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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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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15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㈠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及本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为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亿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优先股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机构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假设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2016年度)分别按照10%、15%、20%测算,即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04,482.20千元、2,618,322.30千元和2,732,162.40千元。同时假设本公司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与2016年保持一致,即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28,173.20千元、2,042,013.30千元和2,155,853.40千元;本利润假设仅作示意性分析之用,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利润的盈利预测;

4.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假设本次优先股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发行(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次优先股的实际发行时间,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本次发行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根据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但从审慎角度考虑,公司做以下测算时,假设本次优先股在2017年初即已存续,并在2017年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股息率为5.0%(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公司预期的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率);

6.在预测本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优先股和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5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月实施现金分红)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本公司股本发生的变化;

7.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㈡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情形一:假设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0%,即2,504,482.20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8,173.20千元。

情形二:假设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5%,即2,618,322.30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2,013.30千元。

假设三:本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20%,即2,732,162.40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5,853.40千元

注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股息;

注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股息;

注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编制;

注5: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优先股股本-优先股当期股息)/普通股股本;

注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宣告现金分红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

㈢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公司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本次优先股在2017年初即已存续的假设和股息率水平仅为示意性测算,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生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完成时间和股息率为准。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后,公司净资产均大幅增加,并且由于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次优先股的股息支出将一定程度上摊薄本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因此短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租赁业务所需运营资金。

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支持

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和飞机、集装箱经营租赁业务。公司所处的租赁行业是高度资本依赖性的行业,业务发展需要大量外部资金,资金规模决定了其业务规模、资产质量以及盈利水平。最近三年,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资产规模和利润规模稳步增长,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加,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将相应增加,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继续做大做强租赁主业,公司需要补充充足的运营资金,以满足租赁业务发展的资金投入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从而提升公司租赁主业的业务规模、资产质量以及盈利水平。

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

渤海金控的主营业务为租赁业务,公司确立了“以租赁产业为基础,构建多元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战略,在持续做大做强租赁主业的同时,通过入股渤海人寿、参股联讯证券、认购Sinolending优先股等方式进入保险、证券等领域。

按照WIND的行业划分,与渤海金控相似行业的A股“金融业-多元金融”上市公司44家,渤海金控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持续维持在高位且不断提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随着公司战略的稳步推进及租赁主业的稳步发展,公司亟需大量的资金支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也有助于支撑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3号)核准,渤海金控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5,914,33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840,000,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58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未来仍将以租赁为主业,做大做强租赁业务,未来租赁业务的发展亟需补充运营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是实施公司以租赁为主业的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渤海金控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和飞机、集装箱经营租赁业务。公司围绕基础设施、机器设备、飞机、集装箱等领域开展境内与境外业务。近年来,公司主动进行战略布局,通过兼并收购或发起设立子公司,完成租赁牌照全覆盖,从而打破单牌照的局限性,致力于将公司建设成为综合租赁服务集成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融资租赁服务。公司总体的战略目标是通过调整公司发展战略与管理架构,完善管控体系和落实激励机制,培养专业化、国际化的租赁人才队伍,全力打造国内优秀上市公司、行业内最佳管理公司形象,使公司具备前瞻性、创新性的核心竞争力,具备持续的国内外业务拓展能力、强大的资本市场融资与资本运作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以及自身丰富的租赁行业创新实践经验,面向国内外,通过兼并收购、租赁资产交易等方式,实现公司对部分租赁产业的整合,以及构建专业租赁资产管理与交易平台计划。

随着公司租赁业务快速发展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逐渐增加。通过本次公司优先股的发行,发行人可有效补充发行人的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偿债压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多元金融布局、增强业务扩展能力和资产处置能力、改善财务状况、推进成本管理、加强风险管理、注重股东回报等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打造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㈠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定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㈡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渤海金控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金融租赁牌照、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牌照和境外牌照的上市租赁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延续了近年来迅速增长的趋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围绕基础设施、机械设备、飞机、集装箱等领域开展境内与境外租赁业务,逐步形成以天津渤海、皖江金租、横琴租赁为核心的境内融资租赁项目操作平台,以 HKAC、Seaco、Cronos 为核心的境外经营租赁项目操作平台。截至 2016 年末,渤海金控下属GSC公司持有集装箱403万CEU,为全球第二大集装箱租赁服务商。2017年4月渤海金控完成了C2公司的交割,更跻身为全球第三大飞机租赁公司,租赁业务竞争力显著增强。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租赁业务所需运营资金,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从而提升公司租赁主业的业务规模、资产质量以及盈利水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㈢多元金融布局,打造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稳步推进“以租赁产业为基础,构建多元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战略,公司已初步形成以租赁产业为主,保险、证券等多元金融业态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拟通过各金融业态在客户资源、融资渠道、上下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和协同发展,不断打造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㈣增强业务扩展能力和资产处置能力

目前,国内的租赁公司主要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同质化竞争严重。随着国内租赁公司的竞争日趋激烈,租赁业务类型将逐步由“融资租赁”向“经营租赁”转变,租赁公司的运营模式也将由“债务融资型”向“资产投资型”转变。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推进运营模式的转型,不断进行业务的扩展。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扩展和整合,公司在租赁资产残值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方面将更有优势。

㈤改善财务状况,推进成本管理,为未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优先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未来有望可以保持或降低公司现有银行融资的成本,提升净利润水平。同时,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增强。

伴随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

㈥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通过借鉴国内外租赁公司的经验,制定了较行业竞争对手更为科学、有效、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系统和风险持续跟踪体系,所有租赁项目从立项起就经过严格的风险分析和评测,包含但不限于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评审、项目现金流匹配风险评审等。公司风控管控体系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制定完善了相对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标准,强化了公司对项目风险的甄别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㈦注重股东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本公司合理利润留存需要,在盈利能力和营运资金满足本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应在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订利润分配方案,做到重视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督促公司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费用使用和报销的相关规定;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15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对其控股子公司Hong Kong Aviation Capital Limited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Leasing Limited向波音公司采购飞机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⑴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⑵发行数量和规模;

⑶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⑷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⑸存续期限;

⑹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⑺回购条款;

⑻表决权限制和恢复条款;

⑼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⑽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⑾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⑿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⒀募集资金用途;

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0.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3.审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议案2、3、4、7、8、9、10、11、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议案8、9、15、1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7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15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17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下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均为在各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反应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异。Avolon Holdings Limited列示数据中合并了HKAC相关数据,GSC列示数据中合并了Seaco和Cronos相关数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