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及基金资管”业务。

(1)生物医药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干细胞储存服务,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运营。

经过前期的市场培育,公司的干细胞储存业务在湖南省范围内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业务签约数量、业务客户数量得到了较大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干细胞储存业务进一步发展,2017年上半年公司共签约干细胞320例,总签约金额833.49万元,回款362.53万元,业绩逐月递增,但公司干细胞相关业务仍处于培育阶段,收入规模有待提升。

(2)节能环保业务的主要产品为:EMC合同能源管理,由公司间接控股的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光节能”)具体运营。

公司持有湖南南华梵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梵宇”)100%股权,南华梵宇持有城光节能45.61%股权,公司通过南华梵宇间接控股城光节能。城光节能的节能环保业务以EMC合同业务为主,城光节能是节能减排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涵盖技术研发、咨询设计、原料采购、设备制造、节能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投资运营等节能改造综合服务。2017年上半年节能环保业务实现收入1,240.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3.16万元。

(3)基金资管业务:

2016年9月14日,湖南南华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湖南南华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资本”)与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南华健康产业基金(一期)合作协议》;2016年9月22日,南华资本与盈港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及后续项目的推进,将作为公司未来项目的重要储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公司下属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湖南城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公告编号:2017-06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定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5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公告编号:2017-064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5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2017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强 王咏梅 徐仁和

2017年8月30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出具此专项审核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