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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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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39           公司简称:四川路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随着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公司深化突出“经营提效、管理增效”两大主线,持续抓好“稳主业、扩海外,精管控、防风险,补短板、谋升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项目管理提升年、科技兴安建设年、技术质量升级年”三大行动,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稳步实施产业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力有序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57 亿元,同比减少15.4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5亿元,同比增加4.39%,每股收益0.1241 元,同比增加4.37%;并连续6年蝉联《财富》中国500强,展现了公司稳健持续的经营发展能力。

主营业务版块,各在建项目优化组织、加强管理、加快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其中江习古高速公路BOT项目进展顺利;公司承建的被誉为“川藏第一桥”的雅康高速公路泸定大渡河兴康特大桥主缆索股成功架设,成为了“川桥”建造的又一张名片;成贵铁路佛界山隧道安全贯通,取得阶段性胜利,为后续施工打下了坚实基础;挪威哈罗格兰德大桥项目建设如期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工程施工业务收入109.43亿元,同比增长8.26%。市场开发方面,公司继续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四川省“三大发展战略”等基础设施建设黄金机遇,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大拓展PPP项目和大土木市场,持续夯实主业根基。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中标工程施工项目 57 个,累计中标金额约 208.46 亿元,其中,公司中标中国供销12亿元物流园区房建项目,是目前公司房建业务中标的最大金额订单,为后续在房建市场的深度开发打下了坚实基础。PPP 投资方面,报告期内累计中标项目 2 个,项目累计总投资额约 33.48 亿元。

交通投资版块,继续探索、深化高速公路片区化管理模式,抓好堵漏增收、运管养护、服务区运营等,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效,扎实推进在建项目投资建设。报告期内,成德绵、成自泸、内威荣、自隆四条高速公路共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

能源版块,巴河、巴郎河水电项目共实现营业收入 7700万元。矿产资源版块,厄立特里亚克尔克贝特矿项目野外初探技术成果编制完成,矿权延续工作顺利完成。下一步将按计划实施克尔克贝特勘查区的地质勘查工作。阿斯马拉矿项目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将启动水坝建设工程和加密钻孔的勘查工作。

资本运营方面,公司于2016年启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于2017年8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除此以外,公司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参股的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运营。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预计今年下半年交通行业仍将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在各地稳增长政策推动下,交通投资建设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但面临的竞争更趋激烈。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抓好生产管理、安全质量、经营投标等重点工作,注重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储备更多优质市场订单,同时积极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工作,并在融资方面加大力度,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全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通知要求修订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需要修订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准则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详情参考“附注 财政补助”。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7-04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17年 8月 29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 8月1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 11人,实际出席人数 11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长孙云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杨川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熊国斌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甘洪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范文理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吴越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杨川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列报要求,本次会计政策修订需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修订对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51的《四川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财务审计业务量等情况与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审计业务量等情况与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52的《四川路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四川路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7-05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9 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方跃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刘压西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7-05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釆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为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实行。

2.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路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路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四川路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17-052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组织的相关内容并对《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章程》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插入新增第一章第二条,原《章程》第一章第二条顺延为第一章第三条。插入新增的第一章第二条内容如下:

第二条 根据《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三、原《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五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Road & Bridg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科技工业园F-59号,邮政编码:610041。

合并为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Road & Bridge Co., Ltd.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1号科技工业园F-59号,邮政编码:610041。

四、原第七章《监事会》之后,插入新增第八章《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原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之后内容依次顺延。后续各章、各条的编号依次调整。插入新增的第八章《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党的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及组成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设党委委员5-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设纪委委员5-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视情况设置,纪委书记履行企业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等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差额选举产生。

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依法进入董事会;非外部董事中的党员董事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入党委;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提议召开。

第一百五十条 党委职责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四)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党委参与决策程序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重点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方面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纪委职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公司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二)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权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加强作风督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

(五)加强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办事机构、人员及待遇

公司设立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工作机构,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参与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考察考核、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党委办公司人员配备不低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数。

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工作机构,负责监督、执纪、问责、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配备不低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数。

下属分子公司相应设立党委、党总支(支部)和群众性组织。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享受同级同等待遇。

第一百五十四条 工作保障

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党组织(含下属各分子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总额按照企业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比例纳入企业预算;纪检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足额保障。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