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十一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十一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授信额度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时使用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使用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本议案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0,281,690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79,06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3.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0,999,993.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拟将与活塞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全部注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活塞有限”),原由公司本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渤海活塞有限,实施地点不变。
本议案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份成立,现已正常营业,根据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对 2017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元
■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陈宝、闫小雷、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件铝轮毂项目一阶段建设方案的议案》
为解决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现有产能不足、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的问题,同意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件铝轮毂项目的第一阶段建设投资方案;投资额为6550万元,其中,购买土地1380万元,设备投资1065万元、土建及公用设施改造4105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渤海活塞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3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活塞”或“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0,281,690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79,069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3.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0,999,993.6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4)第SD-3-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拟将与活塞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全部注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活塞有限”),原由公司本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渤海活塞有限,实施地点不变。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综合性业务的发展,公司主业将不再局限于活塞业务,为此公司拟调整现有的组织架构,成立全资子公司渤海活塞有限;公司拟将与活塞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全部注入渤海活塞有限。通过渤海活塞有限管理活塞业务板块,公司业务结构将更加清晰,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稳步实现战略目标。
2、本次变更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仅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3、本次变更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由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银行共同订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出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基本不变,符合募集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保荐机构对渤海活塞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异议。
(五)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4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15日 14点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
至2017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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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3288868
传真:0543—3288899
邮编:256602
联系人:王洪波 顾欣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5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人民币,包括已为其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0,000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信额度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活塞”)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3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
法定代表人:林风华
注册资本:95,051.5518万元
经营范围:活塞的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内燃机、压缩机及摩托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铝及铝制品的生产销售;机床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润滑油、齿轮油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 6,356,825,496.83元,所有者权益 4,533,655,894.43元;2017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78,175,177.25元,实现净利润 116,457,616.7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已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时间:2017年3月9日
借款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将在与相关银行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后公告具体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保证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淄博活塞对公司担保事项,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淄博活塞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 2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6%。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26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韩永贵、尚元贤、陈宝、闫小雷、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份成立,现已正常营业,根据其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对 2017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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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231977.63984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8号
经营范围:制造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设计、研制和销售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203635.8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通路18号
经营范围:生产轿车、RV(RECREATION VEHICLE)、卡车整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设计、开发和销售轿车、RV(RECREATION VEHICLE)、卡车整车、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为合资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为进行上述业务之目的,合资公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与其相关的其他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北汽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2870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经营范围: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北汽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四)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杜君保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投资管理;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涉及审批项目除外);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公司股东北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的分公司。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