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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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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7-00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31日在公司培训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130万元增加至8,180万元,公司股本总数由6,130万股增加至8,180万股。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结果,补充、完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形成《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为:除将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该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7-00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昭衍”)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25,645.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2,19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570006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2、管理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管理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4、管理方式:除将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以备随时使用(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情况而定)外,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5、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存放情况,公司将与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7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7-00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31日在公司培训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