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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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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新华龙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钼市场2017年上半年整体呈现先小幅下滑-大幅上涨-大幅下跌-小幅反弹走势,1、2月份的一段时间恰逢春节,市场需求不佳,钼精矿价格小幅下滑,钼铁价格连续下跌,氧化钼价格也小幅下探;2月中旬至4月中旬,是钢厂消费旺季,市场需求集中进场,多家厂商迅速进场采购原料,钼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4月下旬需求开始转弱,市场逐步进入传统消费淡季,钼产品价格承压下跌,在6月份价格下跌至低位后,因国际钼铁工厂罢工,导致国际钼价快速反弹,叠加国内不锈钢价格上涨,钼产品价格止跌反弹。目前钼铁市场整体供大于求,但由于国内下游不锈钢市场表现良好,未来仍有大的开发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9,600,592.1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8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875,504.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8.87%。

为了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趋势,谨慎应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公司以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为要求,以加强成本控制、稳定提高质量、不断开发新品为目标,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坚持以钼业为基础,巩固公司钼产品在钢铁、石油化工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专注难熔金属领域发展,积极探索钼深加工领域。同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影视等相关业务,深入打造精品内容为核心的影视剧,不断创造并提升内容价值,多部重量级影视剧作品正在紧张制作中;探索参与影视、游戏等相关行业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制度管理、设备管理、人力管理等管理工作,使企业运行更加规范。努力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提升公司价值,加快转型升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云卿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9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7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新华龙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97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制作完成《2017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的《新华龙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098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度首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00】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上、网下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80元。截至2012年8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3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4,208,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3,152,40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55,596.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0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合计24,420.90万元;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以及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889.71万元。截止2017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金额为20,801,227.70元。使用募集资金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71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4,546,649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61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8.89元,扣除与发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9,181,478.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0,818,520.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5年8月25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402号的验资报告。

自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将收购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募集资金按期支付给交易对方,其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2年度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公司依据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重新制定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始实行。

为了规范公司于2012年8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36.00万股所筹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汇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于2012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考虑到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转定期存款后,账户发生变化的情况,公司于2013年11月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5年8月,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银行凌海汇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01,227.70元(含利息),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自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将收购乌拉特前旗西沙德盖钼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募集资金按期支付给交易对方,其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0,801,227.70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0,801,227.70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公司2012年度首次募集资金投资各项目均已发生变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8,686.06万元,包括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889.71万元(见四、(一)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天桥新材二钼酸铵建设项目2,286.35万元、天桥新材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2,310.00万元、天桥新材钼粉项目(二期)3,200.00万元(见四、(四)二钼酸铵建设项目、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钼粉项目(二期)),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58.04%。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一)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将2012年度首次募集资金中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8,075.45万元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6.57%。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2012年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开始进行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投入资金10,514.21万元。2013 年以来,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仍在持续,全球经济延续了弱复苏、低增长的态势,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钼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低迷行情。鉴于此种情况,公司拟通过变更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金额、适时缩减产能以应对钼行业持续低迷行情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相关的风险;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对周转资金的大量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以该项目缩减规模后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以及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钼铜矿选矿厂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产能由日矿石处理能力0.8万吨变更为0.3万吨,加上公司原有处理能力,公司整体钼铜矿选厂日矿石处理能力达到0.5万吨,变更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7,030.11万元;因该项募投项目缩减规模,形成节余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入和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的差额)18,075.45万元以及利息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2012年度首次募集资金中剩余的募集资金2,814.26万元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5.69%。

(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原承诺投入5,294.00万元进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一是公司根据目前分析仪器更新换代的实际情况,处于避免购入即落后、力求兼顾目前及将来的考虑,对原先拟购置的部分重要分析仪器设备型号需要重新考察论证;二是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与钼制品工程项目建设同步开展,并为其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受钼制品工程项目取消的影响,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度有所延误。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缩减技术中心建设规模。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建设规模。截至当日,共计缩减募集资金投入3,904.6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7.90%。

(三)钼制品工程项目

公司原计划投入7,060.00万元建设钼制品工程项目,随着国内钼制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低端钼制品市场逐步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情况,继续建设钼制品工程项目将会产生较大的市场销售压力。此外,国内钼制品质量较低主要是因为国内钼粉原料质量不高,国内企业生产高质量的钼制品需要从国外进口钼粉,进口钼粉价格较高,对钼制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决定集中财力物力引进先进设备,先做好优质的钼粉生产,为生产高端钼制品打好基础,待公司做好优质钼粉,在市场立足稳固之后,再图发展高端钼制品项目,进军国际市场。

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取消钼制品工程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06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4.29%,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消了募集资金中的钼制品工程项目。

(四)二钼酸铵建设项目、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钼粉项目(二期):

二钼酸铵项目计划采用国产先进的连续结晶器设备生产,适宜于做生产钼制品的原料,可为国内钼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料保障。

高纯三氧化钼可以满足催化剂行业、中间合金行业对优质高纯三氧化钼的需要,也可作为生产优质钼粉的还原用高纯三氧化钼。

钼粉项目(二期)是前期钼粉项目的二期续建工程。计划采用德国制造的全自动还原炉,原料采用自产的高品质二钼酸铵,使用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具有质量水平高,质量稳定,产品指标可调整范围宽,可以生产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质钼粉等特点,从而为下一步生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钼制品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取消及缩减有关募投项目规模的同时,增加新项目。新增项目分别为:天桥新材二钼酸铵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850.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已经投入563.6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86.35万元;天桥新材高纯三氧化钼项目(一期),计划投资2,310.00万元;天桥新材钼粉项目(二期),计划投资 3,200.00万元。以上项目共计7,796.3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5.78%。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编制单位: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