.60%,较期初下降0.05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654.68亿元,较期初增加115.49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87%,较期初上升0.28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新发生不良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成效显现,不良贷款率较期初有所下降。

(四)持有金融债券类别和面值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持有的金融债券进行检查,未发现减值,本期无新增减值准备。

(五)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董事长: 高建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18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8日在沈阳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其中彭锦光监事委托徐赤云监事,李若山监事委托夏大慰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1、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7年1-7月压力测试情况的报告》、《2016年度德勤内控审计缺陷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特殊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19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9日在沈阳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傅安平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薛鹤峰董事委托陈锦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0亿元,本次增资有助于其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支持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给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林腾蛟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核销单笔损失金额大于1亿元大额呆账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17年第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关于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压力测试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6年度德勤内控审计缺陷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20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4亿元,有效期2年。

(二)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林腾蛟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包括:(1)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敞口90亿元),用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其中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非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2)债券投资额度人民币5亿元,用于子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债券投资。同意给予阳光系列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4亿元,其中:理财资金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池模式)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债券承销、私募基金服务等各类业务年收入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2年。

本次与阳光系列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仅需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地福州,注册资本人民币71.6亿元,股权结构为:吴洁45.46%、林雪莺10.66%、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3.88%。根据吴洁与阳光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林腾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吴洁合计享有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89.34%的表决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腾蛟与吴洁系一致行动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31.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8.33亿元; 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3.5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5.09亿元。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亿元,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地福州,经营范围为对信息、酒店、旅游、教育等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建材、五金、电子、家电的批发、代购代销。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定向增发完成后持有股份比例为2.39%,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中国银监会核准董事任职资格,林腾蛟先生自2017年7月17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林腾蛟先生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等阳光系列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包括:(1)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敞口90亿元),用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其中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非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2)债券投资额度人民币5亿元,用于子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债券投资。给予阳光系列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4亿元,其中:理财资金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池模式)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债券承销、私募基金服务等各类业务年收入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2年。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阳光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阳光系列关联法人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合作持续推进。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Paul M. Theil先生、朱青先生、刘世平先生、苏锡嘉先生、林华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公司给予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21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9亿元,有效期2年。

(二)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影响: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0亿元,其中:(1)类信贷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授信项下用于非标债权投资;(2)对外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授信项下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其他专项包销和投资额度人民币20亿元,其中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给予福建省投资集团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9亿元,其中:机构客户定制理财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理财资金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池模式)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债券承销、私募基金服务等各类业务年收入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有效期2年。

本次与福建省投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仅需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集团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注册地福州,法定代表人严正,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由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省投资集团本部总资产人民币771.39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424.84亿元;2016年1-12月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7.9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8.6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彭锦光先生同时担任福建省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集团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给予福建省投资集团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0亿元,其中:(1)类信贷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授信项下用于非标债权投资;(2)对外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授信项下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其他专项包销和投资额度人民币20亿元,其中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给予福建省投资集团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9亿元,其中:机构客户定制理财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理财资金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池模式)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交易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债券承销、私募基金服务等各类业务年收入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有效期2年。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福建省投资集团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福建省投资集团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合作持续推进。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Paul M. Theil先生、朱青先生、刘世平先生、苏锡嘉先生、林华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公司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2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9亿元,有效期2年。

(二)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影响: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厦门国际银行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授信项下用于本外币同业拆借、存放同业、票据贴现与转贴现、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代开信用证、担保、同业代付、以申请人为发行主体的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券投资、债券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申请人为发行主体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资金交易业务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9亿元,其中:资金交易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8亿元,保本理财销售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产托管、代理销售业务、非保本理财销售、债券承销等各类业务年收入及支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有效期2年。

本次与厦门国际银行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仅需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总部设于厦门,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并于2013年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翁若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6亿元,注册地厦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银行总资产人民币5,635.27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99.90亿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64亿元,净利润人民币42.26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彭锦光先生同时担任厦门国际银行董事,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厦门国际银行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给予厦门国际银行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授信项下可用于本外币同业拆借、存放同业、票据贴现与转贴现、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代开信用证、担保、同业代付、以申请人为发行主体的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券投资、债券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申请人为发行主体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资金交易业务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9亿元,其中:资金交易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8亿元,保本理财销售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信贷资产转让年本金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产托管、代理销售业务、非保本理财销售、债券承销等各类业务年收入及支出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有效期2年。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合作持续推进。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Paul M. Theil先生、朱青先生、刘世平先生、苏锡嘉先生、林华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公司给予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7-23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

●增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概况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兴业租赁资本实力,支持其各项业务发展,公司拟于2017年对兴业租赁增资2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兴业租赁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亿元增加至90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兴业租赁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于2010年9月正式开业,截至2017年6月末注册资本70亿元,注册地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末,兴业租赁总资产为1,177.20亿元,净资产104.35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7.50亿元,净利润13.80亿元。

截至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兴业租赁总资产为1,353.74亿元,净资产114.11亿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63亿元,净利润9.63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助于兴业租赁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市场地位,并进一步强化本公司的集团专业经营能力,进而提升集团综合经营效益。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