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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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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8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一方面,继续对外积极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对内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公司董事会围绕年度总体目标和计划,带领全体员工迎难而上,优化管理,加强现有业务优势,同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1)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导致装饰订单增速趋缓。1???2017年上半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31,206,486.元,实现净利润81,533,900.61元,其中设计业务收入47,779,661.64元,装饰工程业务收入1,083,426,825元。

(2)公司管理层在聚焦现有业务潜力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外延式布局,推进公司战略转型,通过收并购整合行业资源,逐步建立建筑行业综合服务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控股子公司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公司拟筹划对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者现为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集公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及配套服务等业务于一体。未来公司将继续实施战略转型,引进优质资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今年来,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再加上宏观经济波及地产等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抢占客户资源,公司以前签了很多垫资项目,但垫资项目回款周期长,资金压力大,所以2016年以来公司陆续减少了垫资项目的签约,并放缓了垫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了2017年上半年的业绩。公司今年重新整合了营销体系,加强了优质客户开拓,2017年上半年签约量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0%,将对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8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8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82)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8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31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后经公司论证,本次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23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应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等相关事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08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08月2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0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