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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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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81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异议。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673,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2017 年度的经营目标、方针和经营计划,高效推进公司经营活动,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在报告期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16.53亿元,同比增长6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225.29%,盈利能力继续提升。

1、公司将继续推动技术和产品功能不断升级

公司依托于TFT液晶显示模组、触控显示一体化技术(On-cell、In-cell)、AMOLED、裸眼3D显示、摄像头模组、液晶测试云系统等研究开发经验,通过持续创新不断延伸和丰富产品结构。显示类产品如全面屏已批量生产,AMOLED模组产品已小批量试产,触控显示一体化已大规模化量产;光电类产品如生物识别模组、摄像头模组处于研发阶段。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挖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价值服务。公司将全面加强市场、研发体系对客户业务的理解和分析,快速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满足市场及客户对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的需求。如公司在全面屏、AMOLED模组、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的进一步产业化努力和在生物识别模组、摄像头模组等光电类产品的大力研发,都是在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

3、发挥公司激励机制,树立激励模型

完成公司上市后的首次股权激励,将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26名人才与公司利益建立密切联系,极大提高了公司人才竞争力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实行, 推动短期与长期激励并举的多样化激励措施,将公司利益与各级员工利益相结合,使高绩效人才获得可持续性奖励,提升核心人才的凝聚力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业绩。

4、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上市以来,业务繁忙,为方便公司管理并提升办公效率,公司通过液晶显示模组计划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开发管理系统、液晶显示模组生产信息控制管理等信息管理技术,对生产管理进行深度信息化整合,建立起以“TXD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经营运转系统,实现ERP与MES的无缝连接,大幅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673,9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详见公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net)。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司转增股本预案》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net)。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8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673,98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8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5:00至2017年9月19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9月13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利金城科技工业园三栋厂房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特别提示:

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此项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3、 登记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利金城科技工业园3#厂房4楼前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利金城科技工业园3#厂房4楼证券部

邮编:518109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臣、李岑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利金城科技工业园3#厂房4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拖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7年9月19日上午10:0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8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323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43,54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17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9,463,877.6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ON-CELL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9,463,877.6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元。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76,540.23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9,463,877.60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76,540.2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4,456,662.63元(其中购买保本型大额存单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同兴达)与海通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由“赣州市同兴达”变更为“同兴达”。

2、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赣州开发区宝福路以东、赣通大道以南”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东路利金城科技工业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执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司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且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仪器仪表、车载等领域或图文显示界面等领域。液晶显示模组作为众多电子产品的核心部件,越来越多的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电子厂商将其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线转移到中国大陆,使得中国液晶显示模组的产能每年以几何级数在上升。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20.19亿、28亿、16.53亿,保持着高成长性。在产品布局方面,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AMOLED模组及全面屏已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在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模组方面开始大力研发投入,未来将有力的支撑公司规模和效益增长。

自公司上市以来,收入水平及盈利水平均处于上升趋势,加之公司在液晶显示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公司在显示领域的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光电显示领域的产品布局,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综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认为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本方案的提出兼顾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的短期及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可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宫臣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因参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之外,截至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2、本预案案披露后6个月的减持计划

本预案提议人董事长万锋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李锋女士、刘秋香女士,5%以上股东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所持股份根据首发上市的承诺,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仍处于锁定期,不能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监事陈小军先生、黄世斌先生、朱长隆先生承诺:自公司发布《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减持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其他董监高所持有公司股份尚在限售期,不存在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此之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预案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董事长万锋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了赞成票,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且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