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庞大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于中国 28 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1,038家经营网点,较上年末减少28家。前述1,038家经营网点中包括843家专卖店(其中 4S店706家)和125家汽车超市和70家综合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性的整合业务网点、调整品牌结构,根据市场环境合并、撤销了部分传统汽车经营网点,同时增加了部分新能源汽车网点和汽车超市。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的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乘用车业务方面,受行业增速下降的影响,公司乘用车销售收入维持低速增长,各品牌销售情况分化趋势加大,调整品牌结构仍需继续推进,但乘用车双区制改革的效果逐渐放大,汽车金融、保险、精品等增值服务同比均有大幅度提高,保证了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稳步增长;公司商用车销售同比大幅增长,特别是重卡销量同比增长66%,商用车增值业务也逐渐提升,公司年初制定的“大比武”活动效果明显。公司创新业务也不断壮大,新能源汽车、平行进口汽车销量均超过去年同期,上门保养业务的单量迅速增加,特别是叮叮约车业务已经取得了重庆、沈阳两个城市的网约车运营资质,计划到2017年末再争取大约10个城市的运营资质,从而初步形成重点城市由点及面的战略布局。公司还加大了整合资源、盘活资产的力度,通过与融创、华夏幸福等地产企业合作,将公司的土地等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在回笼资金的同时也为公司创造了效益。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2017年上半年新车销售21.66万辆,实现营业收入3,292,686.86万元,同比增长14.63%;实现营业利润40,230.76万元,同比增长119.28%,净利润27,643.36万元,同比增长388.6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59.34万元,同比增长379.5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公告编号:2017-049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252,100股新股。2014年11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成,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8,556,70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00,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2,999,999.85元。募集资金净额分别存入公司在以下三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存入金额以及账号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560,000,000.00元(账号:1100607770181701868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配资金人民币652,999,999.85元(账号:751701880004515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分配资金人民币1,740,000,000.00元(账号:0403014129300055848)。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1月7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04719_A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009年3月28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对于超募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最新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于2014年11月7日,公司及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1月14日,公司将人民币15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0403316119300000343),庞大乐业租赁及保荐人瑞银证券于2014年11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已于2016年8月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170188000451510)注销,账户余额为零。

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将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403316119300000343)注销,账户余额为零。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规定,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其中,公司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的备注5。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7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2,128.03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04719_A04号《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和瑞银证券出具的《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517.18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17.1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1日完成前述置换事宜。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已于2015年5月19日归还至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存放于庞大乐业租赁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于2014年12月3日购买了一项工银瑞信投资-瑞冀20号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理财产品。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9日到期,收益为人民币4,334,444.44元,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04,334,444.44元已于2015年3月12日归还至庞大乐业租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2.6亿元变更投向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独立进入车联网市场已经不具有优势,公司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车联网项目将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原计划投入“车联网”项目的募集资金2.6亿元变更投向为“西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

五、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电子商务网站项目投资建设期为两年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原因为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着慎重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在前期放缓了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将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电子商务网站项目的投资建设期为两年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公告编号:2017-04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亲自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7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为14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庆华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