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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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7-08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775 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于2017年7月21日公开披露了《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10日提出的补充反馈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补充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补充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上述补充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

股票代码:600496股票简称:精工钢构编号:临2017-08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等有关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精工投资已出具承诺函:“1、自2017年3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精工钢构股份的行为,亦无减持精工钢构股票计划。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精工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精工钢构股份,亦无减持精工钢构股票计划。3、本公司参与认购的精工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1、自2017年3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减持精工钢构股份的行为,亦无减持精工钢构股票计划。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精工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精工钢构股份,亦无减持精工钢构股票计划。”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