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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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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上半年以来,公司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为目标,主动对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全球卓越城市建设,围绕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创新服务提升能级、产业投资加大布局,形成了转型发展的新格局。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三大业务板块,积极谋划布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由于受公司产业载体运营模式从以销售为主逐步向以租赁为主转变的阶段性影响,同时受公司产业载体业务的特点以及收入结算周期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73.57万元,同比减少6.73%。下半年,随着“市北·祥腾麓源”等项目竣工交付和收入确认,公司业绩将得到进一步地提升。

1、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业务

1)产业载体租售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产业载体运营模式从以销售为主向以租赁为主的持续转变,在“市北·云立方”、“市北·智汇园”等新项目交付投入使用后,都采用了以租赁为主的运营模式,保留了优质产业载体资源,作为推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与园区产业聚集的重要平台。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房产销售收入2.86亿元,同比减少33.42%,实现房产租赁收入1.15亿元,同比增加10.95%。

2)项目建设和储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的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为目标,主导的在建项目5个,涉及总建筑面积达47万平方米。其中,“市北·壹中心”项目引入“BIM”技术“生产”建筑产品,建立起三维的建筑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对整个项目进行可视化、精细化建造;“楔形绿地项目”定位为集高端商业、智慧办公、生态绿地、高端养老为一体的“产城融合”示范项目,目前项目推进顺利;其余“13-05地块项目”和“13-06地块项目”和“市北·祥腾麓源”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在稳步推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合作开发的南通香溢紫郡项目、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40-05地块和松江区永丰街道 H 单元 30-02 地块也正在按进度推进中。此外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成功竞得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得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通过上述优质项目的储备与开发,将为公司未来几年产业发展与聚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产业投资和孵化业务

作为公司“地产+投资”双轮驱动的转型方向之一,公司的产业投资及孵化业务紧密结合市北高新园区核心发展产业资源和丰富企业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认购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与设立的上海火山石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首期出资缴付并已开始对外投资。此外,公司旗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能湾创新创业平台截至2017年上半年,累计孵化苗圃项目192项,孵化企业达230户,加速器企业达43户。下半年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公司打造的“地产+投资”双轮驱动模式正逐步形成。

3、产业聚集及服务集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动能,重点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发展方向,提出了努力把公司主要经营的市北高新园区打造成为上海中心城区科创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和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的示范区。公司运营的市北高新园区引进了上海大数据交易中心、浪潮集团云服务全国运营管理总部、鹏博士布局全球云战略的上海总部,引进了intel联合众创空间、上海交大健康大数据产业研究院、上海大数据试验场等创新平台和联盟组织,市北高新园区作为上海首个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借力诸多国家战略在上海的交汇,在盘活数据资源、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已经带来了明显的示范效应。

在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专注于为大数据龙头企业打造定制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的智慧楼宇;聚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积极探索公司业务与大数据产业的深度融合。此外,我们也将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国内外高端智库、全球顶尖高校的创新资源和科研平台集聚到市北高新园区,深度挖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构建起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特色的创新产业生态圈,使得市北高新成为上海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代名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3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群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39)。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和4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7-040)。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投资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具体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参与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或者参与认购以进行前述投资为最终目的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契约式基金等金融产品或基金份额,具体项目具体确定。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41)。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3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许向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在上海以通讯方式参加此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17-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3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政府补助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加675,000.02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减少675,000.02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公告编码:2017-04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6号《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市北集团持有的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上海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各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2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343156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的评估净值分别为1,420,539,831.39元、7,110,143.01元,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27,649,974.40元。

本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以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82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中公告的2013年分红计划,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566,449,19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并于2014年6月25日上市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且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8月13日发放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9.79元/股。

本公司向市北集团发行145,827,372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5月28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市北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45,827,372元。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市北发展和泛业投资各100%股权合计出资人民币1,427,649,974.40元,认购本公司股份,增加本公司股本145,827,372元。

(2)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在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实施的基础上,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20,51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1元,共计募集配套资金475,883,323.47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已于2015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310066645018800004784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规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为对市北发展进行增资,用于市北发展在建项目(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提高资产重组的绩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3116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用于增资市北发展,于2015年8月13日缴存市北发展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的31001518000050033973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9月1日,市北发展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5,113.50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公司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于2016年9月将上述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310066645018800004784账户,以及市北发展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001518000050033973账户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807243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144,658,363.1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560,882,597.92元。

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6,355,3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699,999,995.13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13.04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49%股权作价560,882,597.92元进行出资,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332402487R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司已收到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139,117,410.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3,929,999.96元后,余额人民币2,115,187,410.29元,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138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140万元后的金额2,113,787,410.29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2016年9月2日缴存欣云投资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47,045.90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92,430,318.75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或市北发展及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本公司或欣云投资及湘财证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10,562.76元。

欣云投资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欣云投资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31160031号)验证,欣云投资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8,310,562.76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欣云投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 年3 月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尚未归还505,000,000.00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其他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无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本公司已将重大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人民币465,951,208.24元按相关规定全部用于增资市北发展,市北发展已将收到的募集资金465,951,208.24元按相关规定全部用于新中新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02.35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市北发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5,113.50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售房款资金尚未划出之余额。

2016年9月,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经与湘财证券、开户银行商议,本公司及市北发展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本公司及市北发展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6,962.14元、175,162.27元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募集资金目前正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4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市北B股公告编码:临2017-04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17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项目,2016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1个,土地出让面积为76,231.6平方米。

2、2017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2016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开工项目。

3、2017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2016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竣工项目。

4、2017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项目签约面积为1.40万平方米,签约金额为2.58亿元。2016年4-6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签约面积为0.7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81.82%;签约金额2.40亿元,同比增加7.5%。

5、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3.84万平方米,2017年4-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为6688.29万元。2016年4-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金收入为6151.07万元,同比增长8.73%。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