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号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立的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业绩实现了增长。
公司坚持“助种植者实现愿望”的企业愿景,把解决用户“选药难、配药烦”,提供解决问题的农资产品、教育用户什么时间用药、用什么药,帮用户赚钱作技术推广的出发点,坚持突出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以技术培训、作物套餐和整体解决方案为抓手,着力做好终端技术服务,促进市场营销,实现销售增长。
一是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增加技术服务队伍人员数量,不断提升技术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公司作物技术部作为独立于销售部门的技术服务专业队伍,自2016年成立以来,为做好终端技术服务,人员从无到有,现已占公司全部员工的16%,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扩大技术服务队伍规模。
二是继续以作物整体解决方案为依托,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今年上半年,公司加大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以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杀菌剂、水溶肥为辅的作物套餐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帮助用户解决种植管理中的痛点,助力农户“轻简化”栽培管理,降低用药成本。
三是通过“技术+物资+种植户”模式,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使其获得稳定、可靠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通过此种方式对用户进行培训,在讲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如何防治及防治用药技术、如何降低用药成本、如何做好肥水管理的同时,让用户接受产品。
未来,面对终端用户需求规模化和更加专业化的特点,我们将继续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为种植户提供更专业、更高效、更贴心的服务。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分析如下: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周洁敏女士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颜昌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并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的新股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9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8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5〕0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44.45万元。
2017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60.07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以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存款利息收入及收益共计665.61万元,累计发生银行手续费支出0.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2,952.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5年4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1001880836059555555、128905362710203。2015年9月10日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共同一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升路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高升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11001013800043168。
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16年9月8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销招商银行成都益州大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8905362710203),并将该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进行专户存储。新开募集资金专户账为51050188083609333333。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7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的情况,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2015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采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采用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并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益,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产品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由于逆回购在初始成交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在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资金划转。
2、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交易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国债逆回购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国债逆回购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出的,且投资品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