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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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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国电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的公告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7-5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国电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017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电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披露的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审阅,需要公司及交易对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下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获得稳定的煤炭资源供应,减少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请补充披露未来将如何通过煤电协作,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请补充披露在交易完成后,双方在经营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措施,如何保障合资公司的稳定运营。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部分土地、房产存在尚未办理完毕相关权证或证载人和使用人名称不一致等情形。请补充披露:(1)存在上述瑕疵情况的土地及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处地块、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权类型、占总资产中的比例、具体瑕疵情况及形成原因;(2)后续权证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公司将根据问询函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