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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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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7-04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8日(星期五)

(2)截止2017年9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魏家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訾洪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唐加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龙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和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1 选举洪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加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内容请见公司 2017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7年9月14日8:30-11:30,14:30-17:00。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7年9月14日17:00前到送达公司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650000(信封请注明“川金诺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人:宋晨

联系电话:0871-67436102

传真:0871-67412848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街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0楼川金诺证券部

邮编:65000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5505” ,投票简称为“金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涉及累计投票的议案,如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监事候选人,则请在“投票数”栏内打“√”。否则,请在“投票数”栏填入分别给予每一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附件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2、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3、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4、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