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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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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9           公司简称:中油工程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中油工程以综合性、一体化工程公司的崭新姿态正式启航。公司上下按照董事会总体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依法合规”两条主线,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持续优化生产经营组织,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措施,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

上半年,公司新签项目2662个,新签合同额535.98亿元,同比增长120.14%,其中海外市场占比65.42%,市场布局持续优化,为经济效益从市场寒冬中实现恢复性增长奠定了基础;实现营业收入190.20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67.94%,经营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公司各成员企业主动发挥市场开发和生产经营主体作用,层层传递压力落实指标责任,充分激发创效潜力,稳增长保效益成效显著。上半年,管道与储运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35.30亿元;营业收入76.03亿元,同比增长21.21%,各项指标好于预期,稳健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油气田地面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262.29亿元;营业收入69.13亿元,同比增长2.31%,海外市场优势明显,为公司整体增效贡献积极力量。炼油与化工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23.6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5.66亿元,同比增长11.61%。环境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业务新签合同额14.7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26亿元、同比下降41.91%,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数包含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出的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数据,如果剔除该因素,则同比增长56.13%。

下半年公司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压,以百倍努力确保2017年各项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对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俊豪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俊豪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对天津滨海科迪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子公司、Gulf Petroleum Technology Service JLT(海湾石油技术服务公司)五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7.2亿元,新增后公司2017年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同意上述新增预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担保预计事项及2017年度上半年度担保发生情况的公告》(临 2017-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7-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 2017-055)。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7-056)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白玉光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玉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17-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覃伟中先生、白玉光先生、卢耀忠先生、赵玉建先生、丁建林先生、刘海军先生、王新革女士、王德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立先生、王新华先生、赵息女士、詹宏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就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待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后18万元/年,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覃伟中先生

覃伟中,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兼新能源办公室主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九江石油化工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覃伟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白玉光先生

白玉光,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工业催化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历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副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白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卢耀忠先生

卢耀忠,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石油大学(北京)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历任中油国际(PK)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卢耀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赵玉建先生

赵玉建,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政工师,西南石油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执行董事、总经理(局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赵玉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丁建林先生

丁建林,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石油管道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油管道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丁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海军先生

刘海军,男,195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王新革女士

王新革,女,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德克萨斯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事业部主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王新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王德义先生

王德义,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厂长。现任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止目前,王德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孙立先生

孙立,男,195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截止目前,孙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王新华先生

王新华,男,195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久联发展(002037)、益佰制药(600594)、中泰化学(002092)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王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1. 赵息女士

赵息,女,195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会计学教授。现任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和津膜科技(300334)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赵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2. 詹宏钰先生

詹宏钰,男,1962年1月出生,汉族。上海交通大学热弹性力学硕士、美国桥港大学金融硕士、美国斯坦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Bechtel集团投资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塔塔集团中国区总裁。

截止目前,詹宏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学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承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 2017年上半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本次对新增2017 年担保发生的预计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担保预计事项及2017年度上半年度担保发生情况的公告》(临 2017-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7-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 2017-055)。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7-056)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由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以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石油工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等相关工程建设业务。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对监事会进行换届,依据2017年8月29日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现推举汪世宏先生、杨大新先生、潘成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若获通过,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汪世宏先生

汪世宏,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马里兰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汪世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杨大新先生

杨大新,男,1966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师,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律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大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潘成刚先生

潘成刚,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总会计师、党工委委员兼哈法亚项目部总会计师、鲁迈拉项目部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潘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担保预计事项及2017年度上半年度担保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预计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滨海科迪检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子公司、Gulf Petroleum Technology Service JLT(海湾石油技术服务公司)五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7.2亿元,新增后公司2017年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

●2017年度上半年公司发生担保累计折合人民币4.14亿元,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为零。

●本次新增预计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进行披露。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新增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对下属各级分、子公司2017年度融资业务、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提供母公司担保,本次新增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2亿元,2017年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预计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各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新增预计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于后续生产经营条件和需求可能的变化的考虑,如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三)授权事项。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单笔小于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25亿元小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单笔大于等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事项需逐笔提交董事会审批。

(四)信息披露。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进行披露。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预计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取得授权,将有利于简化公司担保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其市场开发及承揽工程业务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上述新增预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为了保障其业务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担保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 2017年上半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本次对新增2017 年担保发生的预计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2017年度上半年度担保发生情况、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17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下属各级子公司2017年度融资业务、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7亿元。详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17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临2017-035)。

1. 2017年上半年,公司发生担保2笔,累计折合人民币为4.14亿元,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寰球马来西亚公司HQC Engineering Malaysia Sdn. Bhd提供1.96亿林吉特(折合人民币3.1亿元)的履约担保;公司为下属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澳洲分公司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Australia Branch)提供0.20亿澳元(折合人民币1.04亿元)的履约担保。

2.2017年8月17日,公司下属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廊坊中油朗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4,520元的履约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54.71亿元,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06%。无逾期担保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编号:临2017-05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良好,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大、执业质量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强,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充分胜任公司的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4,025,9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89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109,999.84元。该笔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7年1月12日出具了《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007号)。

2017年1月12日募集资金足额到账,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927,109,999.84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并于当日支付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该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专款专用,财务资产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建立健全会计记录及台账管理。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0637101040005503),并于2017年1月12日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 上述各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上半年度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因此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通知,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该准则,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要求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 变更日期及衔接。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该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该准则进行调整。

3. 审批程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5.2.2条、5.2.8条和7.2.1条作如下修订:

1、原5.2.2条为:“第5.2.2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现修订为:“第5.2.2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2、原5.2.8条为:“5.2.8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订为:“5.2.8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原7.2.1条为:“7.2.1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协助监事会主席工作。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监事会副主席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会副主席履行职务);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订为:“7.2.1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亚斌先生、辛荣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魏亚斌先生

魏亚斌,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休斯顿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华北规划设计院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魏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辛荣国先生

辛荣国,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华东石油学院储运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副经理,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辛荣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8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8日

至2017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