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列斯”)、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斯新能源”)共同发起设立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80,002万元,瑞元鼎实及阿特列斯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万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亚达斯新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0万元,剩余出资由其他后续投资人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中国境内外新能源领域企业的投资。

由于合作投资方瑞元鼎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不存在董事会及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袁仲雪先生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推动公司产业升级转型,拓展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价值,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列斯”)、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斯新能源”)共同发起设立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80,002万元,瑞元鼎实及阿特列斯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万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亚达斯新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0万元,剩余出资由其他后续投资人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产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中国境内外新能源领域企业的投资。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合作投资方瑞元鼎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交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袁仲雪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的一切有关事宜。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其他合伙人介绍

1、普通合伙人情况

(1)公司名称: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仲雪

企业住所:青岛市市北区商邱路52号120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

关联关系:袁仲雪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44,725,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同时,袁仲雪先生为瑞元鼎实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瑞元鼎实97%的股份。瑞元鼎实为公司关联方。

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07月28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瑞元鼎实净资产为4438.34万元;总资产为10965.94万元;2016年度的净利润为-398.18万元;2016年度的收入为51.89万元。

(2)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禹媚

企业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六号202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阿特列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其他有限合伙人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奕豪

企业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琅赛花园第7区8号商铺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置业顾问,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进出口贸易。

亚达斯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3、拟设立规模:180,002万元人民币

4、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方式: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瑞元鼎实及阿特列斯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万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亚达斯新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0万元,剩余出资由其他后续投资人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

5、经营期限:产业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年,到期自动延期1年。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会议决定可继续延长。

6、阿特列斯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后续投资人遴选工作以及后续资金的募集工作,并承诺,应基金后续投资人的要求,其可以要求劣后投资人为后续募集资金提供包括担保等方式在内的增信措施,具体由阿特列斯与后续投资人单独协商。

7、为使基金募集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本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基金份额收购与差额补足增信,即普通合伙人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之外的其他合伙人若未能从基金取得约定的成本、收益和/或其他条件成就时,该等合伙人可要求公司及亚达斯新能源补足收益(但固定收益率不得超过10%/年(单利)),购买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收购价格不高于该等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与相应的约定固定收益之和),或有权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出售给第三方。详见《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8、根据具体投资项目需要,可以通过设立母子基金和/或分期募集基金的形式设立或募集基金。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

(一)投资决策

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本基金的名义聘请不少于5-7名投资专业人士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全权负责项目投资和退出的决策工作。其中瑞元鼎实委派1名,公司委派2-3名,除瑞元鼎实和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单独或共同委派剩余委员(如适用),但是除瑞元鼎实和公司外的其他合伙人另有要求除外。基金对项目投资和退出,需由基金投资委员会进行决策,并由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二)投资范围

主要用于对中国境内外新能源领域企业的投资。

(三)项目的管理和退出

1、就投资项目,基金可通过对外转让权益、并购重组、IPO上市等方式实现退出。

2、公司承诺对于其认同的投资项目,在取得有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且满足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则,并根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前提下,可在未来同等条件下对基金所持的投资项目优先进行收购。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投资项目有关情况作出具体承诺并签署有关文件。

(四)管理费

瑞元鼎实及阿特列斯将与基金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负责基金及各子基金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工作,并根据下述约定分别有权收取不超过实际基金募集资金总规模1%/年和0.15%/年作为管理费用。

(五)授权

为保证本次基金设立、管理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基金设立、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基金投资和融资、基金退出等一切有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基金设立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基金份额、决定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具体投资项目和/或项目退出方案、决定基金清算和/或收益分配方案、决定和细化具体增信措施等事项;

2、签署、修改、补充、与本次基金设立及募集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基金份额远期转让协议、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出资义务转让协议、差额补足协议以及其他与增信措施相关的协议;

3、本次基金设立后,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资义务和引入后续投资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相关文件,并代表公司出具有关决议文件;

4、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基金设立及募集有关的其他事宜。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充分利用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在新能源相关领域布局,推动上市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发展,以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拓展盈利增长点,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公司价值。同时公司将通过与优质企业合作,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并购标的,逐渐积累在相关领域的行业经验和投资能力。

八、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产业基金投资前存在着决策风险、投资目标选择错误的风险;投资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操作风险;投资实施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文化融合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瑞元鼎实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相关承诺事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将在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再实施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并承诺在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瑞元鼎实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瑞元鼎实、阿特列斯、亚达斯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不存在董事会及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鉴于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初期存在收益不确定及风险较大的特点,本次公司与瑞元鼎实、阿特列斯、亚达斯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二、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发布日,各投资方只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产业投资基金尚待进行工商设立登记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因此产业投资基金存在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2、产业投资基金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致产业投资基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3、产业投资基金存在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决策失误,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

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金份额收购与差额补足增信情况概述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与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阿特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列斯”)、西藏亚达斯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斯新能源”)共同发起设立纽恩内聚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80,002万元,瑞元鼎实及阿特列斯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1万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亚达斯新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30,000万元,剩余出资由其他后续投资人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关联董事袁仲雪先生为瑞元鼎实的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议案》,为获得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资金支持,保障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项下的实缴出资余额及其所预期的合伙收益提供增信,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做出相关不可撤销的承诺。增信总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

本次拟签署的相关承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信主要条款

1、瑞元鼎实以及阿特列斯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2、公司以及亚达斯新能源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3、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约定固定收益率不得高于10%/年(单利)。

4、公司以及亚达斯新能源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承担基金份额收购(或称“受让/远期收购/远期回购/远期受让”)义务。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能从基金取得约定的成本、收益和/或其他条件成就时,该等合伙人可要求公司及亚达斯新能源补足收益(但固定收益率不得超过10%/年(单利)),购买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收购价格不高于该等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与相应的约定固定收益之和),或有权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出售给第三方。

5、基金份额收购与差额补足增信无反担保措施。

6、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不得为普通合伙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及其关联方。

三、签署相关承诺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获得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资金的支持,保障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需求,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项下的实缴出资余额及其所预期的合伙收益提供增信,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做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产业投资基金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目标项目的投资培育,加快推动公司长期产业化布局的发展目标。公司通过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投资锁定具有发展潜力的并购标的公司及业务,能够放大投资效应,分散项目前期培育的投资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拓展新业务。

四、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对外投资并购过程中战略决策、创新管理等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紧密切合公司发展战略,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投后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产业投资基金对新能源领域上下游发起并购,以及新能源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公司将对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并报董事会确认。公司及瑞元鼎实通过进入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投资进行管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半数以上席位,有效控制决策风险。

(三)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最终规模坚持按投资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和设置,降低基金运作成本。

(四)公司将定期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等进行跟踪,保证投资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权是公司开展并购业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的基金份额相关增信措施,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同时,董事会将充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对投资基金的影响,实质把握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将公司承担责任降到最低。

本次基金份额增信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872.4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9%;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331.04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2%;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12,041.42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8%;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上限(本次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上限130,000万元+三年期固定收益10%(单利))为169,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77%。

七、相关承诺事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承诺将在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再实施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及相关增信事项,并承诺在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强业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做出相关承诺,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项下的实缴出资余额及其所预期的合伙收益提供增信,有利于产业基金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目标项目的投资培育,加快推动公司升级产业化布局的发展目标。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7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对产业投资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相关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7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5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即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七、备查文件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