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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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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6           公司简称:凤凰股份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44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65%;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26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27.12%。营业收入的下降是由于公司本期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在南通及泰兴的项目,而2017上半年南通地区整体销售形势不好,且项目库存多为楼层朝向受限的尾盘,销售情况较差,公司为尽快去库存回笼资金,在本期采取了折价销售的方式;泰兴项目因政府控价等因素影响,开盘价格较低,成本相对较高,造成了泰兴项目亏损。

公司下半年将加强存量房产的销售工作,尤其是办公楼的库存去化工作。2017年下半年,公司打造的第一个宜兴养老地产项目也将推向市场。宜兴养老地产项目“怡然居”将成为公司业务转型的首个项目。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编号:临2017—032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份”或“公司”)将2017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10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5,459,956股,发行价格7.74元/股。

截至2016年1月12日止,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5,459,95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2,860,059.4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2,865,521.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994,538.23元,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北京银行玄武支行银行账号为20000024800700001950600的人民币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002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投向为: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账户存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月27日,公司与开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或“本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开立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月22日,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方式,预先投入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合计人民币629,189,788.84元。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57,931.58万元。截至2016年1月27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57,931.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到账后,凤凰股份以资金拆借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到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项目。项目公司需要就该等资金拆借支付利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预算中包含了除募股融资以外的借款所应支付的利息费用,因此,相关人员理解上出现了混淆,认为募集资金拆借所产生的项目公司的利息费用也应从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凤凰股份母公司支付了募集资金拆借所产生的利息: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凤凰股份划入资金2,661.06万元;镇江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凤凰股份划入资金1,099.33万元、2017年3月27日划入16.02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发现上述募集资金支出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将误划出的利息费用以及孳息以自有资金归还至了募集资金专户。

除上述事项以外,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合规,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原计划于2017年12月竣工,该项目未承诺分期投入金额,2016年12月该项目住宅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他部分仍在开发建设中,尚未完全实现效益。

注5:“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原计划于2016年12月竣工,因项目总包招标工作开展延缓,导致土建总包实际开工时间较原计划迟延,根据目前工程进度,预计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6:“盐城凤凰地产项目” 原计划于2016年12月竣工,其中的住宅部分已在201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写字楼、商业工程建设部分已基本结束,目前在办理工程扫尾及竣工验收手续,预计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7-033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工作质量较高。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出具《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38号),财政部已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该提案已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7-034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临2017-032《凤凰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临2017-033《凤凰股份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7-03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翔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合规,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三、关于聘任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能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工作质量较高。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出具《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38号),财政部已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