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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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17-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67.7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兆丰股份”,股票代码为“300695”。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2.67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1,667.75万股。根据《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更正后)》相关内容,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的余股20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8月30日(T+2日)结束。

4.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644,37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43,102,855.91;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3,12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076,069.09。

5.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33,127股,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的余股为200股,两者合计33,327股,包销金额合计为2,088,603.09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998%。

6.2017年9月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