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接29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七)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即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四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暂不对D类份额进行募集。
2、各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限额请参考第二章相关规定。
3、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
(1)在基金存续期内,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3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2)在基金存续期内,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3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C、D类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4)投资人在提交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4、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并及时公告。
(3)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调整前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八)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2、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数量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份额,可得到100,050.00份基金份额。
(九)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下“(三)销售机构”。
在募集期内增加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4)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3、基金份额类别的认购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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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如下,但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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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购的相关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
(3)投资者在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 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泰康资产直销中心柜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以及认购。
(二)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卡(存折)并提供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署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5)提供本人签署的《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远程交易),一式两份;
(6)如实际投资人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7)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填妥的并由投资者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交易申请表(个人)》;
(2)提供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T+1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1)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两种方式缴款: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泰康资产直销专户或通过到直销柜台POS机刷卡;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账户信息:
户名: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110902267510759
联行号:308100005264
注意: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到账;
2、因POS机刷卡到账时间有所延迟,建议通过POS机刷卡的个人投资者提前一个工作日到直销柜台进行刷卡;
3、投资者必须使用本人在直销柜台开户预留的银行卡缴款;
4、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本金将退往投资者的预留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机构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泰康资产直销中心柜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机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授权经办人,需要分别提供;
(5)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7)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书》(如开通远程交易),一式两份;
(8)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销售机构对于专业投资者另有规定的除外);
(9)签署(单位公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和控制人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如有);
(10)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如有);
(11)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非法人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请参照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机构账户类业务指南。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应提交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交易申请表(机构及产品)》;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1日起在直销中心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110902267510759
联行号:308100005264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各代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031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2006]69号
基金管理资格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57691999
股权结构: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9.41%;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0.5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3号
(三)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3)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15)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com
(1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7)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1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0)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2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2)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3)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2822063
网址:www.66zichan.com
(24)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5)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887
交易网站:www.zlfund.cn
门户网站:www.jjmmw.com
(26)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qh168.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6814888
联系人:陈进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宇、李姗
联系电话:010-65337327
传真:010-65338800
联系人:李姗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