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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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通知存款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通知存款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详细内容参见 2016 年 11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含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该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内容参见 2017 年 2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存入宁波银行单位七天通知存款(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认购上信?合景泰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000 万份信托单位(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认购五矿信托-基建6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000 万份信托单位(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中建投信托?安泉174号(阳光城萧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 万份信托单位(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华润信托?鼎鑫158号正荣合肥项目集合信托计划5,000 万份信托单位(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五矿信托-融金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 万份信托单位(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2 日);并以自有资金参与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宁波银行-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2、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存款期限:2017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

4、产品类型:单位七天通知存款

5、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存款本金×存款利率×产品期限天数 ÷ 365。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上信?合景泰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上信?合景泰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000 万元认购上信?合景泰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信托单位 4,000 万份;起息日:2017 年 7 月 11 日,到期日:2019 年 7 月 11 日。

3、预期收益率:6.4%/年。

4、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或“受托人”)以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苏州市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债务人)所开发的峰汇十二期项目(即标的项目1)以及下属子公司苏州市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万汇大厦项目(标的项目2)的开发建设。信托财产专户内闲置资金仅限用于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上海信托发行的现金丰利产品、红宝石1号7天产品。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债权投资合同》规定。标的项目1和标的项目2均位于苏州市的商业地产项目。债权投资资金不涉及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不涉及到债务人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为债务人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信托计划项下出现需补充、调整的事宜,则受托人有权在保证对受益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原则下,和相关主体协商对已经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文件项下的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担保措施、变更抵(质)押物、监管措施等;在交易文件项下除受托人外的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或者发生或可能发生对信托财产的价值或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受托人有权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全部信托财产、行使担保权利直至终止信托计划。就该等事宜受托人无须另行召开受益人大会进行审议,但有权利决定将相关事宜提请受益人大会进行审议。

5、信用增级措施:

(1)抵押担保

为确保债务人履行《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托人与抵押人苏州市昱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抵押合同》,抵押人将其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78号领汇商务广场-1号及3号商业现房向受托人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并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由受托人与抵押人签署的相应《抵押合同》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

为确保债务人履行《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托人与保证人广州市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债务人在《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由受托人与保证人签署的相应《保证合同》规定。

6、信托利益的计算与分配

受托人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利益,现金形式信托利益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每份信托单位预期累计信托利益按照“1元×(1+该份信托单位在其预期存续期间内的预期收益率÷365×该份信托单位在其预期存续期限内的实际存续天数+该份信托单位在其预期存续期间内的预期年化收益率×150%÷365×该份信托单位在其延期期间内的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7、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项目开发和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信托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计划,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五矿信托-基建6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五矿信托-基建6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认购五矿信托-基建6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资金信托合同项下对应信托单位 6,000 万份;起息日:2017 年 7 月 14 日,到期日:2019 年 7 月 14 日。

3、预期收益率:7.00%/年。

4、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或“受托人”)将部分信托计划资金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用于向项目公司(即五矿信托拟与中建一局共同在湖南省衡阳市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出资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中建一局签署《出资协议》进行约定;剩余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由项目公司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相应的《信托贷款合同》进行约定。为推进标的项目建设,受托人与中建一局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城投”)就标的项目建设事宜的招投标活动,中标后,受托人、中建一局及衡阳城投就标的项目的投融资、衡阳城投回购标的项目事宜签署《投资建设移交合同》进行约定。根据《投资建设移交合同》的约定,受托人与中建一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后将标的项目移交给项目公司进行建设,为此项目公司与中建一局就标的项目建设事宜签署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约定;为担保衡阳城投履行其在《投资建设移交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衡阳交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由衡阳交投与项目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进行约定。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若有闲置/剩余资金,受托人有权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同业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或向受益人分配部分或全部信托利益。

5、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利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进行分配,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成分配,由受托人划付至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受托人于每个分配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6、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风险、信用风险、还款来源不确定的风险、投资风险、早偿导致的强制赎回风险、违约导致的强制赎回风险、信托财产未能按期变现或不能变现的风险、信托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其他风险。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依据本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本信托合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但该赔偿以信托财产的实际损失为上限,并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本身。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尽管将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但不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9、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中建投信托?安泉174号(阳光城萧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174号(阳光城萧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中建投信托?安泉174号(阳光城萧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对应信托单位 5,000 万份。起息日:2017 年 7 月 28 日,到期日:2018 年 7 月 25 日。

3、预期收益率:7.00%/年。

4、信托财产的投向: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或“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以信托财产用于向交易对手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交易对手承诺将资金用于杭州萧山区钱江世纪城盈丰路与扬帆路交叉地块住宅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具体以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主要要素如下: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元;任一期贷款期限均为12个月,各期贷款自发放之日起满6个月可申请提前还款,每次提前归还贷款本金金额应不低于全部贷款本金余额的10%。

信托财产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5、增信措施:

(1)保证担保:保证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抵押担保:抵押人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6、信托财产的计算和分配:

(1)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2)在信托利益核算日,受托人核算受益人的预期信托收益,并在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日向受益人支付。

A、信托利益期间分配

各受益人每期应分配信托利益=当期应获分配信托本金(如有)+受益人当期持有的相应信托本金余额*受益人对应的预期基础收益率*当期信托利益核算期实际天数/360。

B、信托利益终止分配

到期各受益人应分配信托利益=当期应获分配信托本金(如有)+受益人当期持有的相应信托本金余额*受益人对应的预期基础收益率*当期信托利益核算期实际天数/360

7、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社会经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质物变现风险、不动产物权拆分登记的风险、抵押物后置抵押的风险、同意抵押物解押或销(预)售的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经营风险、分配时间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提供任何承诺;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规定,管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盈亏由信托财产承担。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10、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华润信托?鼎鑫158号正荣合肥项目集合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华润信托?鼎鑫158号正荣合肥项目集合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华润信托?鼎鑫158号正荣合肥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对应信托单位 5,000 万份;起息日:2017 年 8 月 2 日,到期日:2019 年 6 月 22 日。

3、预期收益率:6.70%/年。

4、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或“受托人”)以全部信托计划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具体如下:A、信托计划资金中的6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合肥正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受托人合计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增资款将用于标的项目合肥滨湖新区24号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B、符合《合作协议》第5.3条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信托计划开发募集资金以不超过6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

5、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投资项目的风险、信托计划本身面临的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计划财产导致信托计划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或由于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负责赔偿,受托人固有财产不足赔偿的,由投资者自担。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五矿信托-融金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五矿信托-融金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五矿信托-融金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对应信托单位 5,000 万份;起息日:2017 年 8 月 2 日,到期日:2019 年 8 月 2 日。

3、预期收益率:7.00%/年。

4、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或“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各期信托资金全部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规定用于向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道桥”)分笔发放信托贷款,专项用于补充遵义道桥流动资金的需要,但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政策法规所禁止的活动。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遵义道桥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进行约定。

为担保遵义道桥履行其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保证人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由受托人与保证人分别签署《保证合同》进行约定。

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也可将该等闲置资金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银行同业存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

5、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利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进行分配,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成分配,由受托人划付至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受托人于每个分配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6、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管风险、受托人的管理风险、信托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其他风险。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托人依据本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本信托合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但该赔偿以信托财产的实际损失为上限,并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本身。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尽管将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但不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

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9、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参与信托计划金额及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为开放式,公司可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进行加入、退出、追加操作。

3、产品类型:本信托计划主要是进行短期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的投资运作。

4、投资范围:本信托主要投资于价格波动幅度低、信用风险低并且流动性良好的短期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包括:(1)金融同业存款;(2)期限在 3 年以内的短期固定利率债券,包括上市流通的短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商业银行次级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等;(3)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4)期限 1 年以内的债券回购;(5)货币市场基金;(6)期限 6 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7)为高资信等级的企业提供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8)期限 6 个月以内的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9)剩余期限在 3 年以内的信托计划;(10)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流动性良好的短期金融工具。

5、信托收益说明:(1)委托人的投资收益根据每日记录的“每万份 A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B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C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D 类信托单位收益”和委托人的投资额度以及投资天数进行加总计算。(2)受托人于每一个工作日在其公司网站公布前一日的“每万份 A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B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C 类信托单位收益”、 “每万份 D 类信托单位收益”。上海国际信托网址为 http://www.shanghaitrust.com/index.html。

6、加入和退出:加入和追加实行 T 日计算收益,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的当天 即开始享有投资收益。赎回资金预计可于 T+1个工作日内划付,但由于通讯或电脑系统故障、信托利益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操作系统的差异等因素,有可能导致赎回资金延迟到账。

7、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的全部投资收益在其全部退出该信托计划时结算,并与其委托本金一并提取。

8、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参与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加入、退出、追加操作及其收益情况。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大额退出风险、顺延或暂停退出风险、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受托人根据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反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有相应的担保措施,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九、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

(三)信托产品

单位:万元

十、备查文件

1、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宁波银行客户业务回单、网上交易凭证;

4、上信?合景泰富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风险申明书、产品认购单及银行回单;

5、五矿信托-基建6号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及银行回单;

6、中建投信托?安泉174号(阳光城萧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要素表及银行回单;

7、华润信托?鼎鑫158号正荣合肥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及银行回单等;

8、五矿信托-融金2号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及银行回单;

9、上海国际信托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说明书及风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