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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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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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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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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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全国火电机组新建项目放缓,以及催化剂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环保工程产值、制造业务收益持续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0亿元,同比下降12.29%;利润总额0.66亿元,同比下降12.49%,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努力克服传统烟气处理业务持续萎缩的影响,在继续巩固超净排放、液氨改尿素市场基础上,积极向电站服务、垃圾发电、VOCs治理领域拓展。报告期内,环保工程公司完成17个项目25台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调试及168小时试运,其中脱硫13台套、脱硝10台套、除尘2台套,实现营业收入7.67亿元,同比下降28.03%,实现利润总额4,336.37万元,同比增长26.11%。
2.特许经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受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止跌回升影响,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加,特许经营业务利润同比上涨。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8亿元,同比上涨8.30%;实现利润总额1.16亿元,同比增加11.54%。
3.脱硝催化剂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脱硝催化剂市场受原材料持续涨价影响,成本大幅上升,尽管脱硝催化剂价格有向好趋势,但不足以弥补成本上升对利润的侵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脱硝催化剂销售量6680立方米(包括再生催化剂),同比增长61.66%;实现营业收入7173.23万元,同比增长18.77%;利润总额-488万元,首次出现亏损。
从报告期情况来看,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及环保工程业务利润支撑作用没有改变,但其他业务板块的项目开始逐步推进。报告期内,在水务工程方面,公司中标黔西电厂节水改造、姚孟电厂锅炉补给扩容改造、内蒙鸿骏脱硫废水改造、兰州水岛等项目。在放射性废物处置方面,完成CAP1400示范工程投标,山东核盾公司通过CMA认证,取得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检测计量认证资格。节能产业取得突破。江苏盐城开发区天泉、苏亚屋顶光伏项目按期竣工,实现并网发电;中标荣昌兴荣大厦及城口行政办公楼、忠县行政办公楼、万州中学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下半年,一是,继续精耕传统烟气业务市场。公司将把开拓市场、增收增效作为经营工作的重点,着重抢抓煤电行业超净排放改造后期机会,大力储备优质项目。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拓展铝业、水泥、化工等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充分研判下半年发电市场走势,保障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特许经营项目增产增收。在脱硝催化剂、装备制造等制造业务领域,坚持“生产为销售服务、销售为市场服务”的原则,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生产模式,全力提升经济效益。二是,继续拓展其他领域环保市场。在水务板块,同步推进水务工程市场、PPP项目投资运营、优质水务资产并购工作。加大燃煤机组废水零排放、锅炉补给水扩项目市场开发。节能、危废处理业务,在积极推进中标项目落地的基础上,持续加强新业务的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6项,蜂窝式除雾器、自适应沸腾式泡沫脱硫除尘装置两项PCT专利已通过国际检索,待进入目标国家阶段。公司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湿式氧化镁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与资源化关键设备及集成示范”项目通过科技部审查;核安环保公司申报的集团公司“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7-02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委托出席4人(董事魏斌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夏刚先生,董事张俊才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周博潇先生,董事唐勤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聂毅涛先生,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彭果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夏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陈来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增设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一)对原部门部分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原14个部门中的7个部门名称进行变更:
1.原“计划发展部”更名为“规划发展部”;
2.原“财务资产部”更名为“财务经营部”;
3.原“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更名为“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4.原“政策与法律部(体制改革办公室)”更名为“法律事务部(体制改革办公室)”;
5.原“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更名为“安全质量环保部”;
6.原“党群工作部”更名为“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7.原“生产部”更名为“工程与生产技术部”。
(二)为加强公司境外业务和生态文明建设业务的归口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国际业务部”和“生态文明业务部”2个部门。
(三)调整后公司共1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经营部、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市场营销部、物资与采购部、科技与信息部、法律事务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工程与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审计与内控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生态文明业务部、国际业务部。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及公司与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号)。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五、通过了《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及公司与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号)。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六、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2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7-03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周舜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罗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推荐张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张腾先生简历:
备查材料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张腾先生简历:
张腾: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省电力局计划处生产计划科科长、用电处(市场开发营销处)副处长,江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咨询部主任,中电投江西分公司计划发展与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中电投江西核电筹备处主任、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织负责人),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专职董、监事。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7-031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向公司提出取消
部分承诺内容及公司与国家电投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提出拟取消2011年5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出具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中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内容,拟通过其下属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资金归集限额承诺。
●国家电投集团仍保留“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支持远达环保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确保不干涉远达环保资金管理的独立性”的承诺内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及降低融资成本并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
一、情况概述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前身“九龙电力”)收到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前身“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取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部分内容的函》,国家电投集团因国务院国资委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拟取消2011年5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出具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中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内容,仍保留“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支持远达环保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确保不干涉远达环保资金管理的独立性”的承诺内容。拟通过其下属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前身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资金归集限额承诺。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支持公司环保业务的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亿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法定代表人:王炳华。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总资产8761.07亿元,净资产1553.4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34.16亿元,利润总额132.12亿元,净利润87.21亿元。
(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日,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孟振平;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3、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总资产321.17亿元,净资产95.39亿元,利润总额10.57亿元,净利润7.49亿元。
三、原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于2011年5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出具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事项包括: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支持九龙电力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要求九龙电力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和比例,确保不干涉九龙电力资金管理的独立性。
2.支持九龙电力调整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并确保自2011年4月30日起,九龙电力存放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九龙电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九龙电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四、原承诺的执行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自承诺以来,严格控制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年存款余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目前承诺一直履行且有效。
五、取消部分承诺的内容及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电投集团《关于取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部分内容的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国家电投集团提出拟取消部分2011年5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出具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中关于存放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的最高额限制的内容,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支持公司环保业务的发展。
国家电投集团仍保留“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支持远达环保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确保不干涉远达环保资金管理的独立性”的承诺内容,同时,拟由其下属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资金归集限额承诺。
六、《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包括应计利息)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 ”
(二)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融资租赁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平均水平,不高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先快速、便捷的信贷业务服务。
4、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5、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 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财务公司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全部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具有完善的监控能力,能够保证上市公司存款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同时,取消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承诺,拟由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承诺事项,将增加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并通过约定存贷款最高额度及利率等优惠条件,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及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司业务系统可为上市公司提供符合自身管理要求的资金管理平台,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委托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方派出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通过率100%。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出取消部分承诺内容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出席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国家电投集团因国务院国资委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发展的相关政策,拟取消承诺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内容,拟通过其下属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资金归集限额承诺。通过约定存贷款最高额度及利率等优惠条件,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及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仍保留“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支持远达环保独立自主开立银行帐户和进行银行账户管理,确保不干涉远达环保资金管理的独立性”的独立性承诺内容。经审阅,以上议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国家电投集团因国务院国资委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发展的相关政策,拟取消承诺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内容,拟通过其下属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资金归集限额承诺,但仍保留了对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方面的承诺。通过约定存贷款最高额度及利率等优惠条件,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有利于公司提升融资能力及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因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财务公司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国家电投集团拟取消资金归集限额部分的承诺,拟由公司与其控股的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方式替代承诺事项,但仍保留了对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方面的承诺。财务公司属于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全部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具有完善的监控能力,能够保证上市公司存款的独立性和安全性。该议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存贷款关联交易额度及优惠价格等,有利于公司取得财务公司的资金支持、低成本便利融资及紧急资金流动性保障。同意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国家电投集团发来的《关于取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九龙电力财务独立性的承诺〉部分内容的函》;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7-032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4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4日
至2017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详见2017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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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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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